勿忘發展文創產業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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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天下》雜誌一篇名為〈誠品大戰富邦7年揭密〉的報導,提到文創產業不應忘了初衷。報導引述台北市文化局長倪重華的話,他說:「大巨蛋沒有人在談運動,松菸案沒有人在談文化內容」。然而,更讓筆者感嘆的是,文創產業沒有人在談經濟效益。

根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所稱文化創意產業,指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及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之潛力,並促進全民美學素養,使國民生活環境提升之產業。也就是說,台灣發展文創產業的初衷,除了提升人民的素養外,還要藉此產業促進經濟發展。

誠品運用累積多年的文化品牌形象,經營商場和跨足旅店生意,想為自己的企業創造更高的獲利。然而,在松菸案卻遭來假文創、轉租謀取暴利的批評。筆者不明白的是,當一個企業運用品牌價值而並非違法手段來提高利潤時,為什麼要受到這種發展上的阻力呢?這樣的批判力道為什麼不會對準iPhone和臉書呢?蘋果不也是運用品牌形象和行銷來拉高iPhone的售價,而臉書則是運用社交網站來發展各種賺錢模式。這種創造附加價值的經營方式,不正是台灣企業面臨轉型以及建立品牌所需要的嗎?

過去馬克思從經濟學的供需理論中發現剩餘價值的存在,並認為這是資產階級對於勞動階級的剝削,引發勞動階級與資產階級的對立,促使共產主義興盛一時。後來,人們逐漸接受剩餘價值仍是資本家承受風險或發展創意所獲得的報酬。然而現今的台灣,在面臨貧富差距擴大和弊案不斷的影響下,對於企業提高價格或謀取暴利的經營方式採取負面的態度,結果將會扼殺文創產業的發展。

文創產業的發展必須要有策略,不是只靠立法、喊喊口號或收取權利金就足夠了。不僅應該要培養文化內容、扶植小型文創團隊,也要支持大企業對文創產業的發展,發揮母雞帶小雞的功效,並形成產業的群聚效應和聯繫網絡。另外,政府在支持文創產業的過程中,也要多做溝通,讓民眾明白產業發展的重要性,而對於企業的參與,則要秉持守法和透明的原則,以免造成民眾的不信任感。

文創產業的發展是台灣重要的產業政策之一,發展得宜將創造企業的高附加價值,幫助企業轉型和提高就業者的薪資。過去十五年,台灣薪資凍漲、企業毛利率縮減,癥結點便是產業沒有足夠的創新和轉型。筆者期盼,這次松菸的文創爭議,不要糾結在意氣之爭,讓討論話題回到發展文創的初衷,聚焦在文化內容和經濟效益之上。

關鍵字: 供需理論倪重華文創松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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