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想想】心有戚戚的高中戒嚴校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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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翻開報紙,發現媒體終於正視到了高中校規不合理這個問題(自由電子報:校規像「戒嚴」 不尊敬元首就轉學),不得不叫人興奮。我是一名高雄中學的學生,雖然雄中看似校風開放的公立名校,卻也存在大大小小不少的荒謬校規,即使鮮少拿不合理的校規實質來懲處學生,但事實上大小規定就是一種可用可不用的工具,不管是不是不合時宜的都有可能有那麼一天壓迫到學生身上。

在學校網頁公布的【學生手冊】中,頁47開始的《高雄中學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要點》明示了教師管理學生的種種前提,例如平等原則、比例原則、尊重學生人格權.....等等,雖然第十五條「訂定校規、班規之限制」僅提及不得訂定以侵害財產權方式懲處學生之校規、不得髮禁、服裝儀容規定應以民主參與程序訂定等,但照理而言校規是教師管理學生的最後手段,訂定的原則應該要比管理學生的基本前提更為嚴謹才是。

然而,整本學生手冊卻充斥著不合理、荒謬、彷彿戒嚴時期的校規。

頁83開始的《學生獎懲規定》中,可以記警告行為或表現有「行為懈怠精神萎靡屢勸不聽、口出穢言侮辱人格、任意丟棄髒物、未經允許見賓客、言行態度輕浮隨便、不熱心為公服務或團體活動、早自修或午休打球、在教室玩紙牌及象棋未賭博者、不依規定時間完成註冊手續」等等;小過有「欺侮同學情節輕微者、損壞公物或攀折公有花木、不遵守交通秩序、擾亂團體秩序情節輕微、妨害團體整潔或公共衛生、言行不檢或奇裝異服經警告不改、擅自訂製販售或推銷物品、不服從糾察隊或班級幹部糾正、未經同意擅自進入上外堂課之班級教室」;大過則有「樹立派別互毆或毆打同學、故意毀損公物、玩麻將牌或賭博」,以及這次被大肆批評的「故意損毀國旗或不尊敬國家元首」也在大過之列。

而除了這些明訂出來的校規之外,更糟糕的是,警告、小過、輔導轉學這三項懲處中,均有所謂霸王條款:「其他應予記警告/記過/輔導轉學者」,根本不符大眾普遍對法規基本要求的明確性原則,卻確確實實地存在著。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學生獎懲規定》中第六條把頁104開始的《學生生活輔導暨服儀規定》、頁135開始的《教室規則》、頁131開始的《學生生活公約》三部規定牽在一起,也就是除了另外標明懲處程度的條則外,違反這三部的規定都能記到警告的程度。但這三部的內容包含什麼呢?在《學生生活輔導暨服儀規定》中,包括「教室內嚴禁彈吉他、教室上課期間禁止穿拖鞋、涼鞋、短褲或脫鞋襪、學生髮式不限但不要有異味、不得穿戴耳環、鼻環、舌珠、腳鏈」等等;《教室規則》中有「教師點名,學生需肅立答應(有),聲音須清晰明亮,態度和藹莊嚴」、「下課時須候教師步出教室然後離座」等等。

最最荒謬的是,《學生生活公約》中甚至通篇充斥著生活作息的種種可笑規定,包括「我在升旗或唱國歌時就地肅立致敬」、「我參觀競技,或聽樂觀劇,謹守秩序,保持安靜,不作無謂叫囂,也不任意鼓掌」、「我在進餐時,長者未食及主人未招呼前,絕不先食」、「我添購服裝,優先採用國貨」,「我絕不穿奇裝異服,失去學生本色」、「我與尊長同行略退後方1步,必要時,並須予以攙扶」,按照整本學生手冊文字上的邏輯來看,我們只要違反了這些號稱「公約」的約定,就有可能被記到警告,難道這不夠荒唐,不夠愚蠢?

雖然學校每年大約年底時都會有「校規修訂建議表」發給各班,看似有個管道可以讓學生民主參與校規的修訂,但事實上,這兩年來據我所知,僅成功修改掉「鼓動學潮應予記大過」與另一項放錯位置的規定,去年像是《學生生活公約》也有人直接提案整部廢除或去掉可懲處警告的規定,卻完全被學校忽略。而學校實際審酌校規修訂的程序是學期末的校務會議,但參與會議的席次中學生只占兩成,也從未聽聞究竟是誰代表全校兩三千位學生出席或做了些什麼?

甚至在學校網頁公布的校務會議記錄中(第一頁的『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文書組,時間為2013/1/28),更是僅僅以「依規定上述修正建議案,需先經本校校規修訂委員會初審,再提本校校務會議審議。爰此,本案業於102年1月10日中午12時10分經本校校規修訂委員會開會討論通過修訂9項,如附表。」草草帶過,最後連為什麼提出的修訂案被打回也不知所以,於是我們學生便只能繼續被限制在這些不合理的校規之下。

至於自由時報的報導中最後一段中提到「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等直轄市轄下學校,據各市教育局回報,沒有學校校規有疑慮」,竟然連我們自己市的教育局都能如此忽略事實而隨意回報,那真正能推倒不合理校規這面高牆的,還能有誰呢?

校風是多年來學校累積的形象,雄中素來以民主開放聞名南部;如果連這樣的學校都繼續維持著這些不合理的校規,讓學生籠罩在不知何時受到懲處的陰影,讓教官飽受執行者帶來的無辜陰影,讓老師對整部校規亂無條理的管教哲學無所適從,那其他學校又會如何?那今天好不容易上報紙而被重視的校規問題又待何時才能實際解決?期望學校能重新正視校規中的問題,重振校規修訂程序與管道,這樣才能避免又一個學權問題消失於茫茫之中。

關鍵字: 戒嚴威權雄中校規學權教官服儀升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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