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兩公約?馬政府自曝其短

我國於2009年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國內法化,馬總統將此當成政績,高喊「人權立國」!但馬政府是否真的落實兩公約的人權精神,從近年的統計數據與實務運作來看,不難發現馬總統只是將「人權」當成口號,台灣人權不只沒有進步,更有退步的現象。

以《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保障之「言論自由」為例,馬政府為了回應國際人權專家對我國人權實踐的審查,於2013年2月8日提出「中華民國(台灣)對問題清單的回應」。其中,有關《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保障「言論自由」的實踐情況,馬政府「自曝其短」,公然指出地檢署依據限制言論自由之法令,包括:侮辱公署、侮辱國旗等罪的起訴統計,自民進黨政府2007年的876件,至馬政府2012年已高達1689件。換句話說,馬政府相較於民進黨政府,以限制言論自由的法律起訴人民的數量,成長了接近一倍。

馬英九不要做鄭克塽——讀高格孚《中華鄰邦》(下)

台灣是「後國家」時代身份認同的「實驗室」
 
主權問題是兩岸對談中一個無解的死結。由於主權被神聖化,使得兩岸的政府和民眾都難以從民族主義和民粹主義的迷藥中自拔。其實,國家主權真有那麼重要嗎?對於中國和台灣來說,民族國家的概念是二十世紀才逐漸被建構出來的。
 
 

馬英九不要做鄭克塽——讀高格孚《中華鄰邦》(上)

古語說:「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海峽兩岸的政、經、學各界人士,正因為身在局中、缺乏距離感,對兩岸問題的看法往往「一葉障目,不見泰山」。相比之下,反倒是冷靜的旁觀者看得真切、評得到位,比如《中華鄰邦》一書的作者、法國學者高格孚。

 

【週日想想】被掏空的古蹟

札幌很有名的古蹟「時計台」,建築的目的為札幌農學校的演武場,類似軍訓課程使用的地方。

因為上面有個美式機械鐘,今人看到都說是「時計台」,就少提他是「演武場」。但若有機會前往,時計台作為演武場的各種資料解說詳盡,而內部展場則展出有關時計台、學校曆時計算等資料,前陣子則展出有關北海道大學傳奇人物新渡戶稻造的生涯史,儼然就是一個有關札幌農學校的小型博物館。

坦白講,北海道的開拓史不長,博物館的收藏也遠無本州地區的小型博物館精緻花俏,或者摻入多媒體來增加參觀樂趣。但起碼這些古蹟,都維持了原先的樣貌,如實地對旅人陳述其所曾經經歷的歷史。雖不有趣,但作為古蹟的「記憶」(即使是重建記憶)功能,日本的博物館們從未懈怠。

留下

最近常在想,這座島的居民是疲累的,就算只是追求個人幸福,也是汲汲營營不可得。過去十幾年來小我的主流意見所關注的經濟增長,並沒有均勻分配到個人的小資產、小確幸當中。甚至連經濟增長也逐漸失去。

這座島的當權者是疲累的。這個島嶼像是壓抑了一個世紀之久的火山,所有問題一口氣浮到檯面。後殖民、後現代、後威權。應該沒有一個權力者真的搞懂這些在歐陸理性啟蒙後發展幾百年的社會進步史一口氣濃縮真空到這島嶼上空後,交媾繁衍出來的繁雜的社會問題。所以在權力者的大我主流意見當中,產生經濟增長似乎可以避開這些問題、跳過這些問題,如果經濟增長成功分配到尋常百姓家。

這樣看起來上下交相賊的狀況,那麼這座島應該是上下以增長GDP為己任。但是,事情似乎不是這樣的。

沒在臉書上看過有人把自己今天貢獻多少GDP寫上去。是的,在臉書這自我揭露場域、年輕人最重要的訊息載具裡,GDP從來不曾跟個人發生關係。了不起成為批判國家的道具。今天去哪玩,聽了那首歌,看了那幅畫,讀了那本書,喜歡上誰,個體化的幸福,才是這群年輕人關注的。

你會說他們膚淺,只關注這些。但相反地,就是因為關注這些,讓他們逐步感受到,小我要受到充分保護,必需在一個良好的大我框架下。是的,他們開始關心政治,但是不是你所想像的方式。

虐童輕判?——死刑所掩蓋的事實

去年底,法務部在2013年前趕工簽核了6個死刑令,讓2012年的死刑執行不至於掛了個難看的0,畢竟曾勇夫部長的上任與他大無畏的簽核死刑案是密切相關的。而前不久,最高法院決議死刑犯再三審之後一定要量刑辯論,不可以直接「惡行重大,應與社會永久隔離」這樣兩句話打發掉。這項新的措施應該是針對已經內國法化的兩公約而來,不過兩公約提供原則性的誡命,也很難直接推導出死刑不得執行,至多只是死刑必須要謹慎而已。

幾天前,蘋果日報以頭版報導了用毒品灌食兒童的兇嫌二審被輕判30年,法官泯滅良心等等。隨之而來的就是facebook上串聯的支持死刑活動以及串聯,希望藉由民意改變下一審、再更審的司法判決。

【週五想想】那個奔放的1990年代

農曆過年期間,好像很適合想想過去。

這幾天,大學同學把大學時代的照片掃瞄到臉書上,我突然發現團體照片中,甚少有我的身影;唯一有我的兩張照片,是背著FM2相機與腳架、穿著The Doors T-Shirt,以及留著長髮的我。

現在想想,為何同學在校園內的回憶中少有我的身影;原來,大學時,除了因為擔任壘球系隊隊長四年,所以壘球比賽會有我的身影外,我在其他課堂外的校內活動大概只剩攝影社與暗房。

1990年代是活力奔放的時代

我又想,同學校外活動的記憶也鮮少有我,那,我到底又在哪裡?

原來,我的校外活動是去清大、交大找台灣研究社的朋友,去台大旁的唐山書局翻翻《島嶼邊緣》和《山海雜誌》,去光華商場旁的水準書局挖便宜的書,去郭榮桔的創國基金會討論如何推翻車輪黨,去河左岸、臨界點、渥克看看劇場,去Scum、聖界、地下社會聽聽搖滾,或是去欣賞河洛歌子戲、金枝演社的劇碼。

我吃雞腿你喝湯:童工的情人節

今天是大年初五,也是西方的情人節。想必一談到西方的情人節典故,大部分的人都會先想到羅馬時期的瓦倫丁 (Valentine) 教士殉道,或古希臘的牧神潘與愛神阿佛迪特的傳說。或許,這次我們可以從西非象牙海岸(Côte d'Ivoire)的男孩菲力講起。

【時事想想】習八條 vs. 蔣十項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眾」的八項規定,通稱「習八條」。

40年前,1972年,蔣經國也曾頒佈了「十項革新」的規定,俗稱「蔣十項」。

如果將二者對比,發現兩岸威權時代的領導人,思惟竟然這般雷同。以下用「習八條」的順序為主軸,比對二者之異同。

一、改進調查研究:輕車簡從、簡化接待、不張貼標語橫幅、不安排群眾迎送、不安排宴請。(習八條之一)

一、不作不必要視察、不接受招待、被視察機關、學校、團體不得迎送、或張貼標語,或召開歡迎會等。各部會首長、及全體行政人員,一律不得設宴招待賓客,並謝絕應酬(蔣十項之四)。

二、精簡會議活動:嚴格控制全國性會議、未經批准不得出席各類剪綵、奠基、慶祝、記念、表彰,研討會,力戒空話、套話(習八條之二)。二、各種公共工程之開工、完工不必奉行任何儀式典禮(蔣十項之二),各級首長主管均應謝絕各項剪綵、揭幕等邀請(蔣十項之八)。

禮貌、公職、22K

前些日子,你我的臉書上可能都出現像是下列的報導:

清大校方拒絕收回道歉聲明,理由是企業觀感不佳。
 
施振榮:如果年輕人認為,當公務人員能對世界有貢獻,而不是只為捧鐵飯碗過舒適的生活,那就去做。
 
前飛利浦副總裁:畢業領22K,需要檢討的是學生、校方。
 
事實上,這些事件與問題,指向的核心是,我們要的是什麼樣的大學教育,「教」些什麼,「育」出什麼樣子的大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