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馨基金會宜蘭分事務所性別倡議專員,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碩士、南華大學生死學系學士。如對此議題想更多了解,歡迎來信 goh1905@goh.org.tw
在2019年時,我同時歷經兩位親人的逝世,一是去年三月初我的外婆過世、二是我的父親於去年八月底過世,雖然我大學時期就讀生死學系,也在殯儀館與禮儀公司實習過,在學時對於生死的議題已不陌生,但是面對自己親人死亡之際,還是會手足無措、情緒潰堤。
也由於身為喪家,很多喪葬儀式往往不僅止於與禮儀師之間的接觸,還有親友、街坊鄰居許多的指導與關心,例如外婆過世時,母親輩被要求要哭路頭、以及父親過世時,身為喪家不想收白包,但被旁系長輩回應:「不收白包,難道要斷路(意即斷絕來往)嗎?」過程中滿滿的殯葬禮儀與社會互動,讓當時逝親的我和母親有著諸多的情緒勞動。
還記得2010年的一部電影——父後七日中,女主角阿梅在父親過世的過程中,常常因為一些祭拜儀式,搞不清楚到底何時要哭?何時不要哭?例如電影中透過詼諧的方式表現,像是阿梅無論是在接電話、刷牙甚至吃飯吃到一半也會被禮儀師叫去說「查某仔快來哭!」另外,電影一開始孝女阿琴的哭喪,也透露出女性作為喪禮中宣洩悲傷情感的性別角色與位置,有別於傳統男性的理性、有淚不輕彈的形象。而透過再次回顧這部電影,也讓我回憶起在經歷外婆過世、回家參與告別式的過程中,當時母親和阿姨們在這過程裡遭遇到許多儀式的洗禮:
「我上香完就要回高雄了,等出殯時再回來,妳還有其他需要幫忙的嗎?」我問。
我媽說:「不用,你可以先走,等等十一點的時候,我跟其他阿姨們要在路口哭路頭,禮儀師說的。」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還需要哭路頭嗎?我心想。
關於哭路頭,根據1990年臺灣省立新竹社會教育館出版的婚喪禮儀手冊說明:「亡者已嫁之女或孫女接到噩耗,立即得換素衣回娘家在距喪宅不遠的路口沿途號哭直到宅門匍匐跪下。」
不過2012年內政部出版現代國民喪禮一書已提及:「子女對於父母過世的情感表達方式,應尊重其自主決定,因此哭路頭不再是出嫁女兒的刻板儀式。
「時辰到,查某仔來哭!」禮儀師說,看著我媽和我其他六位阿姨從外婆家村外的巷口一路哭回來,內心情緒很複雜,事後我媽也跟我說:「因為舅公也堅持要傳統禮俗,認為這個(哭路頭)不能少」。
到了外婆告別式當天,清晨伴隨著朦朧細雨,我穿戴著屬於外孫的喪服,以及進行家祭儀式,內家、外家、子女輩、內孫輩、外孫輩,顯示出與亡者的血緣、親疏遠近。到了公祭,許多公奠單位一一上香致意,這時我發現一個很特別的現象,眾多致意人員,無論是縣長、鄉長、立法委員等,上香完他們一致都向我的父親、姨丈們握手、點頭致意,可是,今天過世的不是我的外婆嗎?我的媽媽與阿姨們的母親,對於當時以男性為中心的家族預設以及母親輩所受到的忽視,我再次感到困惑。
最後,待外婆出殯、進行火化後,一行人從火化場回到外婆家,在禮儀師的引導下,我們一同吃了辦桌的「團圓飯」,團圓飯在告別式後的象徵意義,代表家族團聚、圓滿的意象。在吃飯的過程中,我試圖詢問媽媽為何要吃團圓飯?媽媽說:「我們本來想聽從禮儀師的建議,使用麵包餐盒讓參與者食用就好,因為方便帶走,但是舅公卻堅持要吃團圓飯,說這個是長久以來的傳統禮俗,不能不辦!」
一直到整個告別式結束,迄今我仍然思考著:現在喪禮的意義為何?處於逝親氛圍的我們不只要處理往者及其身後事事宜,也要應付尋求儀式感強烈的長者,或者應該將主導喪禮的自主權回歸母親輩決定。因為過程中我不斷看見身為女性在喪禮中的工作分配,像是哭路頭;以及舅公作為家族男性長輩介入對於儀式的要求,例如團圓飯等。
然而檢視現代國民喪禮一書所提及的目標與概念:「殯葬自主、性別平等、多元尊重」,我想我們還有許多努力的空間——在與傳統父系傳承的喪禮文化中不斷地溝通與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