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的系譜學:和解和原諒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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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die Versöhnung)與原諒(die Verzeihung)的差異

在遭逢納粹聞所未聞之惡後,四周向鄂蘭襲來的是法律上究責的無能為力以及德行上受盡潰敗的受困感,這種受困感在她早期思想札記當中相當明顯。雖然她在1940年代開始追溯極權主義之前的各種歷史轉捩點,但是到了1950年代困惑著她的卻是,要如何和解(die Versöhnung)?特別是犯下種種不義行徑、或者在旁拍手叫好的人們,他們之後所要乘載的負擔。「歐洲人如何再重新一起共同生活?」始終縈繞在鄂蘭的思考當中,直到在1958年《人的境況》(The Human Condition)以及歷經三年編訂的《行動的生活》(Vita activa)中,才逐漸刻畫出彼此共同繼續生活下去的關鍵動力-「承諾的力量」(die Macht des Versprechens)。

而鄂蘭從四零年代一直到六零年代的思考軌跡當中,她描繪了她所特別關注的焦點:和解(die Versöhnung)與原諒(die Verzeihung)之間的差異。並以此作為提出「承諾的力量」概念之前的省思。本文也希望藉由審視這些概念,替目前風雨飄搖的促轉會挖掘再起的根基。

我們可以從辭源學上理解和解與原諒或諒解的差異開始探討起。首先,在現代法文pardon當中就富含了古典意義上的請求寬恕或者原諒,這在現在意味著對自身行為感到歉疚並請求寬恕。前音節par意味著方向性以及「以什麼樣的名義」,後音節don(le don)代表著贈禮或上天給予的天賦,兩者合一就是「以上帝之名贈與的天賦」,pardon就默認了寬恕這項能力具有先天的意涵。在德文當中也有指向先天意涵詞彙的諒解(ver-geben),但也有別於上述詞源的原諒(verzeihen),它的詞源具有放棄(der Verzicht)的意思。於是我們終於得知,為何黑格爾在《精神現象學》(Phänomenologie des Geistes)當中會說,原諒就是放棄償還現有的罪責,同時也意味著放棄了行動以及言說(實踐Praxis)的原因。

然而,無論是原諒或者諒解,都與鄂蘭的和解(die Versöhnung)概念相去甚遠,因為前面兩者對於鄂蘭來說都隱含了兩種特性:其一,因為是先天具有的天賦,所以就如同上帝赦免(die Gnade)一樣,不論受害或加害者,都失去了他們的在場,無從介入罪責的清償。就好像父母對小孩的原諒,是基於小孩未能思慮周全,因此放棄了向他們要求對大人的懲罰,而僅僅是忽悠過去(vorübergehen)。為謀求與小孩彼此之間親暱關係的延續,父母將對小孩的報復解消,因此是構成先天且無條件上對下的、具有不平等意涵的原諒。再者,前面兩者都具有一筆勾銷的內涵,如同上帝赦免了你的罪(如同父母對孩童的諒解):只要一原諒,一切的歷史時間就會重新開啟,過去的不義都將逝去,餘下的只有執行不義以及遭受不義兩個狀態之前的時間。由於是先天天賦的寬恕能力,所以在此寬恕的關係上,遭受不義者將無條件地寬恕執行不義者。然而這是否只是延宕了報復的時間?或者只是放棄不義者罪責的償還?而新的歷史時間真能在毫無過去的歷史積累下,重新打造一個正義且彼此承諾的政治空間嗎?鄂蘭基於這些憂慮,找出了別於上述意義的和解。

然而和解(die Versöhnung)與原諒(die Verzeihung)對鄂蘭來說也並非相互對立,因為和解(die Versöhnung)的反面是沉默以及忽悠過去的迴避目光(der abgewendete Blick),但和解是獨立於上述反面的可能性,要與現實和解。它與原諒最大的差異是,原諒越過了遭受不義的現實,而將已經發生的事情(Geschehen)偽裝成沒有發生。但和解則不然,和解指涉了對過去不義的正視,並且是基於理解過去而誘發的行動;它必須重新肯認自己身上背負著的遭受不義或執行不義(端看你是受害者還是加害者),嚴肅地「綻開」對上帝赦免的想像,並對所有的不義進行判斷,最終不必再假借上帝憤怒的名義報復他人,也不必再假借上帝的赦免能力來與現實和解。

因為奠基在面對過去,這驅使了和解具有能去遺忘或去記憶這樣自我選擇的性質,儘管對鄂蘭而言,這樣一來對未來將無可估量(unberechenbar),但是卻得以避免面對極端惡(Das radikal Böse)之後,道德潰散以及律法無所適從的困窘。相較於基督教「所有人生來都有罪的」的舊重負,我們必須面對不可估量的新重負(die Last),因為它不再是如同基督教原罪觀那樣,是被給定之物(das Gegebene),因此我們沒必要選擇去將最終的裁決權留待最終審判的降臨,而是秉持過去不被忘記的意欲(Nicht-vergessen-Wollens,不想要過去被忘記),追求尼采所宣稱的自由人(der Freie Mensch):一個掌握自身的價值尺度(Wertmass),並堅定地許諾了直面命運(gegen das Schicksal)能力的人。

和解對鄂蘭而言是重新掌握過去加諸自身的不義或執行不義的記憶,並從中自我創造出彼此得以承諾的自由人,因為我們已不再受制於他者附加的記憶,也不再處於上對下的、一筆勾銷式地放棄承擔的原諒關係之中,而是積極地去掏選不願意放下的過去。因為只有對於過去不義的共同記憶,才有能力承諾該往何處去。

基於上述的和解意涵,我們就可以得知,當前促轉會的作為正是和解得以實現之前的具體實踐,因為我們得以共同掏選記憶。它也許諾了我們的未來。它既不是解消了遭受不義或執行不義的過去,也不是彷彿一切悲劇只要透過上對下的賠償就會消逝的過去,而是一場我們想要一起記得的悲劇。此刻,我們肩負的不再是純粹悲憤的重負,因為我們決定承擔所有遭受不義以及執行不義的責任,所以我們能允諾彼此,要在正義匱乏的島嶼走下去。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