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價十億元的正義?拆得了的美麗灣,拆不了的貪婪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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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了一連串的敗戰官司後,打從一開始就不該興建成形的美麗灣渡假村,至今仍兀立於台東杉原灣的正中央。每逢午後夕陽斜照,建築物龐大的黑影就籠罩在日益流失的沙灘上,兩側的人工棕櫚林止不住客土的流失,暴露出底層被違法掩埋的工程廢棄物。雖然是違建,卻從來沒有被斷水斷電過的飯店本體,一再提醒人民:大財團在台東硬是有著不同的地位。

除了投資美麗灣渡假村興建的德安集團,生成此問題BOT案的另一個事主──台東縣政府,不僅拒絕面對這個錯誤,在尚未談及解約仲裁官司之際,即堂而皇之散佈著得賠償財團高達十億元,才能解決此案的謠言。十億是多少錢?是六分之一的原民會年度預算?還是十三分之一的台東縣政府總預算?對一個高達七成之施政預算,必須仰賴中央補助的窮縣來說,無疑是天價的概念。詭異的是,這個高達十億的價碼,並沒有經過客觀的估算,就由縣政府主動提出,廣而向媒體發佈。

在普羅大眾受到價格的衝擊後,又見民代與地方團體蠢蠢欲動,傳出了另一種聲音──既然拆除的價格太高昂,乾脆保留建物,挪作它用。出身都蘭部落的國民黨原住民立委廖國棟,忍不住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主動提及,盼原民會能出十億買下,直接挪作原住民文化或生態教育中心。而台東縣議會,近日更準備由拆不了美麗灣的前內政部長李鴻源來主持會議,研議美麗灣開發案的問題。有趣的是,這場未邀請環團的會議中,卻打算要「反省美麗灣開發案中的環團角色」,不禁讓人想詢問,是否縣議會也要代為「反省高雄行政法院的司法角色」呢?

一會兒說拆除違建的預算不足、一會兒又說賠償的金額過高、一會兒再哭訴怕台東人沒有工作。交錯著使用不同的藉口,成為台東政治圈推託美麗灣案責任,看似荒腔走板,卻是勒索政治資本最便利的方式。我們可以責難台東縣政府的態度,卻難以輕易駁斥台東縣政府的藉口,因為中華民國的法規,確實是如此地破碎、不合於在地生活習慣,導致有心之徒,總能見縫插針。

在台東海岸地區,「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並非學術報告上的線條點塊,而是每一日都生活著的地方。老人用傳統的方式上山砍取構樹與七里香枝幹,青年在合適的季節下海捕捉漁獲共享,婦女能隨手採集周遭的動植物,做出一頓頓佳餚,以及盛裝佳餚的器具。這些千百年來流傳的生活慣習,在地方政府的眼中,卻時常是觸法的行為。無數的族人,曾因為極小量的採集,便遭到檢警的約談與驚嚇。法制與現實的脫節,有時後會破壞了環境生態,但有時也在生態無破壞之虞,傷害了人民的生活與尊嚴。

法制的缺陷,如同兩面刃,揮舞不當時,可能同時傷害了土地與人民。人民開始出現「法律只保障有錢人」或「反對開發案的人就是在毀掉我的前途」這樣極端的想法,從都會到鄉間,無一例外。在地方承受的人民,永遠比政府建物內的官員們更受衝擊。一方政權的轉變,常有翻轉而回的機會;一般人民的生活,卻可能因為突發的事件,毀了長久的人生。即便是美麗灣案中,被視為勝利方的地方居民。他們眼見家鄉環境被破壞,因此挺身而出反對違法BOT,數年來經歷過形象被抹黑、家中被縱火等狀況,平日也對員警跟監毫不陌生後,終於在台灣各方援助下,共同取得在法庭上的勝利。然而,地方政府始終不願正視法院的判決、中央政府更無能介入處理。這份正義在轉化為力量的方式,是強是弱,又是另一場拉鋸戰。增設海洋保育署,設置《土海法》、強化《原基法》、發包永續發展評估計劃⋯⋯若只在零散的部會間頻頻修補法令,真能改變法治錯亂的狀況?

持平而論,在美麗灣渡假村旁的藻礁區,假借生態之名,行販售餵魚飼料與觀光之實,並不會大規模地破壞台灣海域生態;拆除美麗灣渡假村,只是給予大自然自我修復的機會,也不能帶給我們永恆的正義與完美的土地政策。所以在一切努力之後,我們能留下什麼?具有統合性的政策環評,有沒有實現的可能?

美麗灣渡假村,就像一面台灣的照妖鏡,照出財團的貪婪、政府的無能與邪惡、民代包藏的私心。如今新政府即將走馬上任,無私協助美麗灣案訴訟的詹順貴律師,亦將成為台灣的環保署政次。呼籲新政府,萬不可僅求一時的解決之道,凡事務求多加想想!

 

 

參考資料:

美麗灣復工案 台東縣府敗訴定讞

扯!藍委提議︰原民會10億買美麗灣作教育基地

違法通過美麗灣環評 台東縣府敗訴定讞

爭自治、拆美麗灣 原民要台東縣長「踹共」

環境資訊中心美麗灣渡假村系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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