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駭客戰術」看「罷免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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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以運動的角度來看政治,兩者之間那種高度比對性和相似性,總讓人驚訝或莞爾。最近的罷免馬英九之說和總統府的回應,讓我想起了NBA風行一時而且引發爭議的「駭客戰術」(Hack-a-Shaq)(註一)。

駭客戰術其實就是「駭俠客戰術」,針對的對象是前洛杉磯湖人中鋒「俠客」歐尼爾(Shaquille O’Neal)。歐尼爾身高216公分,體重300磅以上,卻擁有相當不錯的機動性,和一般的笨長人有很大差別,簡直就是一輛人肉坦克車,只要一進籃下,得分是十拿九穩。

前達拉斯小牛的鬼才教練尼爾森(Don Nelson)萌生一個簡單的想法:與其讓歐尼爾簡單地拿兩分,不如和他奇爛的罰球賭運氣。因為歐尼爾NBA生涯出賽1208場,平均投籃命中率5成82,罰球卻只有5成27。精算之後,尼爾森下令球員,只要歐尼爾一拿球就犯規,讓他上罰球線。

尼爾森此舉並非空前絕後,因為NBA史上另一名罰球爛到出名的長人張伯倫(Wilt Chamberlain)早就被「駭伯戰術」伺候過(註二)。類似的戰術,還在許多罰球爆爛的球員身上使用過,例如「小蟲」羅德曼(Dennis Rodman)和目前湖人中鋒霍華(Dwight Howard)。

這套戰法,基本上就是極大量的曝露對手的弱點──罰球,並閃避對手的強項,道理再簡單不過,然而尼爾森和小牛隊,乃至於之後也曾大量使用的馬刺隊,都慘遭批評。批評的重點在於「勝之不武」、「缺乏運動道德」等等。

針對批評,尼爾森的說法是「規則並未禁止」,球賽難看、流暢節奏遭打斷是一回事,但他們使用這種戰術也是為了取勝,而不是故意把球賽搞得很難看。

針對駭客戰術的正反討論,至今未歇,但我個人傾向支持尼爾森的說法。球場如戰場,對手和觀眾能夠看到你的優勢,相對的就能看到你的弱點,並將其極大化以求勝。

那麼,這和罷免馬英九有什麼關係?民進黨和台聯開啟罷馬說之後,總統府的回應是,這只是一項增加內耗,使社會陷入空轉和對立的訴求。畢竟馬英九完全執政,罷免成功的機率,和不讓「俠客」歐尼爾到了藍下卻不得分的機率一樣小。

問題就來了,泛藍也曾在2006年罷免過陳水扁,最終未通過,難道該次罷免案就不是內耗和增加社會對立?

第二,罷免一定有其原因,無論是泛藍認為陳水扁貪腐,或是這一次泛綠認為馬英九政績荒腔走板。馬英九施政之差,正如同歐尼爾罰球之爛,對手只不過是攻其弱點,正當性十足。

更何況,總統的施政可不只是一場球賽的勝敗,施政良窊會影響到的是每一個國民。從這方面來看,罷免馬英九的理由,和2006罷免阿扁一樣充分而正當。

在那邊吵駭客戰術正不正當,不是正辦,只要歐尼爾罰球命中率超過七成,還有誰敢用駭客戰術找死?相同的,如果馬英九政績一級棒,或是退而求其次,願意傾聽在野和人民的聲音,作出妥協和道歉,從此奮發向上,誰會這麼白目發動罷免案?

很有趣的,正如同歐尼爾也只是打嘴砲說「反正我會在關鍵時刻罰進該罰進的球」,罰球命中率卻還是稀巴爛直到退休一樣,馬英九也沒有作出改變,不思自我奮進,只能以「發動罷免者其心可議、一天到晚想當總統」這種發言來回應。

馬式回應很巧妙的反映出兩個面向:一、他無法用實際的表現來回應眾人質疑;二、他有著百分之百的權力傲慢。

這種心態,就像南方朔在《自由時報》上所寫的「權力的傲慢是一種精神疾病」,這是國民黨擅長的戰術:對批評和民怨置之不理,直到反對者忍無可忍上街抗議或作出戲劇化的回應,他們才好整以暇的以「非理性」「暴力」反過來壓迫反對者。(註三)

儘管歐尼爾還是被認為是史上最偉大的NBA中鋒之一,歐尼爾終究帶著「罰球爆爛」的名聲退休。馬英九,如果你真的想停止「駭馬戰術」,在說話之前,先回去好好蹲馬步,練練罰球吧!

(註一):「駭客戰術」(Hack-a-Shaq):http://en.wikipedia.org/wiki/Hack-a-Shaq

註二):因此還促使NBA後來發展出針對遠邊犯規(off-the-ball foul,即發對未持球者的犯規)和每節最後兩分鐘的犯規戰術作出規範(遭犯規的進攻隊伍在罰球一或兩次之後依然握有控球權)。

(註三):權力的傲慢是一種精神疾病病 @ 南方朔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an/20/today-p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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