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往台灣的慢船】1949的四六事件和2014的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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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來有點奇怪又不太奇怪,向來並不以剛烈著稱的台灣學生,長久以來卻和國民黨政府有著豐富和綿延的鬥爭歷史。今天就是歷史上極富意義的一天,66年前今天發生的四六事件,是國民黨在台展開長達38年戒嚴時期之前,最後一波的大型學生運動。回顧歷史,無論1949年或是2014年,國民黨政權對待學生的方式和想法,六十餘年下來似乎絲毫未變。

四六事件

慘絕人寰的228屠殺(1947年)發生於四六事件的兩年前,清鄉之後,肅殺之氣瀰漫全島,大家進入靜默期,但台灣大學生不是笨蛋,對國民黨政府在台灣或中國所作的一切了然於胸。自1945年以後,台灣遭國民政府剝削,民權遭壓迫而緊縮,加上在大時代背景下對社會主義的自然响往,促使了終戰以來就強調自治、思考和愛鄉的台灣學生,在1947到1949年間也開始聲援遍及中國各地的「反奴役、反饑餓、反內戰」學潮,要求國民政府鬆綁,一時間學運風起雲湧。

但蔣政權無意妥協,以省主席陳誠為首的行政當局,只是將學運與共產黨掛勾,使盡全力打壓學生運動與如雨後春筍般興起的學生組織,對學生要求視而不見。

1949年3月20日晚,台大法學院一年級生何景岳和省立師範學院(現台師大)博物系學生李元勳,因共乘一輛腳踏車遭警攔查並毒打、羈押。台大與師院學生發動了宛如去年411的「路過中正一」行動,包圍警局。次日,警局在群眾請願後道歉。29日,學生決定成立台灣學生聯盟,並於5月4日舉辦全省學生大會。

國民黨和共產黨一樣,什麼都不怕,最怕有組織的人民。此舉終於激怒了陳誠。4月6日凌晨,軍警進入台大和師院宿舍抓人,台大校長傅斯年和師院代理校長謝東閔和當局交涉未果,學生進行抵抗,但最後仍有數百人被捕。台大和師院學生先後宣佈罷課,國民政府逮捕學生的行動則持續進行。

5月10日,惡名昭彰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公告實施;5月19日,陳誠宣佈隔日起台灣地區開始實施戒嚴。此後持續有學生被捕,並有人遭到槍決,台灣進入白色恐怖時代。台大要到1997年才對此事件作出總結報告,稱四六事件實為學生「對國共內戰困局的回應」。2001年,當時的教育部長曾志朗正式向涉案者與家屬道歉。

1949和2014

在今天回過頭看這段歷史,會驚人的發現當時的國民政府和現在的馬政府,面對學生運動的反應幾乎如出一轍。首先,他們對運動的起因判斷錯誤。國民政府將學潮定義為共黨鼓動,並為台灣、中國學潮合流大為恐懼;馬政府則將三月學運或太陽花運動解讀為民進黨策動,而且時至今日這麼想的仍大有人在。

其次,國民政府以先滲透、後拘捕的方式應對學生運動,不少人甚至遭到槍決;馬政府沒有動槍,但是在政院驅離行動中,也是動用了國家暴力,至於司法是否也將和六十幾年前一樣,成為執政者的幫兇,我們還在等著看。他們都可以選擇以非暴力的方式解決學運,但是到最後都沒有作出這樣的選擇,而是作出極端的決定,這同時無論是戒嚴時期或是民主時期,只要執政者的心態不正確,都會作出一樣的抉擇。

其實,這兩場相隔六十餘年的學生運動,起因都來自於政府執政不力,失去民心,同時持續對民眾與學生發出的聲音漠然以對,自認只要掌握執政權就一切搞定。其實學生們的訴求也很類似,要的都是公平正義,都是民主自由,都是民眾最起碼的幸福生活。當年的學潮,雖然有人到最後喊出希望人民解放軍解放台灣,但絕大多數學生並不想顛覆國民政府,正如同太陽花運動中的學生,雖然占領立法院、行政院,也從來無意推翻馬政府。

國民黨政府最大的錯誤,一方面,是把學生當作學生;也就是說,他們認為學生的本份就是讀書,如此而已,不應該理會其他事務,更不應該反對政府。另一方面,卻也是沒有把學生當作學生;也就是說,他們認為學生一切的思想行動都是受到他人煽動,認為學生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

學生基於尚未出社會,受到社會「污染」、和現實妥協的影響,就一個群體而言永遠會在公眾言論中占有重要地位,尤其在大學教育幾乎已經成為義務教育延長的今日台灣,更是如此。今日回顧66年葥的四六事件,如果1949年的大學生,在1970、80年代以四、五十歲的年齡成為支持台灣民主運動的中堅份子(儘管多數是沈默支持者),我想知道,去年在行政院遭到國家暴力鎮壓的年輕世代,再過20年,會為台灣塑造出什麼樣的社會和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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