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許多文章以「醫療是公共財,不應商品化。」為立論基調,質疑「服務貿易協議」和「自由經濟示範區」若納入醫療產業,將對醫療本質和人民健康的戕害。本文無意針對服貿協議和自經區多做評論,只希望能重新思考我們對於醫療體系的共同想像。
醫療早已走向商品化
暫且撇開自費市場不論,對台灣民眾而言醫療並不像是需要購買的「商品」:只要定期繳納健保費,即能以低廉的價格享有高品質的醫療,且受惠於享譽國際的可近性和公平性。然而對於醫療服務的提供者而言,醫療就比較像是可以被販賣的「商品」:私人醫療院所提供越多醫療服務,便能從健保的龐大資金得到越多給付,從中賺取越多利潤。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異呢?事實上,分析一個國家的醫療體系是否能達成「公共性」的理想,應從兩個層面著手:其一是財源的籌措方式(finance),其二是醫療的提供系統(delivery system)。我國的全民健保是政府以國家力量介入財源的的籌措,以維護醫療的公共性為核心精神;然而在這幾十年來的政策引導下,我國的醫療提供系統卻逐漸轉變成以私人經營的法人醫院為主,資金的投入以營利為目的,其本質卻是破壞公共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