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警政署統計顯示,台灣2016年道路交通事故30天內死亡人數2,877人,涵蓋A1類(立即死亡與24小時內死亡)交通事故死亡人數1,604人,約即一天約8人因車禍喪命,代表每天需因車禍損失8個人的社會產值、需額外替8個經濟瀕臨瓦解的家庭付出社會成本。
據日本警察廳(National Police Agency)發表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統計[1],2017年度總共3,694人喪生,創下二戰後最低紀錄,日本與台灣兩國人口差了約5.3倍,如對比兩國的每千萬人口交通事故死亡率[2],得到驚人的數字,台灣每千萬人有1,250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日本每千萬人則有290人身亡,台灣與日本交通事故死亡率的差異比例為4.4倍。
我們可以發現到,日本是大眾運輸軌道發達國家,很多即使人口不多的城市,像不到100萬人口的山梨縣、鳥取縣等就有電車或路面輕軌,這可能與交通事故死亡率低有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