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馨想想】誰需要「性平教育」?

友善列印版本

因父母忙於工作,淑娟(化名)從小就由南部的阿嬤、舅舅撫養。不知從何時起,同住的國中表哥就不時摸黑搖醒她,強迫她一起玩「兩人遊戲」,並恐嚇若不配合就再也不理她了。就這樣,淑娟小小年紀被表哥多次性侵得逞,直到父母工作穩定,把淑娟接回家才終止。

回想幼年可怕的經歷,淑娟表示,過程中她雖感到痛苦、恐懼、焦慮,但因她完全不懂表哥對她做的是什麼事,一心想著只要忍過去就不會被表哥告狀說她不乖、就不會沒有玩伴、就不會被罵……

「我不知道這就是大人口中的性侵害,當然也就不懂得逃離,或向大人求救!性教育只有適齡適性,永遠沒有太早的問題,因為性侵者從來不會嫌你的孩子太小。」淑娟說。

日前教育部為回應頻遭家長團體抗議的性別平等教育之教材內容,特別舉辦記者會澄清。記者會現場,中華民國家長協會、下一代幸福聯盟等組織仍於現場提供教材供媒體與民眾檢閱,讓大家看看性別平等教材中的有否所謂「不當」內容。

仔細看究竟什麼內容被控訴如此不當,可以看到諸如生殖器的清潔與自慰、性別偏見等語彙,從性生理知識的基本教育到性別平等基本價值的實踐,家長們都有意見;自然,性別氣質與性傾向多元性的介紹,家長更是不能接受。

爭議延燒的時刻,我們不妨藉機再次回顧《性別平等法》的精神,並想想究竟什麼適合是孩子、甚至適合社會大眾的性別平等教育。

現行的性別平等教育法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條第一款明文規定:性別平等教育係指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之教育。

第17條提及:國民中小學除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

「施行細則」第13條亦明列說明: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等課程,以提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

《性別平等教育法》於2004年正式頒佈實施,在此之前性別平等教育的路可說是非常坎坷。由於社會大眾普遍缺乏性與性別教育相關知識,法規制定的過程並不順暢,直到像葉永鋕事件等震驚社會大眾的悲劇發生,才讓相關性別法規得以確立,奠定了台灣性別平等教育的基石。

合適的性平教材,誰說得算?

在此法規精神的基礎上,性教育的教材皆經過性與性別教育領域的專家學者審慎地評估,盡可能希望能制定出適齡、適發展的性教育教材。然而批評性別平等教育教材的家長們,本身卻未必接受過妥善的性別平等教育。他們以自身的經驗和價值觀去論斷教材的適切與否,不斷地對教育部施壓,希望將教材內容改成自己喜歡的版本。殊不知他們所謂比較「適當」的教材,經常都是違反了性別平等精神,在性的健康、平等、自主等面向上都不及格,更遑論尊重多元的性與性別認同。

以教材中關於自慰的介紹為例,抗議的家長認為「快感」、「對身體無害」、「情欲自主」等用詞不妥。然而「快感」一詞正確描述了自慰時的性生理與心理現象,而且避免青少年在無知識的情況下發生自慰時容易產生的內疚與自責情緒,是對青春期發展自然生理現象接納的正確情感教育;不過度的自慰「對身體無害」更是沒有爭議,是性生理知識中,健康教育的基本常識;「情欲自主」則是性別平等教育基本精神的實踐,每個人都有基本的人權,管理並決定自己性生活的表現。家長對上述教材內容大驚小怪而憤怒指責,其實正表現出自身所受的性別平等教育嚴重不足。落實目前的校園性平教育,是讓每一位學童都能健康度過校園生活的第一步,性別平等教育已經退無可退,絕不容許無知的大人再剝奪學生應得的教育權。

不過,讓我們換個角度思考這看似荒謬的抗議──這不也正代表台灣需要適合成人、社區的性別平等教育嗎?

惶惑的家長需要性平教育

校園內的性別平等教育因為受到「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保障,再怎麼不濟也讓學生必然有機會能夠接受到基本的性教育與情感教育。但沒有機會接受性別平等教育的家長卻只能憑著自己對性與性別的想像,出於對子女們的關懷與擔憂,對教材內容提出一連串的批判,無法有系統地檢視自己的性別價值觀與信念,從正確的管道得到正確的知識。

這樣對性別平等教育恐懼而無知的家長,構成了台灣家長群眾的絕大多數。他們不僅會因為恐懼而對教育部和學校的教育方針施壓,導致性別平等教育難以在學校落實,更可能組成各種團體組織,直接滲透進學校,企圖用自身的信念去影響學童。例如與全台1/4國小有合作的彩虹愛家生命教育協會,大約有5500志工進入校園宣傳守貞教育,在教導「拒絕婚前性行為」的同時對「安全性行為」的知識隻字不提,已經嚴重危害到學童的性生理與心理的健康發展,也成為性平教育「跳針」般出現的爭議。

社區的性平教育同樣不能等

這些社會現象都在在彰顯一項事實:校園性別平等教育不能等,社區的性別平等教育更加不能等。由於「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存在,校園中的性平教育至少有了最低限度的保障,但校園外公民教育中的性平教育卻一直都處於空缺狀態。

筆者在多年服務婦女與兒少的經驗中,也看到了社區性別平等教育的重要性。在許多的家暴與性侵案例中,加害人往往沒有什麼性別平等知識與精神,在性與身體層面恣意濫用自己的權力,對倖存者造成難以彌補的身心創傷。服務的個案中,也不乏一個個因為自身性別氣質、性別認同與性傾向而遭受性暴力的悲傷故事。

許多家暴、性侵一線服務組織累積許多個案實務經驗,深感個案創傷復原不易,需要更積極推動前端初級預防工作。也正因如此,期許台灣能成立社區的性/別教育體驗中心,藉由此教育體驗中心帶領青少年發展健康的性價值觀,防止青少年性暴力、性販賣及未預期懷孕,希望彌補校園性平教育的不足,讓學童能夠透過中心較豐富的教具與教材及體驗活動,更加充實性別平等教育的知識與精神,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做到在地化的社區性與性別平等教育,讓民眾也有機會能夠獲取正確的知識,共同創造性別平等的社會。

我相信,無論是否受益於現行的「性別平等教育法」,社會大眾本性是善良的。縱使現況下意見多有分歧,但也都一樣希望無論大人小孩都能健康、自主、平等且受到尊重地在台灣生活著。

那麼,是時候停下批判攻擊,想想我們的社會需要什麼樣的性與性別教育環境了。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