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遺忘的歷史】國民黨軍圍攻、砲擊高雄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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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政權在蔣家王朝極權統治時期,至少曾經發生四次軍警特侵入校園的事件:

一、二二八事變時,延平學院學生結合臺灣大學、師範學院(現為台北市立教育大學)學生,聲援抗議暴政行動,結果,大批軍隊以學校藏有武器為由,不但侵入校園,並強制關閉學校,該學院無校舍可用,曾經多年商借開南商工學校的教室使用。

二、1949年,極權政權下令當時的省主席陳誠壓制學生運動,炮製了一樁對學生進行大逮捕的「四六事件」。數千名憲警和軍隊包圍師範學院,進入學生宿舍,強行逮捕約二百名學生,並關閉師院、進行重整。

三、1991年5月發生「獨立台灣會」案,調查局兵分多路在全台多處進行逮捕行動,其中一路則由大批幹員進入清華大學校園逮捕學生。

四、也是二二八事變時,省立高雄第一中學(後來被下令解散,與同校址的第二中學合併,校名仍稱第一中學,1970年改名高雄中學,以下均以雄中稱之)學生組織自衛隊保護校園,極權政權劊子手彭孟緝,下令大軍圍攻該校,先以機槍掃射,繼以迫擊砲砲轟,嚴重破壞該校。

以上事件中,高雄中學是唯一遭到槍擊、砲轟的學校,極權政權蠻橫、粗魯的程度簡直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

諸多記載指稱,以雄中為首,曾結合高雄工業學校(雄工)、高雄商業學校(雄商)和高雄女中(雄女)的學生,參與二二八行動;彭孟緝編造的謊言則指稱,由涂光明領導的數百名流氓、日治時代游兵,以雄中為司令部,組織所謂的「高雄學生聯合軍」作亂。

事實上,由中央研究院研究員許雪姬、方惠芳所作的口述,證實雄中學生純粹是為保護校園及外省籍教職員,而成立後來被稱為「雄中自衛隊」的組織。雄中第二十二期、雄中自衛隊隊員何聰明說,自衛隊主要是在保護學校安全。當時的自衛隊副隊長陳仁悲多次口述指出,涂光明確實曾帶二、三十個人說要參加自衛隊,但遭他們拒絕,他們也沒有參加處理委員會的會議。

極權政權當時的國安局接獲密報說,涂光明擁有暴徒數千人,在該校設立「高雄學生聯合軍司令部」,校內藏有槍械無數。但是,自衛隊成員卻說,他們為了看守校門,才由學校倉庫拿出一些軍訓課用的日式舊木槍,以及沒有子彈的舊式槍枝;另有成員證實,有人從鳳山六十兵團取得一些子彈,但因口徑不合而不能用。

高雄火車站當時遭到軍憲封鎖,南北交通阻斷,並嚴重影響糧食運輸,自衛隊部分成員曾企圖前往交涉,卻遭到火車站上的機槍掃射,一名學生不幸喪生。

後來事情的演變就是令人髮指的血腥鎮壓(請參考本論壇〈二二八事變的高雄屠夫:彭孟緝〉一文)。當時第一中學校長林景元一家是住在學校宿舍,他的兒子林有義也是雄中二十二期,他說,軍隊來到火車站附近,整天以機槍、步槍、迫擊砲轟掃著,時有流彈擊破宿舍玻璃窗。

彭孟緝下令國民黨軍第二十一師何軍章團第三營,前往攻擊火車站及高雄中學。在屠殺火車站及站前地下道的民眾之後,軍隊轉往旁邊的雄中;彭孟緝在回憶錄中說:

「我命令攻擊部隊的兩個營冒著大雨繼續進擊第一中學,幷用迫擊砲四門架設在火車站屋頂上向第一中學的操場中心發射。」

負責進攻巿政府的要塞司令守備大隊陳國儒部,在巿政府以機槍掃射及丟擲手榴彈攻擊,造成數十人喪命之後,立即轉往雄中支援。兩個營的軍隊整整打了一天,彭孟緝意猶未盡,隔天又調來口徑更大的迫擊砲攻擊。他們所使用的槍炮都是接收自日軍,既先進、火力又強大。掃射、砲擊造成校舍嚴重受損,圍攻後,軍隊又開進校園駐守,對校內進行搶匪般的洗劫,直到三月十三日才撤離,結果,所有報告都不提這一段,竟把破壞、洗劫謊報歸罪是「暴徒」所為。

其實,校內已經空無一人,根據當時的校長林一鶴(原任省立高雄市第二中學校長),在給極權政權行政長官公署的報告(36.03.22)中說,「四日上午,學校仍照常上課,下午地方秩序雜亂,槍聲已有所聞,校方宣布提早放學,各級學生由本省籍老師護送回家,多位外省籍教職員逃避到大港埔,不敢外出。教導主任程言、教務組長沈克琴等六人,因躲避不及而滯留校內。」

自衛隊學生獲知彭孟緝部隊即將展開攻擊的消息後,深知無法再自衛了,便連同校內被保護的外省籍人士(據口述約有數百名,官方卻說有二千名成為人質)都已疏散逃避。然而,官方報告竟謊稱外省籍人士被綑綁在窗前當人質;林一鶴也在報告中謊稱:

「暴徒侵入省一中據為司令部,五日上午九時至十一時,程言等人被拘禁於一中倉庫,經由訓導組長鍾茂成再三懇求,才獲得放出准在校內自由行動。」

這些外來中國人受到保護,事後都得到台灣人民納稅提供的優厚「救恤金」,他們在得知又有財物損失賠償時,全都狂熱填寫申報書,雄中教職員還數次更改申報書,膨脹損失金額,並說是被「暴徒」從宿舍劫去的。這也罷了,他們順從指示在申報書備註欄增加扭曲事實的陳述,就大大不應該。

程言等人先在損失申報書中陳述:「自四日為暴徒拘禁後,至七日始由國軍救出集中於西子灣保護」,然而,當一名高中部一年級學生蔡振興被捕送辦時,同一批人卻聯名在請求保釋的報告書中陳述:「動亂時,曾留校保護本校外省籍教職員多人後,因返家而誤遭收押」;蔡振興也是自衛隊成員,顯見自衛隊保護外省籍人士是實,但在極權政權汙名化自衛隊的指示下,必須在正式報告中口徑一致編謊扭曲事實,說詞前後矛盾作賤自己。

事變後,極權政權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下令(36.03.28):

「據確報高雄省立第一、二中學學生分子複雜、良莠不齊,間有參加此次高雄暴動,殊屬不法,該省立高雄一中校長林景元領導無方,....已另案辦理,茲派省立第二中學校長林一鶴前來接管,著將二校全體員生予以解散聽候查明處分,所有校產予以清理,並於清理後將該校予以合併。」(兩間學校當時是使用同一校址)

「原一中教職員參加暴動者應徹底清查整理,並報處核辦。該校原有校址、經費保留備作他用,除分令外,希即遵辦具報為要。此令。」

林一鶴得令後,隔天就展開查點校產,並發通告:

「本校長遵於本月三十一日開始接管,凡該校員生應予以解散聽候查明處分,各生於一星期內家長或保證人率領來校訓育處辦理特別保證手續,逾期即以退學論,概予除名。」

雄中是到了四月十七日(星期一)才正式開學上課,學生雖然陸續回校,不過,每天平均只有百人左右,經過一個禮拜後才增加到數百人,林一鶴的說法是:

「或以交通尚未恢復,台南、屏東等遠道學生不能來校,或以軍警盤查森嚴,家長懷有戒心不敢讓其上學」。

復課一事對學生其實並不好過,必須提心吊膽。極權政權要求:校方對於學生應先舉行調查。凡離校學生自問確為參加此次事變中暴動行為者,限期一律到校辦理登記手續,逾期即以退學論。辦理登記時必須由家長或保證人率領到校、填具特別保證書、繳交相片。

另外復課後,還嚴格要求:上學及散學時,先後按次陸續回家,不得集團同行,並須配戴學生徽章符號。在校不得自行集會,並不得參加任何校外團體活動。

更可怕的是:每一位學生都必須針對二二八事變進行「自我表白」,敘述對事變的感想,作為學校訓導的參考。「自我表白」須以日記方式撰寫,起訖日期為二月二十八日至三月十三日。內容則要包括:

1.何日何時?與何人在一起?談些甚麼?聽到甚麼?看到甚麼?

2.曾參加何種集會?參加會議有幾人?會議中主要者是哪幾個?由何人召集會議?會議由何人主持?討論何種議案?會議中有那些人發表意見?發表何種意見?會議討論之結果如何?

3.每天何時到校?何時回家?曾遇見何人?所遇見者有何任務?

4.曾參加何種隊伍?做些甚麼工作?拿到何種宣傳品?宣傳品內容大概如何?(如敢將宣傳品檢附者尤佳)

5.在此次事件中,所見所聞所行,覺得有何感想?此後對於自己求學服務,取如何行逕、作如何計劃?

教育處頒發的「須知」規定:表白日記之寫作,應以真誠坦白之態度,翔實敘述,如有故意捏造或隱瞞,由校酌情予以處罰。參加「二二八」事變,其言行不向學校為真誠之表白,或雖已表白而無改悔之誠意,經人告發,學校不負保護責任。學生作表白日記以後,發現自己言行已被他人報告揭發而未曾載入表白日記中者,不得藉口遺忘而要求補記。記載表白日記時,不得相互談話,限時當場繳卷。如有故意規避,不作表白日記者,學校得撤銷其原有學籍。

對於學校方面,教育處也嚴令規定:辦理學生寫作表白日記前,應絕對秘密,以免學生交換意見串通、捏造、隱瞞減損日記之真實性。撰寫時應嚴格監視。此坦白日記定可循出線索作為調查之依據。對表白日記應加以分析、綜合研究。

寫完「自我表白」日記還不夠,三不五時都要參加訓導課,由專任老師講解:國父遺教、總裁言論之要義;中國歷史地理之悠久偉大;台灣與祖國之關係及其淪陷於日本時期之抗日事跡;四維八德之旨趣;外省人來台之目的係為協助建設新台灣;根絕奴化教育毒素,凡日本時代遺留之不良典章生活習慣服裝一律禁止;台灣為中國之一省,應說中國語言、用中國文字。

二十二期前後的雄中學生,在畢業之前全都受到這種精神凌虐,白色恐怖的陰霾在他們生長過程中,乃至台灣真正轉型正義前,相信一定程度會煎熬著他們的心靈。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