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摘】《台灣文學三百年續集》:是神祇或是贓官?是藝術品或是記功碑? ──楊廷理在宜蘭開發史上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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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台灣文學三百年續集:文學四季變遷理論的再深化》
作者:宋澤萊
出版社:前衛
出版日期:2018年3月1日


前言

楊廷理是清朝前期的遊宦,他堅持朝廷應該在噶瑪蘭設立行政區,是使清朝能將噶瑪蘭納入版圖的最重要人物。在台灣的開發史中,楊廷理當然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不過,在朝廷的眼光中,他卻是一再犯案的贓官,只是這些所謂的貪汙案件到最後都沒有能完全打倒他,實在是一個傳奇人物。

他在台灣的旅程,特別是人生最後的七年,事實上就是一段標準的「英雄的旅程」:「出發」→「抵達」→「奮鬥」→「勝利」→「返鄉」,每個過程都很精彩。描寫他自己旅程的《東游草》,將這個旅程的所思、所見、所感寫得活靈活現,添加了不只一層的英雄色彩。由於「英雄的旅程」是清朝前期許多文學共同的書寫對象(比如郁永河的《裨海紀遊》也算英雄的旅程記述),因此,本文以楊廷理的《東游草》為代表,詳細分析這種書寫,做為這種文學的範本,以供有興趣的讀者做參考。本文也提出,「英雄的旅程」這種書寫,與清朝前期缺乏落地生根的文學基本上是一體兩面的關係。

楊廷理的《東游草》到底是藝術品,還是英雄的記功碑?這是另一個值得思索的問題。這也是清朝前期文學(傳奇文學時代)共有的一個問題,本文也會提到這個現象。

是神祇或是贓官?是藝術品或是記功碑?

清朝前期,漢人移民開始在宜蘭(楊廷理時代被稱為蛤仔難或噶瑪蘭)進行開發工作。移民的首腦中,比較被後世提起的兩個人就是吳沙(一七三一—一七九八)和楊廷理(一七四七—一八一三)。

吳沙本是福建省漳浦縣人,一七八七年自組墾號,前往台灣的宜蘭進行頗有規模的拓墾。一七九六年,率領千餘人,進入烏石港,遭到原住民的襲擊,死傷慘重,他的一位弟弟吳立亦戰死,吳沙只得退回三貂角防守。一七九七年,宜蘭原住民流行天花,病死甚眾,據說吳沙懂得漢人醫術,前往醫治,受到原住民信任,終於能進入宜蘭平原開墾。他文武兼用,以漳州移民為主力,又配合泉州和客家人,以十數人為一結,十結為一圍的方式,進行移民。陸續開發頭圍、二圍、三圍等地。他死後,家人繼續開墾,終到了五圍(今宜蘭市)一帶。吳沙代表了漢人民間自發性的拓墾力量。

楊廷理則是另一種人。他是官員,代表了官方對宜蘭地區的開發和關注。宜蘭日後能否繼續移民、墾殖,官方的政策是一個關鍵。如果官方支持,願意投入大量的開發人力和金錢,才會有永續的經營。如果官方放棄,那麼噶瑪蘭可能就會被其他勢力所攫奪,後續開發宜蘭就會變得困難重重。楊廷理是促使清朝皇帝願意將宜蘭納入版圖,投入人力、物力經營宜蘭的最重要人物,他的重要性當然不輸給吳沙。

在清朝前期來台的遊宦中,楊廷理的官場經歷和成就很值得仔細了解。他的官運不如一般官吏順暢,跌宕起伏非常大,甚至因為被懷疑貪汙,曾被發配新疆伊犁充軍。他前後二階段在台灣的時間共有十六年之久,既是墾民心目中的拯救者,也是朝廷官員眼中的贓官,一生頗富傳奇性。由他的官場起伏可以額外看出朝廷對其命官的控制手段,以及官員如何在反覆無常的政治鬥爭中求生存的方法。

他在一七八六年(乾隆五十一年,四十歲)時到台灣,建立了他在台灣的名氣,最後則深受宜蘭人的喜愛,現在的宜蘭有一座叫做昭應宮的廟宇,雖是供奉主神媽祖,但是廟裡也供奉了楊廷理的神位,顯示他死後就一直被宜蘭人當成一個神明,接受人們的膜拜。不過,這個人也有他的致命傷:一七九五年(乾隆六十年,四十九歲),在台灣當台灣府護理時,被揭發以前在福建省擔任侯官縣令時,曾替前任縣令掩飾虧空罪行,因而被判發配伊犁充軍,將近七年。充軍後,又回到台灣當官,仍發生疑似貪瀆事件,使得滿清朝廷一直不敢委派重任給他,甚至還頗輕忽他的種種請求,終致於客死在台灣,最後遺體才運回中國大陸安葬。

不錯!楊廷理還活著的時候,就已被宜蘭墾民愛戴,替他建立了一個長生祿位,祈求他永遠長壽;但他也是朝廷官員眼中的貪官汙吏,教他的上司不敢完全信任他。那麼到底他應該算是一個神或者是一個貪官呢?還頗讓人難以理解,歷史上像他這麼神奇的人物並不多。楊廷理一生差不多都在官場打滾,從他三十二歲開始,就擔任福建省歸化縣的縣令;一直到死亡以前,他還接到朝廷的命令,不久將赴福建擔任建寧知府的職位。他不是一個完全都在台灣當官的人,表面看起來,他似乎還是比較喜歡在中國大陸當官。不過,他被後世所記得的事蹟還是在台灣的種種事蹟。換句話說,如果他不曾到台灣當官,他的名字恐怕就不會被後人提起。

台灣與他的名留後世息息相關。他在台灣的過程大致可以分成兩個時期:因替人掩飾虧空被發配到伊犁充軍以前,是前一個時期,大概從一七八六年(乾隆五十一年,四十歲)到一七九五年(乾隆六十年,四十九歲),共計十年左右。在這段時間內恰逢林爽文之亂,他平亂有功,晉陞為台灣兵備道,隨後擔任台灣府護理,在他的官場人生中,算是達到最高的官階。不過,當時來台的遊宦很多,比他官位還高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且能實際建立軍功和事功的官員,更是不知凡幾。在對照之下,楊廷理這十年,只能算是一般的官場生活,求取俸祿還是他人生的最高目標,他還沒有找到他可以高度奉獻的對象,他還在前進,還在探求。真正有奉獻的人生,應該是在伊犁充軍之後的時期,大概是從一八○六年年末(嘉慶十一年,六十歲)到一八一三年(嘉慶十八年,六十七歲),時間是七年。在這七年之間,他又到台灣來,竭力想辦法,讓朝廷在宜蘭設立行政區,介入宜蘭的開發工作。在這個時期,他已經年老,朝廷也不很信任他,想要東山再起已經不可能。不過,在攻打宜蘭南方澳的海盜朱濆時,他和宜蘭人結了緣分,終於找到了他晚年可以貢獻心力的對象。在這短短七年期間,他對當時宜蘭墾民的責任心,以及當時宜蘭人對他的熱情,都顯得很不平凡,和前期來台的十年大相逕庭。我們由他晚年的詩文中可以發現,他一再希望朝廷將宜蘭納入大清版圖(在宜蘭設官治理,照顧這裡的墾民),非常堅持,而且絕非輕率之舉,更非沽名釣譽,他有獨特的愛心、理念以及確實的實踐方法,是一般的官吏所達不到的,註定他將來永遠為宜蘭人所懷念,他表現出一個真正有為的官吏的表現。

考察楊廷理何以對宜蘭設立行政區這件事如此熱心的原因,據他自述,是「實緣洋匪李培、蔡騫(牽)、朱濆先後窺伺,圖作賊巢」;也就是說考慮到宜蘭有可能落入海盜的手裡,將來變成盜匪的窩巢,才極力促請朝廷將宜蘭納入版圖。雖然理由如此簡單,但是在墾民的眼中,楊廷理就彷彿是他們的救星,可以把他們由海盜的威脅中解放出來,同時能使得他們獲得朝廷的種種方面的救助和培育。而在朝廷的想法裡,能增加宜蘭這塊土地,也不是什麼壞事。至於對楊廷理本人而言,這是他找到能為朝廷效命、為宜蘭墾民造福的大事業,值得放手一搏。楊廷理的這個作為最終造成了三贏的局面。

我們把他來台的前一個時期和後一個時期聯合起來看(跳開他被發配到伊犁充軍的中間時期),他在台灣共有十七年,整個過程就是一個英雄的旅程。特別是後一個時期的七年,可以說是十分標準的英雄之旅:出發→抵達→搏鬥→勝利→返鄉。每個過程儘管都不那麼順利,甚至辛苦備至,但是每個過程都進展很快,絕不拖泥帶水。對於和他同時代來台的遊宦而言,楊廷理後一階段的七年「英雄的旅程」確實是很具有指標性。那是一種範本,可以代表那些身負任務的滿清官員的一般台灣傳奇之旅的特色──來去匆匆,行動卻極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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