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想想】10月4日傾巢而出:豈可縱容政府繼續漠視人民居住權!

友善列印版本

近七十個關注住宅問題的社運及社福組織共同發起「巢運」,日前在25年前無殼蝸牛運動同一地點召開記者會,針對高房價和居住議題,提出5大訴求。內政部立即回應,為落實居住正義,將持續推動多元住宅政策,讓住者適其屋,未來10年內社會住宅將達到3萬4千戶、租金補貼將達到6萬5千戶…。針對這種沒有未來、沒有想像、無關痛癢、一騙再騙的回應,你還願意忍耐下去嗎?

先談租金補貼,行政院基於上屆總統大選高房價和住宅問題為首要民怨,民國100年除整體住宅方案外,新增青年安心成家方案,且當年租金補貼總戶數原計畫為39,000戶,最後當年核定數竟提升到64,461戶,之後102年因預算問題停止青年安心成家,今年租金補貼戶數更驟降至25,000戶。內政部提到的6.5萬戶租金補貼早已達成,只不過僅是維持一年光景的政策買票。

再談社會住宅,內政部號稱十年將達3.4萬戶,其實計入了現有的6,800戶(含出租國宅、公營住宅、平價住宅),加上社會住宅短期計劃1,700戶(台北市兩處700戶;新北市三處1,000戶)以及中長期計畫15,100戶,外加縣市政府承諾要蓋的數量。社會住宅短期計畫花了34.2億向眷改基金購地,拖了三年才開始動工興建,期間還發生新北市為了不出半毛錢,將社會住宅BOT給建商,造成量體中的30%必須當商品房售出的爭議;社會住宅中長期計畫和縣市政府承諾的數量在缺乏興辦資金、土地撥用、及各項民眾入住管理及補貼配套和沒有興辦主體前提下,更是高掛天邊遙不可及。

就算內政部達標,但其數量仍只是我國住宅存量(8,318,300戶)的0.4%,遠遠不及現代資本主義發達國家的水準,歐盟平均 14%、美國 6.2%、日本 6.06%、香港 29%、新加坡 8.7%,連鄰近的韓國都已達5%。

對照遙遙無期的社會住宅、半途而廢的以房養老(公告兩次無人申請,已撤下計劃)和政策達成率僅1%(年度預計1,560件,至今僅媒合14件)的租屋平台,合宜住宅政策卻能在A7案土地未徵收即先標售,浮洲案也不待正在通盤檢討的浮洲地區都市計畫,而直接逕行變更都市計畫的爭議聲中倉促上路,一口氣便規劃興建秒殺賣出的8,918戶,更造就台中市政府(幸福好宅)和桃園縣政府(八德合宜住宅)的跟進。

葉世文的收賄案,讓一切都明白了。

葉世文擔任營建署署長五年,其任內住宅法中社會住宅不僅中央無興辦責任,特殊身分及需求者僅保留至少10%;他任內推出招商興建,並出售給幸運中韱者的浮洲和林口A7合宜住宅,不僅兩處籤王選的都是房價一千萬大三房,更有三成中籤者因繳不起頭三期款項而棄權,合宜住宅到底幫了誰?

重蹈國民住宅一切原罪的合宜住宅,其實就是當前政商結構金權城市新型態,執政當局從中央到地方、從總統府到立法院、從官員到建商財團合謀,再用低於市價可以購屋的糖衣獲取民眾支持,假居住正義之名,迴避國有財產法不得出售公有土地的規定,賤賣國土、圖利建商、金援自己,構成一個綿密的利益交換網絡。

老人們下不了樓是活該,窮人們和特殊需求族群買不起、租不起、租不到房也是活該,誰叫你們沒提錢來孝敬爺們。

但這一切為什麼會發生?總需要如馬克斯韋伯說的,需要有民眾唯心世界的配合,那就是「有土斯有財」,也因此,我國住宅自有率因此高達85%,縱使已經有156萬戶空屋(主計處),大家還是看不開想去買房。

要翻轉,那就得將炒房獲利視為一種不勞而獲的罪惡、屯房就是剝奪其他人居住權、有租金所得未申報就是一種竊盜行為,大家準備好了嗎?快鳴槍了。

台灣再不面對住宅問題,很快將變成快速高齡化社會,年輕人不敢生小孩;房屋蓋一堆卻黑壓壓一片;勞動者拚命工作卻沒人住得起,這將是台灣面臨最嚴厲的詛咒。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