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在文青與大叔之間
連勝文發言人張碩文昨天(8/26)下午指出,張顯耀事件發展至今,陸委會主委王郁琦作為兩岸事務主管官員,在此事件中扮演重要角色卻未發揮應有作用,難辭其咎,直指「王郁琦,你應該要下台」!
事實上,張碩文的發言只說對了一半,我國兩岸談判的最高決策權在總統手上,並透過國家安全會議執行。台灣首席談判官員洩密,總統更是難辭其咎,只有王郁琦下台,恐將成為馬總統的擋箭牌。
張顯耀自2012年2月開始擔任陸委會副主委,也就是馬英九總統連任成功、張爭取立委連任失利之後。連任失利的張顯耀卻離奇接獲高層電話,希望他接任兩岸事務主管機關陸委會的副手,張雖驚訝,但也接受該職。當時,外界對於張顯耀的人事案,充滿了酬庸的解讀。
然而隨著國安體系的人事變動,張顯耀受到總統的重用,今年(2014年)初又獲指派兼任海基會秘書長職務,晉升為我國兩岸談判的首席談判代表,顯示張顯耀深受總統的信賴,媒體甚至報導,張「被視為是出任首任海基會駐北京代表的熱門人選」。
但是一個位居要津、深獲信賴的總統特任官卻離奇辭職,原因竟然在短短一週內,先是傳出因家庭因素請辭,後改為工作有疑點而調職,再推進到共諜、洩露嫌疑,整個過程令人匪夷所思。但是政府國安單位卻三緘其口,外界霧裡看花,讓人搞不清楚真相,究竟是不能說清楚,還是不願說清楚,或者國安單位根本就不清楚真相為何。
關於國家安全的權責,憲法增修條文賦予總統掌控國安的權力。所謂國家安全是指「國防、外交、兩岸關係及國家重大變故」,總統透過國家安全會議及國家安全局,執行其權力。
國家安全會議由總統擔任主席,會議成員包括行政院長、內政、外交、國防、經濟等單位首長,同時國安局秘書長、國安局長與陸委會主委都是必須出席的人員。國安局則有綜理國家安全情報工作之責,必須掌握國際、中國,以及臺灣內部安全情報。
由此可見,總統握有國安大權無庸置疑。但權利與責任的相對性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權力越大,責任就越大(With great power comes great responsibility),兩岸談判首席代表出現洩漏國家機密、造成國安嚴重受損的缺失,總統難道不用負責任嗎?
就在張顯耀事件爆發後,總統馬英九、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史無前例地」出席在高雄市調處召開的台灣地區安全情報南區協調會報。該會報一年召開一次,警察、調查、憲兵、海巡、移民、國安等單位主管均需出席報告,總統馬英九就由金溥聰陪同到場聽取簡報。這也是高雄市調處成立至今,首次有國家元首到訪。
這個「史無前例地」行程充分展現出,憲法賦予總統掌控國家安全的完整權力,從決策權,到執行面,以及「監督國安體系按其決策執行」的權力。
總統握有國家安全的權力,當然也就必須要擔起國安的重大責任,如今國家安全體系出現重大漏洞,由總統任命的特任官,承總統之命代表國家對外談判,但卻出現嚴重洩密的國安事件,總統必須負起政治責任,勇敢承擔國安漏洞造成台灣權益受損的責任,同時,總統也必須要啟動內部調查機制,詳細檢查國安體系究竟出現什麼問題,對外談判的過程是否不夠完備、為何出現洩密情勢、除張顯耀外還有多少漏洞、國安體系內控機制為何失靈,面對這些種種問題,總統作為國家安全最高領導人不能夠逃避問題,不能夠推給司法體系解決、不能夠不給全國人民交代。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當然要負責任,但是他畢竟只是執行總統所交代的任務,總統擔負兩岸談判決策、指揮、監督的責任,難道不用負起應有的責任嗎?
張顯耀事件發生至今超過一周,總統有必要親自向人民做出說明,包括公佈真相、追究責任、懲處違法與失職人員、檢討並補救國安漏洞、重新檢視兩岸各項協議的可靠性。而且,在人民重建國安信心之前,總統必須要暫緩跟中國大陸進行後續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