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論劍】異哉!兩岸非國際關係

友善列印版本

馬英九在雙十節正式宣布「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普遍認為這是比他過去「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不統不獨不武」、「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甚至「兩岸不是國與國關係」等說法都更加傾中,社會一片嘩然,紛紛猜測這是怎麼回事。

馬自認熟悉1970年代東西德的關係。他2012年6月中他向來台的德國國會副議長表示他對1972年東西德簽訂的《基礎條約》非常尊崇,他說他最自傲的「兩岸互相不承認主權,但互不否認治權」的概念就源於德國模式。

現在,他的「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很明顯的,仍然是「源於德國模式」。只不過他這一個山寨版德國模式實在很不三不四而已。

德國模式的原廠版是「兩德間既非國際關係;也非國內關係」。這是1972年底東西德雙方簽訂《基礎條約》後西德憲法法庭對《基礎條約》下的兩德關係的定義。

分裂時期的西德,既有為人民生活需要和東德建立正常往來秩序的需求;又要面臨兩德各擁中央政府誰也管轄不到對方的土地人民的客觀現實;主觀上更受到大一統意識型態的制約,不能承認兩德分立的事實。所以和東德簽了一個能權衡上述三個客觀現實和主觀需求的《基礎條約》。他主要的內容是:

一、是和平條約,雙方承諾不以武力做解決爭端的手段段。這是不武。

二、是「國與國的條約」,雙方各以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名義簽下。這是不統。

三、擱置主權爭議,在前言中規定雙方雖以國家名義簽約,但「無損於雙方對國家基本問題之採取不同見解」,留個統獨各自表述的空間。這山寨版也同樣是一中各表。

四、外交休兵,第四條規定,兩德中「任何一方在國際上都不能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義行事」,但馬的山寨版是外交認輸,是外交參與請示中國的附庸國模式。

五、雙方承認「任何一方之高權僅及於自己領域內」,馬以「互不否認治權」山寨之。

六、西德承認兩德分裂的現狀,但為了站穩東德不是「外國」立場,雙方間的貿易也不是一種外貿關係,這是不獨。也因此;從東德輸往西德之貨物享受免關稅和免農產品進口稅。但兩岸比較「唯物主義」,意識型態固然重要,關稅卻不能不能輕易放棄,所以原先山寨版中沒有這一項,現在雖簽了ecfa,但仍然只是自由貿易的架構協議而已。

七、西德同樣為站穩統派立場,堅持刑法主權乃及於東德人民,但兩岸間因人員丶經貿往來密切遠大於東西德之間,如採同樣作法必定天下大亂,這無法山寨,所以兩岸務實地簽訂了司法協助的協議。

東西德雙方以國家名義簽了《基礎條約》後,西德基本教義統派火冒三丈,向憲法法院聲清違憲訴訟,最後憲法法院的解釋洋洋灑灑而矛盾百出,大抵是說在條約中西德理解到東德是一個國際法上的國家,《基礎條約》是有國際法效力的兩國契約,但是西德並未將東德當做外國。這套令人頭昏的繞口令簡單地說就是,東西德「既非本國也不是外國」,或者兩國間「既非國際關係也不是國內關係」。

「兩德間既非國際關係」看來是馬「兩岸互相不承認主權」和「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和「不獨」的原版;而「也非國內關係」則是「互不否認治權」和「不統」的原版。

只是過去的「不統不獨不武」和「一中各表」及「兩岸互相不承認主權,但互不否認治權」雖都很山寨,但德國模式中的「既非國際關係也不是國內關係」的兩項主要關係都算完整;如今馬在雙十節只宣布「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把「兩岸關係不是國內關係」搞掉了,他這山寨版就成了一面倒傾中的半吊子了(見圖一)。這已經跟台灣的民意主流趨勢完全背道而馳了。

這怎麼像話!大家嗚鼓而攻之!

關鍵字: 德國中國ECFA兩岸憲法和平條約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