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蘭嶼(下)

友善列印版本

文化是力量的源頭

達悟人另一個和漢人不同的是對山林自然的財產權。除了靠近住居的田地有祖產可界定分割之外,大部分山林是共有的。有些樹木具船板或建材價值,自幼苗即可能被標誌認養,並在週遭補栽更多樹木。森林因而有局部砍伐利用,也有代代相傳、生生不息的培育。

在共同照顧的公共領域中就會促成許多部落合作的事項。最令人驚豔的是野銀部落在公共水源地颱風時被土石掩埋後的復建工程。深逾十公尺、三段高牆圍築起水源蓄水池,都是都是由部落族人層層手工砌石而成。間雜土生蔓藤植物,已經成為美麗又牢固的生態工程範本。從水源地延展的砌石溝渠,隨著地形起伏和各種作物成為大面積的地景風貌,益發增添地方特色價值。而其總花費不過是其他政府工程的零頭尾數而已!

為什麼如此實用又美觀的復建工程會這麼省錢呢?就地取材當然是基本原因,更重要的還是「民眾參與」!當民眾把該做的事當自家共同的事,把工作視為愛護資源的過程,工程就會做得合乎生活所需,會做得和環境融合,會持續維修增添安全強度。不區分政府給的與自己私有的,就不會浪費;工程不是做來看的,就不會超量突兀。錢省下了,環境也調和了!

劃設國家公園

地方級公共工程粗糙多由於經費和專業人力不足。這次蘭嶼重建工程經費過多反而成為另一種災難,也是另外一類行政禍害。經費多寡端看如何善用,善用和省用又存乎於用心。只有深入瞭解環境,才有信心和決心採行標準圖以外的減量設計,實踐生態工程的精義。蘭嶼的自然環境與人文特色大大值得工程師拿出這份用心。

制度上如何使工程施作都抱持這樣的特殊用心呢?那就必得在蘭嶼大環境的管理上予以特別化,讓更多環境管理的專業和資源可以進到現場,補充傳統地方政府的能量。依現行法規,就是要引進國家公園的位階和機制,才能有更細緻、更質化的態度來維護環境生態。蘭嶼在二十年前就有劃設國家公園的倡議。可惜當時溝通不順利,蘭嶼居民本來就擔心劃為國家公園會限制生計,核廢棄置場後,更對政府缺乏信任,國家公園籌議多年終未正式設置。

蘭嶼居民對於多一個公婆的排斥心可以理解,達悟人不同意漢人國家公園那一套環境價值觀,也有他們的憑據。然而衡酌現在處境,尤其是風災重建政府機關所顯現的鋸箭作法,蘭嶼的特色很快就會被鏟除,會被水泥糊平了。臨到頭,上級多管一點可能比完全不在乎,還好一點,至少還有的商量吧?

即使記憶中溝通不佳,兩害相權,國家公園級的照顧還是細緻得多,在地人的生活還是會獲得更多。更何況,從馬告公園的衝突,到台江公園設立,國家公園主管機構主動發掘區內人類和環境共生的行為,乃至放寬特色景觀的遊憩加值,都看到社會在學習,公家單位在進步,不必把「國家公園壓霸」這個壞印象一直梗在心裡,阻礙溝通吧!

事實上,科技進步也有助於環境細緻管理。普設監測設備,可以防範環境破壞,可以對敏感景點總量管制等等。網路發達可以鼓勵達人式深度旅遊,而不再為了便利眾多遊客用增設大規模的設施。願意深遊停留的客群也才更知道如何尊重蘭嶼居民的權益,讓生計和生活雙贏。

公共事務原本就難有標準答案,與時俱進才是合宜的態度。二十年後再來看引進國家公園制度協助保育蘭嶼環境,建立在相關行政理念已經更務實、有彈性,以及網路可以幫助我們更細緻的與環境互動這兩項進步事實上。我也深信唯有把頭抬高,共同望向遠方,才能定位今天的作為,找到合作的意義。

期待

回頭看現實,雖然蘭嶼大多數溪流重建工作已經被剃頭完畢,但是我們現場發現還是有些像郎島東溪、東清溪工程等值得在程序中努力,減量、叫緩、甚至叫停,這對復原蘭嶼環境都有不同程度的助益。然而要是主事者心目中沒有大方向,心裡對環境現場沒感覺,公務員不免少做少錯,很難真的扶著他們的手,救回每個禍害。何況後面接下來是蘭嶼環島公路拓寬工程就要上場,沒有共同的目標,沒有特別看待的心情溫度,到時候又是標準圖發包、又是一場環境施暴。

因此,我明知國家公園是遙遠目標,還是主張懸為施政願景,更藉短文提請社會有識者,當作蘭嶼的明天,一同努力!

※後記:這篇文章的照片來自邱銘源兄。要認識蘭嶼,不管是看到溪流被開腸破肚的傷慟,還是觸摸達悟人就地取材的精妙,沒有圖像是感受不到的。這篇小文是我和銘源共同著作的,也記下我們救救蘭嶼共同的決心。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