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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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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研究
賀陳旦
9月 09,2013
救救蘭嶼(下)
文化是力量的源頭 達悟人另一個和漢人不同的是對山林自然的財產權。除了靠近住居的田地有祖產可界定分割之外,大部分山林是共有的。有些樹木具船板或建材價值,自幼苗即可能被標誌認養,並在週遭補栽更多樹木。森林因而有局部砍伐利用,也有代代相傳、生生不息的培育。 在共同照顧的公共領域中就會促成許多部落合作的事項。最令人驚豔的是野銀部落在公共水源地颱風時被土石掩埋後的復建工程。深逾十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