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台灣的婚姻平權展露一絲曙光之際,2016年的印度LGBT社群仍生活在1860年創立的法案陰影底下。目前在印度,與非異性之間的性行為仍是違法,而這項罪刑最高可判至終身監禁。最早可追溯至英屬印度時期的《印度刑法典(Indian Penal Code)》第16章第377節訂定:「任何人與男、女、動物發生違反自然定律的性行為將被判終身監禁,或最高至10年的有期徒刑。」多年以來,這條定義模糊的法條時而被縮小、時而被放大解釋,至今仍未有定論:最早「違反自然定律的性行為」只指肛交,接著口交也被涵蓋在內,最後被擴大解釋為任何除了陰道之外「包覆」陽具的性行為都是「違反自然的」,這包括閉合的大腿、或合上的雙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