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摘】拉麵的驚奇之旅

書名:拉麵的驚奇之旅(Slurp!:a social and culinary history of ramen-japan’s favorite noodle soup)
作者:顧若鵬 (Barak Kushner)
譯者:陳正杰
出版社:允晨文化 出版日期:2017/02/01

拉麵在日本初次登台

顧若鵬(Barak Kushner)

作者簡介

顧若鵬(Barak Kushner)

英國劍橋大學教授歷史,他的第一本著作《思想戰爭》討論日本在戰時宣傳工作的歷史。他目前正撰寫個人第三本著作,主題是日本在中國的戰爭罪行。

譯者簡介

陳正杰

畢業於中興大學外文系,曾任中央社駐象牙海岸、英國倫敦及美國華府記者,現任中央社外文新聞中心主任編輯,2008年獲教育部英譯中、中譯英認證合格,翻譯作品包括《金融大崩盤》(2012年)、《金融海嘯後的世界》(2013年)、《恐懼》(2015年)。

 

 

【印度想想】千年傳統,全新觀念:吃一頓飯,破除寡婦迷信

拜科技所賜,所有想得到的,世界上最新、最好、最光鮮亮麗的事物,都能在現代印度找到:最新穎的智慧型手機、最昂貴的汽車、最經典的文學小說皆已然出現在百貨公司的櫥窗裡;同時,平民創業、女權運動、教育解放等等社會性、文化性的先鋒運動亦在南亞大陸遍地開花。但是,印度實在太大了,所有現代化的浪潮洶湧著、矯健著,如舉著雙臂的螳螂去試圖拉動承載千年傳統、百樣差異、十億人口的巨大馬車:要拖動這樣沉重的負擔,還需要很長、很長的一段時間,很長、很長的一段努力。

12月17日中午,戈帕爾甘傑行政區(Gopalganj District)行政官(Magistrate)離開平常用餐的如皇宮般豪華的辦公室,前往他的行政區內的一間公立學校,與一群學生共進午餐。這一餐在當地人眼中可是很不一般,因為是由寡婦蘇妮塔‧坎沃(Sunita Kunwar)負責烹調的。行政官羅虎‧庫瑪(Rahul Kumar)在向村民以行動表達,由寡婦所烹調的午餐並不是厄運的象徵。

【書摘】台日美中多邊角力間諜奇想冒險小說──《原爆001》

書名:原爆001
作者:潘志遠
出版社:大塊文化
出版日期:2017/01/23

書籍簡介:

漢光演習在屏東與台東展開,兩名斥候兵無意間發現了日本殖民時期的極機密生化武器基地舊址,兩人進入後無意間啟動了設備,台灣與美國在台東展開聯合軍事演習,兩名演習中的士兵被派出擔任斥候,為了撿拾丟落的水壺,卻在山谷中發現了一座偽裝成山洞的軍事構築。士兵們想起故早傳說的關於日本軍隊撤退時埋藏的寶藏,還曾經引起此地的挖寶熱,因此懷抱著發財夢大膽潛入山洞。進入山洞之後,兩人攜帶的紅外線器材卻無意中啟動了自二戰結束後便關閉的儀器,從二戰時期因意外被中斷的人體生化實驗被重新接續⋯⋯

潘志遠

1976年生,台北市人。北京電影學院導演系碩士,有多部電影及電視作品,包括:《深深太平洋》、《指間的重量》、《沙西米》等。電影作品與影視劇本曾入圍金馬獎及其他影展的劇本獎項,本書為其第一部小說。

當國文作文遇上英文

甫落幕的「106學年度大學入學學科能力測驗」國文考科作文題,出現有考生全篇以英文作答,引發爭議;先是媒體傳出國文科閱卷召集人、台師大國文系教授顏瑞芳表示,「題目沒有特別要求用中文寫作,但這畢竟是國文科,全篇用英文寫,這麼多年來也是第一次發現。要由大考中心開會討論如何給分,幫忙翻成中文也是可能的選項。」繼而大考中心更正說法,處長黃璀娟指出,國文考科就是考驗考生的國語文能力,而非選擇題也是,考生必須用「國語文」作答,而在今年的大學學科能力測驗簡章中,就名列相關「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其中第13條就寫明,不得「作任何與答案無關之文字符號」,輕者扣1級分,視情況得加重扣分,甚至扣減該科全部成績。

這兩種做法都不甚妥當。首先,以英文寫符合題意的作文並不構成「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第13條所稱之「作任何與答案無關之文字符號」,大考中心不應對其訂定之規則採取錯誤、扭曲的解釋及適用。第二,經由他人翻譯再予評分的方式也不恰當,基本上如果考生要挑戰題目漏洞,他就要自負改國文科教授不一定看得懂他寫的英文的風險,閱卷老師覺得該給幾分就給幾分。

第三,有鄉民主張如果可以用英文寫國文作文,那他也要用國文寫英文作文,但根據國文及英文作文考題,很明顯英文科有規定要寫「英文作文」,但國文科沒有,其題幹如下:

國文科

【女人想想】性別司法改革路遙迢?

台灣的婦女朋友,尤其是性/別暴力受害者,真的可以在司法中找回正義嗎?

事實上,台灣的婦女朋友經常陷在司法性別盲的黑洞裡。勵馨基金會所服務的受性/別暴力的婦女朋友,在司法焦土戰中,常被性別盲、性別歧視、性別偏見的執法人員羞辱,或拿到啼笑皆非的判決書,真的是氣死驗無傷,甭談司法正義了。

舉個性別盲判例,有法官對夫妻間的性暴力無視刑法第229條之一標舉,即便是夫妻,一旦違反配偶的意願、侵害她/他的性自主權,就是強暴。居然在判決書中大剌剌出現「然食色性也,男子發洩性慾,乃是正常男人生理現象,妻子知之甚詳,若妻故意違背同居義務,拒絕與夫共營性生活,則夫如何發洩性慾?」因而認定,這僅是合法婚姻關係存續中,屬於婚姻內涵的性關係,判定妨害性自主罪不成立,枉顧妻子在婚姻關係中的性傷害與身體自主權。

紀惠容

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執行顧問(2020迄今)、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執行長(1994至2020)、公益自律聯盟理事(2005迄今)、衛福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制推動小組委員(2013迄今)、台灣防暴聯盟理事(2013迄今)、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利推動小組委員(2014迄今)

縮影人間

在異國流浪過多年,喜歡閱讀形形色色的人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