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論」能解決研究生勞動問題嗎? ──回應「放棄社會主義思維 保障學生勞動權益」一文

友善列印版本

日前李瑞中發表一篇文章「放棄社會主義思維 保障學生勞動權益」,雖然不否認應當保障學生勞動權益,並主張應該放棄人人有獎社會主義式的助學金制度,強調應該依照系所和老師的經費決定聘雇研究生助理的價碼,提出「市場論」的改革途徑。

在本文我將指出:一、助學金制度的問題,根源於國家補助的撤退,造成大學必須以助學金支用研究生勞動,形成「人人有獎」的假象。二、國家補助撤出大學,使得大學更加面向市場的趨勢,形成學術資本主義,使得教授與研究生之間的教學關係下還有一層勞雇關係。三、工會認為教學關係與勞雇關係是並行的,反對「市場論」和「教學論」兩種過度化約的觀點,強調應該透過組織工會承認與保勞雇關係,才能鞏固教學關係。

助學金制度的問題,簡言之是因為國家撤出大學的補助,造成大學必須支用助學金,將大部份的研究生納入大學的教學、研究與行政工作中,所以才造成「人人都有獎」的假象。研究生助學金制度始於1977年教育部頒佈的「大學及獨立學院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一直都有規定必須工作才能領取。1997年以前,國家一直都有編列固定預算支應這筆錢。然而由於國內碩博士生的人數快速成長,1991年還不到3萬人,到1997年卻已經接近5萬人,國家無法承擔龐大的助學金預算。所以於1997年廢止獎助學金辦法,研究生獎助學金由各校自行負擔。

早期的助學金,對學生而言確實是相當優渥。以1993年為例,當時的助學金為每人每月約5000元[1],一般勞工的平均薪資為31708元。到現在臺大的助學金每人每月平均只有約4000元(臺大研究生協會 2011:60),一般勞工的平均薪資則為41530元。再加上大學不需要負擔太多的研發工作,因此少有師生之間的勞動糾紛。

國家補助撤退,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競爭式的建教合作經費收入。國家對臺灣大學在2000年的一般補助為64億,占總收入約47%,到了2011年一般補助剩下44億,占總收入27%。而對外的建教合作(包括國科會、其他政府單位與民間企業的研究案)收入2000年為45億,占總收入的33%,到了2011年提高到63億,為總收入的39%。當穩定的收入變少,面向市場的競爭式收入變多,這完全符合Slaughter與Leslie定義的「學術資本主義」(academic capitalism),是一種「院校及其教師為確保外部資金的市場活動,或具有市場特質的活動。」(Slaughter & Leslie 1997

大學靠外部市場的資金越多,國家的資金越少,大學就更重視面向市場的研發,並且輕忽教學。用資源依賴理論的話(Pfeffer & Salanick 1978)來說,大學本身能動用的資源變少,比過去更容易受到來自市場的外部資源所控制。這產生兩種結果:一、承擔研究工作的研究生直接被納入學術資本主義,與教授一起為大學爭取資金,理工科研究室不乏將助學金變相轉成研究人力經費,研究室的勞動通通被當作「學習」。二、重研究輕教學的轉向,導致承擔教學工作的研究生得到的資源卻日益匱乏,臺灣大學近三年持續砍了16%承擔教學的研究生助學金支出就是最好的範例。而此種收入來源的動盪,連帶造成組織的動盪,大學內部的師生關係跟著產生質變,衍生出許多混亂與衝突。

也因此,領取各種收入形式的研究生,都因為學校與教授的研究需求,直接或間接地被捲入學術資本主義的運作中。許多研究生的論文,就是教授研究計劃的其中一環,教授的研究計劃則為大學的運作提供重要的收入。過去師生教學下不計利益的人情交換關係,已經額外形成勞務與金錢的對價交換關係,此種現象又特別以理工科系最為嚴重。教授與研究生之間形成了教學與勞雇的雙重關係和雙重宰制,但是這一勞雇關係仍然被掩蓋在教學關係下。

由此再回顧李文的「市場論」,「市場論」除了將使得研究生群體因為功績主義進一步被分化,無法團結起來議定工資外。完全依照各系所經費能力支付工資也將會瓦解整個大學共同體,大學內各個科系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將加劇。主要的問題在於,「市場論」將大學共同體化約為自由市場,忽略教授與研究生之間除了雇用關係還包括教學關係,教學關係是屬於大學事業共同體自身獨特的相對自主性,不能完全比作自由市場,這個解方其實是走過頭的。工會一直都強調,在勞雇關係之前,還包括一層教學關係為前提,研究生的勞動是掩蓋在師生教學關係下,工會正是要揭露這層勞雇關係。在教學關係的前提下,教授掌握著研究生畢業的審查權力,研究生本身在大學內部的流動與議價能力遠低於一般就業市場上的勞動者。工會既不能接受台大校方將一切工作都化約成學習的「教學論」,也不打算把將雇用關係走到「市場論」這麼遠。教學關係和勞雇關係應該是兩者並行不悖,各自不能被彼此化約的。

面對學術資本主義的滲透,大學的功能和角色正持續地改變,當前的大學已經很難回到過去純粹的學術共同體,當大學面臨更多市場壓力時,學校、教授與學生的關係和角色都在改變,工會正是一種重新鞏固大學共同體的實踐。其對象也不只是學生,還包括所有大學內的勞動者[2]。揭露掩蓋在教學關係下的勞雇關係,並強化工資議價能力,避免薪資被任意刪減是工會的重要任務。工會要的不是自由市場經濟全面進入大學,而是要求承認勞雇關係和勞動權利的同時,透過組織工會,建立削弱教學關係的防火牆。

參考資料:

Slaughter, Sheila & Larry L. Leslie (1997). Academic capitalism : politics, policies, and the entrepreneurial university.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Pfeffer, Jeffrey & Gerald R. Salancik (1978). The external control of organizations : a resource dependence perspective. New York, Harper & Row.

台大研究生協會(2011). 臺大研究生勞動與收支調查結果報告.

 

註一:1993-07-12 聯合晚報 記者簡余晏/台北報導 就讀研究所 免學費時代結束

註二:目前工會法第六條仍限制教師不得參加企業工會,這個有害教師團結權的限制,包括台大工會等許多教育業產業相關工會,都贊同應該廢除此一限制。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