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想想】從史諾登一夕爆紅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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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安局(NSA)外包廠商雇員史諾登(Edward Snowden)一夕爆紅。他在香港揭露NSA對全球網路通訊監聽的「稜鏡計劃」,掀起世界網路社群一陣討論,華盛頓對此也展開檢討。有趣的是,自由派對此並沒有火力全開,不盡然只是對歐巴馬總統護短,而是史諾登目前為止,除了讓美國難堪,並沒有說出什麼真正新鮮的事。

倒是保守陣營內部產生不同看法, 一派是共和黨當權派,也是911之後《愛國法案》的主要催生者,而NSA正是依此法授權執行其主要業務;另一派則以《茶黨》與《自由黨》為首,他們一向主張所謂真正的美國精神是個人完全的自由,向往人人可以配槍騎馬馳騁在大西部的時代,他們容忍嚴刑拷打恐怖份子以取得情資,也要對監控自己國民反對到底。

台灣內部的反應則呈現相當錯亂的立場。若純以理想主義觀點出發,抨擊政府藉現代科技對公民生活的滲透,尚可言之成理,但不少中資媒體一味以中國觀點訕笑美國出糗,卻對中國以現代網路搭起的新鐵幕,全面監控自己的異議人士視若無睹。

少數政論節目的名嘴們更是胡言亂語,對現代科技一知半解,卻極盡誇張之能事,把NSA形容成好萊屋電影裡神秘的黑暗機構,擁有的科技已發達到無可想像的地步,什麼超級量子電腦,分析監控每個人、每部電腦、手機、平板。幹員能飛天竄地,只要你有蠢念,句子還沒打完,秘密幹員就已破門而入。面對這些「類綜藝」的政論節目,原本可以一笑置之,但透過這些名嘴與少數學者幾近犬儒的宣傳,足讓國人對科技與公民隱私的衝突產生錯誤的幻想與恐懼,而忽略此案真正的問題。

除了耗費驚人,美國人對NSA本身並沒有太大的意見,它與我國同名,有行政院太上皇之稱的國安局性質完全不同,無權做任何決策,只是一個被授權的技術單位。它的存在根本不是秘密,全球數不勝數關於資料處理與網路安全的學術會議上,最俗氣的一張投影片就是NSA位於馬裡蘭的巨大黑色玻璃建築。如何從網路上流動的信件、交談、社群、網頁,等等資料,理出有用資訊,這方面研究的學術論文

汗牛充棟。

也就是說,每個人的網路行為正在被各種不同的目的分析著,這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在網路叢林裡,隱私只是一個虛擬情境,不加密的電子郵件,更是經過千萬隻手送達的明信片,只要有興趣的人,都可輕易閱讀。美國甚至曾經立法不許電子郵件以過長的密碼鎖加密,目的就是要保證必要時政府有能力破解,以取得攸關國安的資訊。雖然這個法已經廢除多年,但電子郵件不加密,只靠郵件帳戶密碼來保護,恐怕仍是絕大部分使用者保護隱私的做法。

因此,史諾登的行為所突顯的,不是爭議不斷的網路隱私問題,而是政府部門的管理漏洞。很難想像以史諾登的職位層級,竟要處理可能涉及國安的第一手資料,還可輕易下載前往他國,這才是目前美國朝野關注的重點。

以史諾登的訪談與他的學經歷來看,在漂亮的職稱下,他不過是一個現代科技的作業員,層級不高,應該不會接觸機密性的科技與彙整過的情資,但顯然他必須接觸大量的電子郵件,包括巨商政要的私密信函。不難想像這些私密信函必定參雜了不少七情六慾,道德衝突,甚至違法亂紀之事。但除了反恐,這些都不在NSA被授權觀察的業務範圍內。也就是說,史諾登要有比牧師被動接受告解還大的信仰與道德深度,才能消化這些主動偷窺得到的資訊,而這個偷窺的授權竟來自國家。對他而言,這是一個必須解決的道德衝突。

NSA 將業務大量外包給民間業者已行之有年,但令人訝異的是,接觸這些私密信函多是年輕不經事的技師,史諾登的專業知識甚至是在職訓練得來的,缺乏完整的資訊學科背景知識。更嚴重的是,除了看似嚴謹的身家調查外,對於這些年輕雇員是否有足夠的定力去消化這些人性陰暗面,毫無評估,也無適當的諮詢輔導。於是,偷窺的罪惡感終於壓垮了史諾登,但素樸的正義感又讓他化身為唐吉柯德對

抗邪惡的大風車,外表上他選擇成為悲劇英雄,但這毋寧只是他的逃避之路。更糟的是,他可能握有令人難堪的資料,自認是保命符,天真地以為中國香港既可保護他的安全,又不會傷害他的祖國。

諷刺的是,當我們抨擊美國NSA的全球監控計畫時,我們自己的政府對網路安全與網路自由的認知又是什麼? 繼不久前境外封網引起網民不滿的風波之後,我們的NCC再度閉門造車,準備大修廣電法,引起極大的爭議,但輿論焦點旋即淹沒在對會計法貪汙除罪的憤怒中。一旦此廣電法修正案通過,我國電信基礎建設的敏感參數將處於透明狀態,等於讓我國的網路安全門戶大開,連國安局、交通部官員都期期以為不可。

但另一方面,新法又對網路言論自由設下殺手鐧,授權行政部門向業者索取用戶資料,跳過法律程序,得以主觀判斷內容是否危害社會,逕行移除或封網。較之於美國NSA的業務嚴格限制於反恐,NCC的權力之大、對網民控制之重,何只千百倍?完全是警總在網路上的復活,與中國網路公安何異?

此外,我們一方面過猶不及地大玩個資法,連要負權責的官員列名,都變成滑稽的「馬○○」、「江○○」;但另一方面卻由一群我們無從信任的人來經手敏感個資。民間業界的人員無法掌控只是一部分問題,我們還有一群自負輕狂的司法人員,他們是一群剛出校門的年輕調查局幹員、檢察官、法官。國家給他們權力依法對任何人監聽、錄音、跟監,上至總統大員、反對黨領袖,下至你我,卻無從評估這些正義使者的專業與道德深度,遑論節制。在權力與責任失衡的煎熬下,哪天握著總統的通聯記錄,跑到香港控訴我們是警察國家,恐怕不是今天犬儒之輩隨著中國起舞,向「稜鏡計畫」丟石頭就能解決的。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