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想想】《82年生的金智英》所揭示的當代社會父職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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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家公,恕我冒昧,有句話我還是不吐不快:只有你們家人團聚很重要嗎?我們也是除了過節以外,沒有別的機會可以聚在一起好好看看三個孩子……既然你們的女兒可以回家,那也應該讓我們的女兒回來才對吧。」——節選自《82年生的金智英》

農曆新年是家家戶戶的團圓時刻,相信去年底曾觀賞韓國電影《82年生的金智英》的朋友們在面對這次過年時,或許也會因為對電影情節的記憶猶新而有所感觸。女主角金智英在新年假期的婆家裡,終於不堪勞碌而下意識以自己母親的口吻向婆婆說出怨言,丈夫鄭代賢見狀則急忙帶著妻子、女兒離開老家。生活中總是盡可能處處體貼妻子的代賢一頭靠著方向盤苦惱不已,他怎麼也想不透太太竟越來越常發生如此詭異的舉動……

事實上在《82年生的金智英》的電影版劇情中,除了細緻演繹女主角於日常生活中飽受的各種性別壓迫外,也更強化其身邊男性角色的故事。原著小說中,身為丈夫的鄭代賢並未有如此吃重戲份,反而藉由影像才使得其形象鮮明、立體起來,成為串連起核心劇情線索的關鍵角色。觀眾們隨著自新年假期衝擊後的鄭代賢一步步追尋,逐漸理解金智英所面對的壓力根源,同時省思在東亞父權社會底下,已婚男性其實也深陷社會結構困境,難以突破傳統性別角色框架。

傳統性別角色框架導致的「母職懲罰」和「父職獎勵」

電影核心劇情圍繞在金智英婚後為了育兒放棄工作後,失去原本熱愛的職場生活、朋友圈、經濟自主等等,開始陷入育兒憂鬱症的心路歷程。在當代社會中,投入工作不僅是經濟需求,往往也有實現自我價值的成分存在。然而女性在開始育兒後,立即面臨對產後婦女極度不友善的主流職場挑戰。此一現象在社會學專有名詞稱之為「母職懲罰」(Motherhood penalty)──現代社會要求母親必須將扶養子女放在首位,卻又期待「好員工」要為工作犧牲一切。因此「好母親」和「好員工」的角色期待衝突,導致雇主對有小孩的女員工/求職者充滿偏見,認為其無法全心投入工作,不但缺乏意願錄取她們,就算可以工作,薪水及升遷機會仍少了其他人一大截。相對的,已婚男性則擁有「父職獎勵」(Fatherhood Bonus),雇主預設身為父親的男人係家庭經濟支柱,將全心肩負工作責任,且必定會對公司更加忠誠,所以不僅其工作機會不會減少,還擁有更多加薪或升遷的可能性[1]

為何代賢放棄了育嬰假?

但正是如此親職角色刻板形象所造就的外在環境壓力,使得鼓勵妻子把握工作機會,並希望分擔更多子女照顧責任的鄭代賢,即便與太太商量後決定向公司申請「育嬰假」,仍因缺乏週遭他人的理解、支持而在最後關頭被迫打消念頭──無論是同事們議論著前一位申請育嬰假的男性員工如何因為離開崗位、「不夠投入工作」而被迫辭職的謠言,或者代賢母親痛斥金智英將會害她兒子失去職場的光明前途,所有人從來都不認為「父親」是需要一同負擔家務、陪伴孩子的(不管他是否有意願投入育兒)。

苦無對策的鄭代賢,再也承受不住心理壓力,淚眼婆娑的對著金智英說:「我總覺得妳是因為跟我結婚才生病的。」沉痛的告白,象徵著丈夫終於擁有對妻子的同理及自我省思。然而,當下的代賢也許尚未意識到,真正的問題跟起源並非來自單一個人──如同我們在上個月的《男人想想》系列文章所提及之「融入式父職」困境,一樣的難關正在考驗著鄭代賢。從電影中男主角的經驗,我們可以發現:就算公司有立意良善的制度設計,若遇到缺乏支持系統與充斥性別刻板印象、歧視待遇的傳統社會,也僅有少數員工願意鼓起勇氣申請。

在韓國雇傭勞動部2016年的統計數據中,申請育嬰假的男性職工共有7,616人,相較前一年(2015年)總計4,872人,已有將近翻倍的成長。但在所有申請育嬰假者中比例仍僅佔8.5%;相對於韓國,台灣男性職工的育嬰假申請人數則高出許多,但在整體申請者中所佔的比率也與歐美地區國家有一段距離。根據我國勞動部統計[2],2018年全國共有15,580位男性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男性申請者比率約為18.5%。

跨出框架非易事 請尊重爸爸們的自由選擇

經過電影劇本的改編後,《82年生的金智英》不再只是金智英的故事,也成為了鄭代賢的故事──當丈夫關照到不同性別角色處境後,漸漸的理解到必須尊重妻子志趣,進而有意識的想申請育嬰假,也在遭遇難關後,才切身體會社會文化中的傳統性別角色框架,其實已內化到公、私領域各項層面,並束縛著所有已婚男性。

代賢的心路歷程讓我們明白,要跳脫既有傳統的父職框架絕非易事。而決定勇敢跨出這一步的父親們,的確需要大家的同理及支持。尤其職場環境能否確實讓家長放心申請育嬰假,不再擔心別人的閒言閒語,更不用懼怕回來後失去位置或是從此不被重用,對於每一位父母而言,都是不可承受之重。

倘若職場文化與整體社會氛圍無法翻轉,那些看似友好的性別福利與措施勢必將毫無用武之地。由此可見,政府在制度面向上仍有許多未竟之處──無論是強化申請育嬰假者的工作權保障條款、放寬父母共享育嬰假條件,調高留職育嬰津貼及擬定可彈性使用的親職假,甚至在原有制度基礎下另外訂定父親專屬育嬰假……等等,皆可達到積極鼓勵效果,增強育嬰/育幼政策的近用性。

更重要的是:當社會制度的結構開始鬆動以後,人們也必須放下異樣眼光,尊重他人的自由,別再企圖懲罰任何願意改變的爸爸。更何況如此的選擇,都只係在承擔一名家長再平常不過的照顧子女責任而已。

 


[1] Correll, Shelley J,Benard, Stephen,Paik, In(2007). Getting A Job: Is There A Motherhood Penalty?.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12,1297-1338.

[2] 勞動部《性別勞動統計專輯》──婚育與就業的關係http://statdb.mol.gov.tw/html/woman/107/107woanalyze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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