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為媽媽,妻子,女兒,媳婦,台灣人。
前幾天的一個早晨,我輕輕叫醒四歲的大女兒,簡單的描述了今年三月二十八日發生在內湖區,震驚全台的事件,我們討論著接下來可能的做法,在這個過程裡,我感到無比沈重,不是只因為這樣的事件讓人覺得害怕無助,而是,這樣的事件提醒著我,不論在一般民眾或是母親的角色裡,我一定少做了什麼,才讓我們的社會出現了一個這樣的破口。
從刑法二二七條,到去年的一月的兒少法修正案(兒少不得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品),一直到這次事件後的刑法修正案提案(殺害兒童唯一死刑),在這些法案裡,我看見許多憤怒的呈現,卻也看見父母透過這些法條,迴避了自己重大的教養責任。當性教育難以啟齒,我們又太忙無法陪伴孩子度過每個對於性有所疑惑的時期,而孩子在沒有正確的性知識與自我保護意識下,受到了性侵害,我們覺得都是侵害自己寶貝的人的錯。當全家一起用餐,爸媽顧著使用電子產品而無暇與孩子聊聊一天的經過,於是孩子轉頭也投向電子產品的懷抱;或是孩子總是吵鬧不休,只要給他一段影片就能讓他安靜,父母也能獲得清閒,一回頭,才發現孩子已經深陷在電子產品的泥淖當中,我們覺得都是孩子太沒自制力,太常使用電子產品的錯。當我們不斷在孩子成長的過程,告訴他不要跟誰做朋友,拉著孩子快步經過發出惡臭需要幫忙的邊緣人,用「你不好好讀書小心以後出來只能幫人洗頭(做黑手,擺地攤⋯⋯)」的話來強化孩子心中階級的圖像,而有一天,出現了一個被社會塑造的階級踩得無法翻身,用結束別人生命宣泄了心中巨大心魔的狂人,大家便急切地要求,透過唯一死刑聲張正義。
我們尋求一個簡單的方法,以正義之名,疏通我們的恐懼與憤怒,我們也尋求一個快速的方法告誡孩子,遠離我們不希望他們受到的傷害,這個方法就是立法處罰,告訴孩子「不可以做這個,會犯法,警察會來抓你喔!」,於是我們就免去了與孩子相伴,免去了來回討論每個做法的合理性,免去了被孩子挑戰,免去了向孩子認錯等等的辛苦步驟,並且,以為這樣孩子就會遠離危險。殊不知世界在變,危險在演化,而孩子的進化能力也強過我們,他們永遠比我們要有能力應付他們的世界。我們只能握住基本的愛與是非的原則,並且在情感上與孩子在同一陣線,除此之外,其他快速卻缺乏同理,以法束縛卻邏輯背逆的做法,只會加深我們跟孩子間的距離,加重這個社會階層的枷鎖,加強優勢孩子的同理弱智化,與弱勢孩子相對剝奪感,然後,再一次製造出下一個被心魔吞噬的狂人。
三十三歲的生命,曾經有多少機會被一雙溫暖的手拉住,但我們卻付出了一條生命去發掘這個心魔,難道,我們每次都要用一條或更多條生命,去找到一個在社會各個角落,正被心魔吞噬的靈魂嗎?然後,我們處決這條生命,大家出了一口暢快,少花一點納稅人的錢,少了一個檢視他的生命的機會,回頭繼續戰戰兢兢地過日子,希望下一個倒霉鬼不是自己,接著,我們要轉頭告訴孩子,「每個生命都很重要,我們沒有人有權力傷害別人,更不能取走別人的生命,所以我們要懲罰取走別人生命的人,就是殺死他!」。
有人說,這些失控的行都源自毒品濫用。心理學教授Bruce K. Alexander在1970年代的一系列關於毒品上癮(老鼠樂園Rat Park)的實驗[1][2]裡面,打破了許多我們對於上癮的錯誤想像[3]:所有人都需要有品質且深度地與他人以及社會的連結,當我們被孤立,心裡受到創傷卻無法有效復原,那我們就會選擇更可靠,可尋求安全感與解脫的東西來建立連結,可能是毒品,可能是特殊蒐集喜好,或無法停止進食,當然也可能是無法自拔地翻閱臉書或Twiter。這些由深而淺的症狀,都指向同一個根本問題:失去與周圍的人及社會環境有健康連結,而藉由剝奪自由,貼上標簽與社會隔離,或甚至處以極刑的懲罰,表面上好像保護了其他人的生活,但卻把這些已經缺乏正面連結,或其他潛在缺乏正面連結的人推往更深的荊棘裡,然後他們學會更熟練地掩藏,直到失去控制。
在這個難過的時刻,每一個父母與孩子不僅僅是可能的受害者,我們也是防止下一次悲劇的重要角色。抱抱你的孩子,試著聽聽你的孩子講話,而不要插嘴,跟你的孩子一起找出他想做,你們也可以一起做的事,認識他的朋友,和孩子一起學習,給你們生活周圍被你們拒於門外的角色一個微笑,這些都比掐著單一案件高喊正義值得你花時間與精力。身為父母親,我不想專注在一命抵一命是否道德正確的討論裡,我不想要用任何一條生命當作去鑒別社會缺口的代價,我更希望我以及我的孩子去發掘自己與他人,以及每個人的不同,並且有能力尊重,且真心接受每份不同的存在的所俱有的價值,成為促成社會更多正向連結的力量。在下一件兇殺案之前,我們大家都有機會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