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與業壯遊】 電競是運動嗎?Sport這個字,其實我們誤解了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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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一度傳出電競被列為運動項目之一,許多人嚇一大跳,甚至大為反對,其中不少是學生家長。這些家長平常就苦惱於子女電動打太兇,現在突然聽說他們心中萬惡的電動是運動之一,實在是驚嚇萬分。

如果政府「官方正式承認」電競是運動項目,電競選手(在某些人裡,只是沉迷電玩的屁孩)就可以比照超跑選手林義傑、跆拳女將楊淑君、籃球和棒球選手一樣,得到政府的各種獎勵、保障。這在許多人看來簡直無法想像。

無法想像的原因之一在於,在許多人的眼中,電競根本不像是運動啊!徹底不像。但不像就不可能是嗎?

電競,不運不動,怎是運動?

要被認定為一項「運動」,照字面解釋,你要「動」吧?大部分的電動遊戲,動的是電子,是畫面,是螢幕上的人物!而打電動遊戲的人,手指要動很快,但是身上的其他地方都沒有在「運動」。

在台灣,運動和體育常被視為相似詞,而電動在一般人的想法裡,甚至和對體育是有害的。體育,顧名思義是要發展和培育體能的。在我們的日常經驗中,電動遊戲常常損害視力,對心肺機能、肌力耐力、肢體柔軟度都沒有好處。

當然有部分電動是有助運動效果的,例如跳舞機──但偏偏電競運動的主流,並不是跳舞機,而是《星海爭霸》這類戰略遊戲,和籃球、慢跑比起來,真的很難有鍛練體能力效果。

但是,如果沒有運動效果,如果無助鍛鍊體能,電競就不能算成運動項目嗎?其實,有許多運動項目,是沒有運動效果,無助鍛鍊體能的。

這些也是運動?未免太瞎!

為了解世界脈動,我常常看歐美的新聞頻道,例如BBC、歐洲新聞。多年以來,他們的體育新聞總是讓我不能理解。第一是,他們的體育新聞超長,半小時的新聞中可能有15分鐘是體育。第二是,他們的體育新聞好不「體育」、好缺乏「運動」啊!

例如說,歐洲體育新聞有大量賽車──賽車是體育嗎?拼命在跑的明明是車子,而人坐在車子裡不動,不跑不跳,根本也無助心肺機能、肌力耐力、肢體柔軟度,不是嗎?

例如說,體育新聞中會報導撞球、保齡球。我也總是不懂,撞球有在運動嗎?從頭打到尾,汗也不會流一滴,大氣也不會喘一口是吧?保齡球不也是一樣?

讓人看不懂的運動項目還多得是。

如果以維基百科上的資料為準,圍棋被視為運動,而西洋棋是被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視為運動。這太奇怪了,圍棋和西洋棋靜態到不行,可能只有睡覺比下棋更不像「運動」。

還有更奇怪的。「大胃王比賽」在英文中稱為competitive eating,在歐美也被廣泛地視為運動──維基百科也是這樣寫的。這不是很誇張嗎?大胃王比賽不但沒有在跑跳消耗熱量,反而將大量熱量往身體裡塞,而且在我們看來,這樣的活動根本無益身體健康,明明很多人都吃到吐,強吃下去也可能傷胃。

我們完全無法理解,因為我們所認知的「體育」、「運動」,和英文中的Sport根本是不一樣的事情。

Sport =運動?Sport =體育?

是中文的構詞方式,讓我們在認知一個詞彙的時候,常常「字面解釋」、「顧名思義」。運動總要有在動吧,動愈大,動愈快,動得愈激烈,看起來就是愈好的運動;體育,是關於體能的培育吧,愈有益身體健康,愈有利美好體態,似乎愈像是體育該達到的目標。

但是Sport,S P O R T這五個字母,有任何地方暗示它應該要和肢體、健康、力量、身材、追趕跑跳有關嗎?沒有!

說白一點,Sport就是一個從來沒有被台灣主流教育、社會大眾、政府部門正確理解、正確翻譯的西洋概念。從來沒有,一直到今天。Sport可以說在中文中沒有對等詞彙,勉強翻譯,其實「競技」還比較相近;體育、運動,這兩個詞給人的直觀理解,反而和Sport差距甚大。

這也許和民國初年翻譯各種外國詞彙時,仍受傳統儒家影響,對「競爭」存有反感,把Sport硬是譯成了體育或運動。

在英語中納入Sport的各種活動,其共通特質都在於用技巧公平競爭,以達到娛樂及展現自我。我們從小教育體制裡的思維,一向是體育+運動思維,其實向來不是Sport思維。大部分的學校把體育課當成學生練身體、活動筋骨、流汗發洩的時段,這個定位並不是Sport思維。

Sport從一開始就不是為了培養健康的身體,看NBA每年多少球員受傷,看拳擊場上多少人打殘打傷。Sport打從一開始就不是為了瘦身與身材,看相撲選手可以把自己養得多胖。Sport本來就不是一定要和流汗、喘氣、練肌肉連在一起的。這就是為什麼,賽車、撞球、西洋棋、大胃王比賽都可以是Sport。你說大胃王比賽沒技巧?錯了!在快速取食、咀嚼、下咽等流程,都有大量的技巧。

當我們把Sport視為保持健康的工具,我們永遠也不能理解為什麼歐美國家會有職業球員,而且極為高薪,而且能成為全國英雄──其實原因在於,歐美國家眼中Sport從不是運動或體育,它不是一個工具。Sport就是展現智慧、品格、技巧、力與美的方式。某程度來說,它體現了生而為人的價值與美好,和科學、藝術一樣。

不了解Sport,將它誤解為運動或體育,其實就很難真正了解它為什麼能歐美社會與生活中成為這麼重要的元素,我們的人生也將錯過它最珍貴的那一個部分。

是非搞不清,因為錯在一開始

行文至此,回到原題。

用中文的直覺來看,我們當然會覺得電競不是體育,不是運動。但是切換到英文(也就是世界慣用溝通工具)的視角,電競顯然要用技巧公平競爭,有娛樂和展現自我的效果,被當成一種Sport其實合理──和賽車、撞球、西洋棋、大胃王比賽同樣合理。

然而一碼歸一碼。即使電競被當成一種Sport,這也不代表它就是優良活動,不代表我支持政府以法令及預算來推廣,不代表可以長時間無休止地玩,不代表可以因此放棄課業。我個人也不支持政府用預算推廣大胃王比賽,打籃球或棒球也需要和生活中其他的元素取得平衡。

順帶一提。體育署(Sport Administration)要不要改名為競技署?體育課,到底是要基於世界上通行的競技思維,還是基於台灣因中文詞彙發展出來的運動思維?這些都值得一併思考。

 

關鍵字: 職業運動運動電競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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