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為台灣民主努力過的「境外勢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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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台灣將外國人對台灣政治犯的救援行動起源界定在1960年代,但實際上更早。1949年,逃離中共游擊隊回到台灣的史明,在1951年武力推翻蔣介石政權行動曝光後,於1952年潛入日本天山丸貨輪由基隆偷渡到神戶,但遭到日本政府逮捕。日方原本要將他遣返台灣,未料國民黨要求引渡史明,反而促使日本認定史明為政治犯,因此給予政治庇護。
 
 


 
 
1961年,在日本留學的黃昭堂等人關切牽連達四百人的蘇東啟案,因此寫信給美國國會議員,希望美國國會議員關心台灣人權與民主。但真正引起國際人權團體關切的應屬1964年彭明敏、謝聰敏、魏廷朝的「台灣人民自救宣言」案。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International, AI)介入後,迫使國民黨將此案透明化,最後彭明敏僅被關14個月即提前假釋。出獄後,彭明敏依然在國民黨的監控下,最後,彭明敏在宗像隆幸、阿部賢一與台灣神學院唐培禮牧師(MiloThornberry)協助下,在1970年1月使用假護照飛抵瑞典,由國際特赦組織接手保護。
 
國際社會救援台灣政治犯
 
1969年,因「台灣人民自救宣言」案仍在景美監獄的謝聰敏,與蔡財源一起收集一些政治犯名單交給彭明敏,再由彭明敏交給美國大使館。1970年,蔡財源又將237人名單輾轉交給唐培禮牧師、國際特赦秘書長Martin Ennals,再由Ennals帶到日本在《台灣青年》發表,而這是台灣政治犯名單首度在國外曝光。1971年,在獄中的蔡財源、陳中統等人和已經出獄的謝聰敏、蔡金鏗等人合作,再度收集214名政治犯資料交給國際特赦組織。
 
由於這些台灣政治犯名單流出,加上國際特赦介入,台灣人權議題便逐漸引起國際社會注意。1970年代中期以後,美國總統卡特(James Earl Carter)推動人權政治外交,自此,國民黨政權迫害人權的記錄才因而遭到國際關注。
 
國際社會支持台灣民主與人權議題的力量,大致可分為五個層面;首先是國際特赦組織、其次是在台灣傳教的外國牧師或神父、第三是台灣的外國友人、第四是西方學者與國會議員,最後則是海外的台灣人。
 
國際特赦組織發揮影響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 Martin Ennals 除了曾在1969年與1970年二度來台拜訪政治犯家屬,同時也將政治犯資料帶離台灣。1975至1979年間,國際特赦不僅多次派員來台調查政治案件與審判過程,同時也透過世界各地的分會寫信、郵寄生活必需品給在綠島、泰源與景美監獄的政治受難者,並向國民黨政府施壓,要求釋放政治犯。
 
國際特赦援救過的台灣政治犯甚多,包括1970-1980年代的林義雄、呂秀蓮、柏楊、施明德、陳菊、姚嘉文等;此外,在1950-1960年代的無期徒刑政治犯也被國際特赦認定為良心犯。
 
教會精神焚而不燬
 
教會也是高度關懷台灣人權的世界性組織,天主教馬利諾會、長老教會和曾獲諾貝爾和平獎的美國公誼服務委員會(American Friends
Service Committee)對台灣人權與政治犯救援功不可沒。
 
協助彭明敏逃亡的唐培禮牧師因為政治犯名單外流事件,疑似遭到國民黨設局牽扯入美國新聞處爆炸案,因此先遭軟禁隨後被迫離台。
 
天主教馬利諾會的郭家信神父(Father Ronald Boccieri)則因藏匿陳菊,被長期拒絕入境。
 
長老教會助理總幹事韋禮遜牧師(Donald J. Wilson)與郭大衛(David Gelzer)牧師、美國歸正教會的嘉偉德(Wendell Karsen)、萬益士(Rowland van Es)以及英國長老教會彌迪理(Daniel Beeby)等等,皆因關心台灣人權與民主付出代價,遭到國民黨驅逐出境或拒發居留簽證。
 
在1970年代與1980年代之間,大約有十多名傳教士因關心台灣公共事務、人權與民主,遭到國民黨政府驅逐出境或限制入境。
 
此外,創立於1865年的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關心民主與人權也不落人後。1977年8月16日,台灣長老教會發表《人權宣言》,訴求「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1979年美麗島事件發生後,高俊明牧師協助施明德逃亡,因此被捕判刑七年。
 
上述這些傳教士,秉持普世價值以及焚而不燬精神救援台灣政治良心犯,雖然他們不曾在台灣的史書上留名,但台灣人不應該忘記他們的故事。(待續)
 
 
(原文刊載於陽光時務週刊第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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