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歧視不是立場不同,而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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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轟動的三峽砍人案,造成兩個人的血光之災,這是如此令人心驚膽顫,但其中一名女性受害者-謝邑霆,表示不全然怪加害者,因為加害者的行成不只是個人因素,更有環境因子在裡面,以及「死刑只是人們的安慰劑」,並寫了一篇如此立場的文章。雖然獲得不少人的支持與肯定,但同時也有不少人反對他的論調,且不只是反對立場而已,甚至公開了他的資料加以做文章,特別是針對其性別/性向/外貌進行攻擊(其為外貌陽剛之女性)。

而網路上所出現的攻擊,有些像是「(女)同志都學苗博雅一樣支持廢死」、「同性戀又要多元成家,又要廢死,根本是要亡國!」這種論調,不然就是「死T」、「假男人」這種「性別汙名」標籤的人身攻擊,這些是如此歧視、暴力,也讓我們看見,社會否定一個性別弱勢者,無論是其言論、立場、經驗,甚至是存在與生命,只需要針對他的性別身分進行攻擊即可達成,而方法幾乎都脫不了性騷擾、性恐嚇、性/性別霸凌與暴力等方式。

可見我們依然生活於高度性別歧視,如此厭女、恐同、恐跨的社會,就算是平時高喊支持女權、同權、跨權的人,一旦到了立場不同的時候,依然會以此作為手段。原因很簡單,雖然依理未必說得過去,但卻是攻擊對方最容易的方式,也就是順著父權的暴力-結構權力關係之不對等,降低其說話之說服力、破壞其立足點與正當性,來使對方噤聲。

我們的社會都知道要尊重多元、要落實平等、要有思想/言論自由,但每每遇到立場不同人的時候,為攻擊對方就使用歧視性的言論、人身攻擊,(這邊我必須強調歧視、性騷擾、恐嚇、誹謗都不是言論自由,因為「說」就是一種行為,意即這些言論本身就是暴力),並且社會似乎沒有意識到這些問題的嚴重性,只有在鬧出人命的時候才出來跟風譴責霸凌與暴力。但到了對付眼中的「異端」時,又換上另一副嘴臉,似乎這些歧視暴力是「無傷大雅」、「無關痛癢」的,受到社會的容忍、默許甚或鼓勵,甚至還被認為是一種「意見表達」、「言論自由」(並不是!)。

而這些性別歧視言論/父權暴力的加害者多半為男人,因為男人為了鞏固自身的特權-「男性支配」-對其他性別進行權力的宰制與排除,所以當其他性別與自身不同調時,就會使用自己的父權暴力、男性優勢進行威逼,諸如上述的性騷擾、性恐嚇、性/性別霸凌與暴力,也就是透過「宣示淫威」來使對方屈從、毀滅,並以此鞏固自身的立場的「唯一」正當性/立足點,一種「唯我(身為男人)獨尊」的思維。

回到謝邑霆身上,固然他的立場不是每個人都能認同/接受,可是針對其身為陽剛外貌女性、女同志(目前我並不知道他是不是,但攻擊者會拿這作文章)來攻擊,並不是一件合理的行為。更何況若非必要就恣意去揭露他人資料/隱私,更不是一件適宜的作法,這不過是將嗜血觀眾的窺視慾強諸在他人身上,實屬殘暴之舉。

若我們真心相信思想/言論的自由與多元,並且真正尊重女性、多元性別,那就不能因為對方立場與你不同,因而使用性別歧視、父權暴力的手段,來做為鞏固自身立場的方式。畢竟身為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氣質都是沒有問題的,因此並不會因為其與社會主流立場不同(如主張廢死、台獨),而變成有問題!且就算你沒有這麼做,當看到有人這麼做的時候,更應該挺身而出,去制止這樣的行為,視而不見就是一種對暴力的容忍與默許,成為結構共犯之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