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究竟能不能打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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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人都在談遠雄大巨蛋究竟能不能打棒球的問題,正確點說,大家擔心的應該是它符不符合棒球場的「標準規格」?

就棒球論棒球,目前尚未有一個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球場標準規範,特別是在外野的設計上。喜歡棒球的人大概都對球場內野的規格瞭若指掌:四個壘包間的距離分別是90英呎(約27.5公尺),投手板至本壘間為60英呎6英吋(約18.44公尺)、至二壘壘包則為20.35公尺,一壘與三壘間的直線距離是38.79公尺……等等;但是,本壘至全壘打牆間的距離應該是多少、全壘打牆該有多高,則無明確的規定。雖然國際棒總(IBAF)建議左、右外野的全壘打牆距本壘應至少為320英呎(約97公尺),但也並非硬性規定。

以美國職棒球場為例,紅襪隊的芬威球場(Fenway Park)左外野只有310英呎,為了防堵強力右打者太容易擊出全壘打,因此便設置了一道知名大牆「綠色怪物」(Green Monster),高度足足超過11公尺。但相對的,只有302英呎遠的右外野卻是一個高度不及2公尺的矮牆,使得芬威球場成了知名的左打者天堂。至於國人耳熟能詳的洋基球場,左、右外野最短距離也不及320英呎,而建在高地地區的洛磯隊球場Coors Field,全壘打最短距離卻高達350英呎。由此可見,全壘打牆應該多高、距本壘該有多遠,並無標準。

球迷可能會比較關心,遠雄巨蛋既是一個封閉場館,那麼「高度」是否足夠容受擊出的飛球?依目前設計圖理解,台北巨蛋的高度超過70公尺,遠超過東京巨蛋球場的62公尺,所以「應該」沒有問題。

規格沒問題,是否即表示遠雄巨蛋「適合」打棒球呢?或者說,未來它的利用率會有多高呢?試想,既是一個可以容量40000人的封閉場館,光是空調及照明所需的電費就高得嚇人,場租絕對不便宜;那麼,以台灣職棒小規模的經營方式,能不能或願不願負擔高場租的成本,顯然是個不令人樂觀的大問題。如果職棒不進駐,未來可能只有若干零星的國際賽事會在巨蛋內舉辦,導致利用率不高,也難怪遠雄集團要處心積慮變更設計、加大商場空間,以免屆時球場嚴重虧損。

若回到棒球專業來談,人工草皮的封閉場館也不是理想的棒球場。王建民在洋基的前隊友「酷斯拉」松井秀喜長年飽受膝傷之苦,一般相信是因其職業生涯前10年效力於東京讀賣巨人隊,長年在硬度較高的人工草皮上跑跳所致。而球在人工草地上滾動較快、彈跳較高,也常造成球員防守上的困擾。至於過去被雙城隊(Minnesota Twins)球迷戲稱為「室內球場優勢」(dome-field advantage)的白色或灰色穹頂,更是經常「吃掉」被擊出的高飛球,造成防守球員視覺盲點而發生失誤。

那麼球迷對室內球場又有何體驗?筆者一位美國朋友幾乎踏遍大聯盟各球場,他說室內球場最大的問題是噪音及空氣流通,容易令人感到煩悶,因此除非萬不得已,否則他儘量不到室內球場看球。

或許正因上述的種種問題,因此美國職棒近年來已經開始揚棄全封閉式的棒球場,紛紛改建成露天場地或採可開閉式巨蛋,並且改用天然草皮。目前全美只剩坦帕灣光芒隊的主場Tropicana Field採全封閉式、人工草地(藍鳥隊的Roger Center雖然也還是人工草皮,但已決定汰換為天然草地),但也已計畫拆除,改建天然球場。依此看來,遠雄巨蛋就算落成後,從世界棒球場設計潮流來看,也算是「過時」了。

想想也真令人氣結。從民國80年球迷高喊「我們要巨蛋」、並獲得時任閣揆的郝柏村允諾興建迄今,忽忽24年過去,這顆「蛋」不僅還沒孵出,還衍生了一堆合約問題,甚至連能不能打棒球這等「小事」都讓球迷懸念擔憂。說穿了,大巨蛋是台灣「特殊政商關係」的縮影,是官僚顢頇體制的代表,弄清楚它能否打棒球只是個象徵性的質疑罷了,人民真正想要知道的是它究竟有沒有貪腐舞弊的見不得人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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