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建德,德國Bielefeld大學社會學博士,現任台中市社會局長、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鄭亦麟,臺大經濟系學士,現任智庫研究員。
台灣目前的經濟與社會模式儼然面臨嚴峻挑戰,諸如:出口衰退、高失業率、薪資倒退等等,在近幾年蓬勃的社會運動與選舉結果來看,人民對於現狀已有極大不滿,全世界也開始從追求效率(成長),轉向鼓吹分配(公平),《二十一世紀資本論》的問世,更使人注意兼顧成長與公平的議題。但是喊出改革口號容易,如何改革卻是困難,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取得成長與公平的『北歐模式』,或可成為台灣參考的榜樣。
北歐模式是指主要的北歐五國(丹麥、挪威、瑞典、芬蘭和冰島)的社會和經濟模式,而現今的北歐模式,已經從單純的補助和救濟,轉向增加社會投資,鞏固社會保障制度,進而帶動經濟成長。非僅僅是你我在國高中地理課本上念到的「北歐國家是從搖籃到墳墓、照顧生老病死的福利國家」。
北歐國家相較於台灣,有幾項特點,分別是:人均GDP高、出生率高、婦女勞動參與率高、高齡人口勞動參與率高,這應可歸因於北歐完善的社會服務系統,使得家庭照護負擔減輕,不僅提高生育意願,也使得婦女進入就業市場障礙減少。如此一來,高出生率和充沛勞動力,使得北歐國家人口老化問題較小,與現今少子高齡化、社會支出負擔沉重的台灣形成對比。
北歐國家的社會福利制度完善,眾所周知,但在產業政策方面,其彈性和創新卻擺脫傳統福利國家制度的僵固。北歐模式建立的社會保障網,不僅提供失業補助,更給予積極、良好的職訓政策,幫助再就業的勞工,如此一來,面對產業調整造成的失業便可減少,因此產業結構調整彈性增大,勞工也能因此獲得人力資本的累積;而良好的社會福利制度,讓北歐的創業風氣盛行,因為人民知道最後還有社福制度可以支撐生計;同時,北歐國家各企業間的產品分化,造成互補性強、競爭性低,久之形成正向循環的商業思維,共生共榮。
而在勞工薪資的調整上,由於北歐國家的勞工加入工會與否牽涉到失業給付,因此工會組織率極高,所以在薪資調整時,通常由產業工會出面與雇主協商,若協商不成才由政府介入。而穩定的薪資調整,不僅讓企業提早預期支出的成長,也會對成長較差、生產力低的公司,進行淘汰或體質轉換,但由於社會保障,因此勞工能享有失業給付與轉職培訓,無需擔心產業結構調整造成的損失。
簡言之,北歐國家能從傳統福利制度走向經濟發展與社會保障兼顧,其關鍵是:『社會投資策略』。北歐模式的『社會投資策略』以實體服務形式為主,而非純現金支付,並將福利政策視作一種投資(經濟政策),不僅提供社會服務,更促進人力資本形成和勞參率提高,進而帶動經濟發展。(而在台灣,我們習慣現金給付的福利模式,因為立即可見、感受性強烈,且政治上可以討好選民,例如:老農津貼、年終慰問金等等,卻因此導致財政負擔沉重。)
在提高婦女勞參率的政策面,社會投資所造成的正向循環可以簡化觀之:
「減輕養育子女與家庭照顧負擔」→「婦女就業率提高」→「社會生產部門(服務業)的產值提高」→「政府稅收提高」→「提高對基本社會服務的社會投資」
社會投資所創造的社會服務,在經濟面上增加了內需市場的成長、就業機會的增加、擺脫全然依賴出口的全球供應鏈;在社會面上,不僅促使社會保障的完善,也讓社會服務產生規模經濟,人民雖然負擔較高稅率,卻可以享有優於個人分別自行給付的福利保障,吸引許多海外人士學成回國,充實國力。
北歐在人口和領地都與台灣具有小國的特性,縱使北歐國家間也有經濟發展樣態上的差異,例如:瑞典、挪威(大企業為主)類似韓國;丹麥類似台灣(中小企業),但在整體社會保障和經濟成長並存的發展模式仍具同樣方向。因此從北歐模式的經驗與制度,台灣可以學習到如何擺脫全然依賴出口的小國宿命,並且兼顧經濟成長與所得分配,而這關鍵在於建構一個以社會服務提供為主的福利體系。
但這前提是,我們要怎麼樣的一個台灣,怎麼樣的一個未來,是害怕改變,繼續沉陷既存困境,還是嘗試創新,擁抱新經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