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沙上的泰國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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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人民不懂得如何守護民主成果,讓這個有黃袍佛國與微笑之國別名的國家,因陷入政治抗爭的泥淖中,「泰式民主」在分裂社會嚴重對立下,再也笑不出來。

泰國自1932年由君主專制改為君主立憲政體後,軍方、皇室多次介入政局,甚至主導政權更迭,人民民主素養不足,公民社會不成熟,近年紅衫軍與黃衫軍街頭的對峙,在民主崩壞與政治動盪下所建立的制度,只是一種「流沙上的民主」。封鎖曼谷行動仍持續進行,在爭議、暴力與潛藏政變危機的泰國政局,民主之路遙無盡期,暴露出民主政治的脆弱性。

目前情勢的發展,朝野政黨分別把燙手山芋丟給憲法法庭和選舉委員會。民主黨向憲法法庭提告為泰黨無視選委會延後選舉的建議,堅持舉行國會大選違憲,要求解散為泰黨;為泰黨則向選委員提訴,民主黨與反政府抗議群眾合作,阻礙選舉進行,違反憲法第68條,必須予以解散。反貪腐委員會將就盈拉政府,未善盡大米典押計畫的職責,起訴盈拉。曼谷當局對反政府示威失去耐性,警方強勢驅離行動爆發嚴重警民衝突。

憲法法庭曾於2006年4月2日判決大選違憲無效,當年9月19日,軍方趁塔信赴美國紐約出席聯合國大會之際軍事政變。這一次由於陸軍總司令帕拉育的態度曖昧,非但拒絕為大選背書,也表示不會發動政變,始終讓外界未解消軍事政變的疑慮。與此同時,盈拉政府面臨非法推動特赦案、大米典押計畫涉貪及濫權助選多項指控,加上有近六成民眾認為這次大選也是無效的選舉,留下軍事政變的想像空間,看守政府岌岌可危。

回顧泰國民主發展,一路走來,軍事政變如影隨形。通過徒具民主形式選舉所產生的政府,因反對黨的抗爭,加深社會的裂痕,隨時面臨崩解的危機。正是由於社會存在不同的團體,彼此的利益可能會衝突,黨同伐異只會加深政治對立擴大裂痕,因此更需要透過對話相互理解,獲得最大共識。泰式民主的啟示在於,欠缺公民社會經驗的泰國,在政客操弄下陷入民粹、動盪、失序的負面循環,隨時可能引爆衝突。

泰國對東南亞國家的民主轉型具有啟迪作用,今日的景況卻是負面示範。盈拉政府涉貪自當譴責,反對黨卻不以民主程序解決政爭。當權者動輒修改符合鞏固政權需要的法律,甚至任意頒布緊急命令,限制人民權利;反對派則為爭權可以藉民粹之名,動員群眾擴大抗爭行動,並依靠體制外的力量推翻以民主方式選舉出來的政府。反對黨祭出踰越憲法的「人民議會」,只是民主的煙幕彈,持續通過街頭抗爭擾亂社會秩序,也絕非民主國家的常軌。

民主政治就是「以選票代替子彈,以選戰代替內戰」,對台灣而言,2014年是選舉年,社會已充滿七合一選舉的煙硝味。泰國的經驗告訴我們,「法治」只是民主政治的充分條件,卻不是民主的必要條件,民主不是只有選舉,也不是依法行政或少數服從多數,就稱之為民主。真正民主的必要條件,是必須要培養民眾能夠相互尊重,彼此包容,並且內化成為一種生活方式,這是比表面上的民主,更值得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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