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抗議者該為議題失焦負責嗎?從臥軌、脫衣到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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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來丟鞋抗議層出不窮,苗栗縣長劉政鴻、總統馬英九及行政院長江宜樺都曾先後被當作投擲的目標。許多人認為應理性和平表達意見,避免暴力行為才不會讓議題失焦。然而,模糊焦點到底是抗議者的行為、媒體的報導還是觀眾自己的選擇呢?

首先,從新聞媒體的角度來看,不論紙本或電視媒體都分別被版面跟時間所限制,勢必只能擷取事件片段報導。日前江宜樺院長觀賞「看見台灣」,女學生於影片結束時出面為勞團丟鞋抗議。當時相關新聞的標題分別如下:「『看見台灣看見勞工嗎?』學生丟紅白拖嗆江揆」[1]、「丟江宜樺拖鞋女學生:我沒辦法看見台灣」[2]、「江揆觀賞『看見台灣』遭丟鞋嗆聲」[3]及「江揆看完電影…被丟鞋」[4]。從這些標題即可得知,其中有的媒體關注抗議者背後的勞工團體;有的較在意丟鞋抗議的學生;還有些將重心放在被抗議者身上。即便報導同一起事件,各家媒體都會以不同的面向引導讀者思考。那麼難道議題的失焦,只有媒體該擔起責任嗎?其實不然!

再來從閱聽人的角度探討,近年來被指為模糊訴求的抗爭或聲援行動還包括:陳為廷控教育部長偽善、關廠工人臥軌呼籲撤告及雞排妹脫衣談多元成家等。但只要對這些議題稍加關注的人都會曉得,蘋果曾以16分鐘專訪陳為廷談對高學費的看法[5],公視對關廠工人事件始末也有一系列的報導[6],雞排妹於臉書轉貼的相關內容也不只一支脫衣影片[7]。以現在台灣媒體的豐富程度,閱聽人若想從多元管道了解一個議題已不是難事。但大眾往往只依照自己的偏好選擇媒體,並將注意力放在特定的細節,再以既存立場解讀其中的意義,甚至還會遺忘部分的內容。這一連串對資訊篩選與解讀的過程,才是阻擋我們看見事件全貌最後的關卡。

因此在多數時候,被報導者不僅無權過問自己如何被媒體呈現,更難以影響大眾觀點。如同一張照片的完成,攝影師能夠控制焦距、光圈及快門;觀賞者可以決定觀看的角度與注意的細節;模特兒想盡力展現最好的一面,卻連自己在觀景窗中的樣貌都無法看見。如此一來,若把過錯全推給被報導者/模特兒,實在有失公允。

其實,一直以來都有群人致力於釐清事件的全貌。如果總是將自已怠惰所造成的無知怪罪給他人,卻忽略自行探究真相的責任,這樣我們還有資格批評別人「模糊焦點」嗎?

 

資料來源:

[1]邱燕玲(2013年11月14日)。「看見台灣 看見勞工嗎?」 學生丟紅白拖嗆江揆。自由電子報。取自自由電子報:

[2]唐鎮宇(2013年11月13日)。丟江宜樺拖鞋女學生:我沒辦法看見台灣。蘋果日報。取自蘋果日報網站:

[3]方家敏(2013年11月13日)。江揆觀賞「看見台灣」 遭丟鞋嗆聲。台灣醒報。取自聯合新聞網:

[4] 李明賢、潘杏惠、張企群(2013年11月13日)。江揆看完電影…被丟鞋。中時電子報。取自中時電子報:

[5]「陳為廷為何道歉」 壹電視專訪16分鐘完整版

[6]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標籤:關廠工人

[7]雞排妹臉書:雞排妹ili鄭家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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