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懸「被台獨」背後的僵固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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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張懸這個人」的歌聲多麼撫慰療癒,面對中國女學生的抗議的態度如何從容得體,都不能避免「張懸這件事」已經成為一把利劍。狠狠割開了從「APEC王張會」、「國共論壇」到「紫金山峰會」以來,共產黨和兩岸政商集團張起的一塊寫著「兩岸和平一家親」的脆弱布幕。

「 No politics tonight!」一句驚天抗議,連同後續網路上中國憤青長篇累牘的叫罵,像循著蜜糖而來的蟻群。提醒了相當一部分台灣人,不管「中華民國」或是「台灣」,表達、甚或只是討論台灣人自己對自己政治現狀的認識,仍然是相當一部分中國人心中的禁忌,足以讓包括張懸在內的任何人被扣上「台獨叛國」的紙帽子,遊街示眾。

從台灣解除戒嚴、開放大陸探親以來,隨著社會往來接觸頻密,這樣的戲碼就如同一枚拔掉了保險的炸彈一樣,不定時就會給公眾來一次震撼教育:

----2006年8月,泰國曼谷「國際少年運動會」期間,中國代表隊在游泳賽頒獎時搶下台灣選手身上兩面國旗。

----2007年10月,台灣電玩選手劉祐辰在美國西雅圖WCG「世界街頭賽車3」電玩賽獲得季軍,領獎時秀出國旗,遭中國隊員辱罵「狗生的」。

----2009年12月,一名留學南韓的台灣林姓女學生,在釜山舉辦的韓語演講比賽上亮出中華民國國旗,險些遭在場中國留學生圍毆。

----2010年10月,亞洲大學男籃賽,中國隊因為台灣觀眾揮國旗而退賽抗議。

----隔幾天,10月23日,東京影展開幕,中國代表團團長江平要求「台灣」代表團團名應該加上「中國台北」。要求不成,率領中國代表團退出東京影展。

零七年以前的案例姑且不論,但零八年以後的事件,卻是在馬英九政府再三強調的「現今兩岸關係為六十年來最佳」的背景裡上演,顯得格外刺眼而突出。

在這種情況下登場的「張懸事件」,有兩個角度值得一談。第一是左支右絀的中國官方。第二是台灣政府對於捍衛主權所可以採取的具體行動的怠惰。

張懸事件一發生,在台灣的媒體環境下,官方很難不在第一時間做出反應。相對的中國方面直到第三天才由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具名回應。她的說法很簡單:

「我們希望兩岸同胞,特別是青年一代多接觸,多交流,增進相互瞭解和感情,加強中華民族認同,共同為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努力。」

這一段回應幾乎到了文不對題的地步,讓人很難不想起孟子的一句話:「遁詞知其所窮」:對一件事情選擇不表態,事實上也就是一種表態,一種隱藏不往的左支右絀的姿態。

何以故?因為張懸在舞台上展示的是中華民國國旗,而不是例如民進黨旗甚或台獨建國精神象徵的八菊旗。如果舉起中華民國國旗尚且會「被台獨」而遭到圍剿。則放眼台灣,除了歷次民調裡承認自己是「急統」或「緩統」的一成人口外,中國在台灣國內再也不會有同盟者。既想通吃全贏,因而不願意承認「中華民國」;又不願意見到「中華民國派」和「台獨派」合流,只好裝作什麼都沒看到。

范麗青「文不對題」的回答,更讓人嗅到一股正在蔓延的不詳氣息。「台灣問題」的性質已經愈來愈向「中日關係」靠攏,也就是只要冒出一絲火星,很容易就在中國社會被上綱上限地引發某一種「集體歇斯底裡」。即令中國政府部門也不敢/不願攖其鋒,免得引火自焚。從東京影展的江平事件到張懸風波,台辦一再選擇把頭埋在沙子裡。這種「避禍」的心態也是重要原因。

就如同一些官員和評論者所形容的,兩岸往來有「淺水區」和「深水區」。而中華民國的國旗、國歌,在中國對台政策的話語體系裡至今還是被繞開的深水區。

但是,就算在聯合國體系的組織裡可以讓「中華民國」消聲匿跡、奧運會裡只有「中華台北」代表團、WTO的某個成員名叫「台澎金馬獨立關稅領域」。但總有中國防堵、打壓不到的漏洞,例如釜山韓語演講的頒獎台前、亞洲大學男籃賽的觀眾席裡、陳雲林在台灣所走過的道路邊,或者英國曼城學院演唱會的舞台上。

儘管這一類擦槍走火的衝突從來沒有斷過,但在民進黨執政時代,兩岸關係高度緊張,在炮火交加的戰場上,幾個手榴彈被引爆了,坦白說無所謂。但國民黨重返政執政後的情況完全不同,在一處和平談判的會場外頭,只有一枚地雷引爆,就可能炸碎整場協商。

因此可以這樣說,訂定在兩岸交流或國際場合,中國官員及民眾面對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和國歌的「行為準則」,已經是中國政府繞不開,也不應該繞開的「深水區」。

馬英九政府總喜歡在口頭表示「中共政府應該正視中華民國存在事實」。但落實到操作層面,卻又提不出具體主張。上述的「行為準則」就是一個可以操作的主張。馬政府可以要求中國政府制訂規範,約束中方的官員或代表團在國際場合不得再攻擊中華民國旗歌;對於非政府部門人員,例如留學生,要給予一定的宣導、教育。

再者,只要這一類的攻擊事件發生,就應該列入兩岸兩會制度化協商的固定對話議題。只有反覆再反覆地不斷提出,才能讓中方了解這件事對台灣民眾及兩岸關係「真的很重要」。

另一項台灣早就可以提出的要求,是中國官方媒體對台灣的稱呼問題。只要經常閱讀中國媒體上的台灣新聞,就可以發現中國媒體一向迴避台灣中央政府的機關、官職名稱。

這樣的迴避,有時到了可笑的地步。例如曾有中國電視台的記者在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連線時,對觀眾說自己站在「台灣領導人辦公室前的廣場」。必須寫到部會名稱、首長官銜時,也必須加上引號。一篇中國媒體對台灣的報導,引號之多,有時甚至超過逗點。

這些迴避、加引號的規定,事實上來自中共中央台辦秘書局頒布的行政指導「關於正確使用涉台宣傳用語的意見」。例如:

* 對1949年10月1日之後的台灣地區政權,應稱之為「台灣當局」或「台灣有關方面」、「台灣方面」,不使用「中華民國」,也一律不使用「中華民國紀年」。不使用「台灣政府」一詞。

* 不直接使用台灣當局以所謂「國家」、「中央」、「全國」名義設立的官方機構名稱。......特殊情況報道中不得不直接稱呼上述機構時,必須加引號,我廣播電視媒體口播時則需加「所謂」一詞。

* 對台灣冠有「國立」字樣的學校和機構,報道時均須去掉「國立」二字。如「國立台灣大學」,報道時應稱「台灣大學」;「XX國小」、「XX國中」,應稱「XX小學」、「XX中學」。

這樣的「行政指導意見」,完全是對台灣現行體制的視而不見。而馬英九政府,如果只是對張志軍那一句根本沒有見諸中國官媒的「王主委」沾沾自喜,甚至拿到國慶講話裡宣揚,卻對中共中央台辦行之有年的「行政指導意見」視而不見。那「兩岸互不否認治權」,就只會是一句自我安慰的空話。

如果馬英九真心主張「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對台灣而言「一中」就是中華民國」。就應該透過具體主張把它充實起來,而不是到今天仍然躲在「先經後政」的說詞背後,放任兩岸的定時炸彈不斷引爆,同時在實質上平白把議題設定權交到對岸手上。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