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頭城媽祖廟二坑七屍案
我出生時,戶籍資料父欄已有(殁)的紀錄。那是以代書為業的祖父,在其兒子郭章垣於1947年3月19日左右,於(省立)宜蘭大病院院長職上,被「地方駐軍」(監察院調查報告所示)以「無審、無判、綁架、謀殺、滅屍」等方式殺害於宜蘭頭城媽祖廟廟埕上之後,以「陳情書」向嘉義縣溪口鄉戶籍機關申報其子業已死亡的緣故。我是郭院長的遺腹女,也是他唯一的子女,我沒有父親、也沒有兄弟姊妹。大約4歲時,母親把我帶回她的娘家─雲林縣土庫鎮,有舅舅林庭訓照顧我們母女。土庫,是我從幼稚園到1973年自高雄醫學院畢業離開台灣來到美國的故鄉。
祖父有三個太太,父親本是原配次子,因哥哥2歲夭折,成了祖父倚盼甚重的長子。袓父把父親送到日本,在東京讀高中後,父親不負祖父的期望,考上了慶應義塾,進入7年制的醫學部。不久,祖父因替人做保而負債累累,父親哀哀懇求,堅持把同父異母的三弟帶到東京,希望培養祖父三個太太各自的長子,期盼來日共負近20人口的家計。父親的同母大弟(二叔)因跟隨祖父做代書文書工作而早已先結婚生子。我的父母親結婚那年,二叔二嬸已有生育二男,很得祖父母疼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