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馨基金會總會研發處研發專員
瓦蒂安靜坐在沙發上,等著社工跟她談話。水汪汪的眼睛,藏著淡淡愁緒。直到進入會談室,社工輕聲問她,在台灣過得好嗎?印尼的家人都好嗎?瓦蒂終於禁不住委屈的心情,眼眶紅了起來,告訴社工,我來這裡,是要工作,不是要被這樣對待的….
「我在這裡,真的很苦…」,瓦蒂哭著這樣說。女雇主的先生車禍,半身癱瘓,需要看護隨身照顧,並且要求每小時都要按摩。但是,即使失能,先生還是有其性需求,總是趁著瓦蒂協助他從輪椅上起身,或是準備餵食藥物之際,撫摸瓦蒂手臂和私處,得逞時,臉上露出滿足的微笑。按摩時,也會要求瓦蒂針對特別部位,讓他舒服舒服。瓦蒂若是不悅,明確拒絕,先生就大發雷霆,翻倒所有食物杯盤,留下一地的垃圾菜餚,讓瓦蒂更難處理。而太太,不知是否看出先生的怪異舉止,總是要瓦蒂配合先生的要求,儘量聽話,先生就好伺候,不會亂發脾氣。但是,一旦看到先生對著瓦蒂傻笑,太太又吃起飛醋,莫名地發脾氣,挑惕瓦蒂的工作表現。
在長期照顧壓力日顯沈重的台灣社會中,瓦蒂的案例僅是冰山一角。在家庭內工作的移工,不僅因為工作場域的封閉性,遭受雇主及其親友侵害的風險較高,一旦侵害事件發生時,也因缺少有力證據,不利於訴訟進行。同時,因為照顧工作的性質使然,移工受到被照顧人騷擾猥褻的情況,所在多有。但是,這些狀況總被仲介或雇主忽視,認為只是照顧工作的附帶品,技巧性躲過或忍耐就好。即便移工與被照顧人的女性家人已有良好關係,但是,一旦事件曝光,家人多半選擇保護自己人,將所有過錯推給移工。
同為女人,瓦蒂很了解太太的無奈,同情她的處境,儘量小心身體接觸,避免引起太太或先生的怒氣。但是,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當她無法忍受,向太太說出實話,提出轉換雇主的要求時,一向待她和善的太太卻立刻變臉,罵瓦蒂說謊,說她忘恩負義,要把她遣送回國。萬般恐懼中,瓦蒂只好趕快打了1955,警察接到電話,立刻到家裡把她帶走。
根據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的統計資料表示,101年至106年間,其所受理外籍勞工申訴性騷擾案件數,分別為232、319、346、316、289及278件;性侵害案件數分別為86、64、65、49、42及40件。其中,性騷擾案件比例甚高。實務工作中,勵馨也看到,許多性侵害案件發生前,都有言語及肢體的騷擾行為,一旦當下未有效制止,或因仲介或同鄉友人的「善意」提醒,「你有證據嗎?沒有的話,會被雇主反告,送你回國」的恐懼中,移工摀住求助的口,心驚膽跳度過每一天,直到更嚴重的侵害事件發生,才不得不走出來。而其後果,不僅傷害移工本人及其家庭,更讓台灣社會蒙上更大的污名。
事實上,家庭環境的封閉及家庭成員的關係糾結,正是使得家事移工孤立無援的原因,加上語言不通、普遍的偏見歧視等,更使得移工難以發聲。與其被動收拾殘局,不如正視家事移工已是台灣長照服務主力族群的現實 。審慎思考家庭作為一個工作場域的配套措施,例如:藉由制度保障家庭內的工作者,免於一切形式的暴力對待,並發展出適當的查察機制,確保其勞動權益等等,更是國家面對家庭雇主、面對人權公約的責任。
以美國為例,90年代開始,其已針對家事工作者,特別是弱勢的移民族群進行權益保護的討論。解方之一是透過家事勞動工作者的立法保護(Domestic Worker Bill of Rights),提供明確申訴機制、失業津貼、基本工資和休假等。同時,各個民間團體及政府單位也發展訓練或諮詢機制,提昇移工對於自身權益意識及法令了解等。2010年及2013年,紐約州及加州分別通過家事勞動權益法案,保障其權益。
除了家事勞工權益的法制化及移工意識覺醒之外,具有實質效能的協助機制,正是讓受害移工勇於求助的關鍵。
在台灣的聘僱流程中,若家事移工因故需轉換時,雇主、移工和仲介等三方必須同時面對轉換的行政成本及新舊雇主的媒合成本。因此,發生性侵性騷案件時,仲介第一時間點接到消息,自然傾向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作法。甚至,某些主責單位也會委由仲介協助了解,有問題才後送處理。但是,仲介的不應是此類案件的協調者或仲裁者,也不需要負擔這樣的責任,而是應該回到勞動部頒布的「加強外勞人身侵害案件業務聯繫與處理原則」,由案件主責機關進行了解。若第一時間點未能釐清案件,則應立即安置,後續調查,並針對高風險場域,進行糾正措施或是要求改善勞動環境,例如,提供獨立可以上鎖的房間、安裝監視器等等,才能預防類似事件重覆發生。而此一全面性協助及預防措施,才能夠保障家事移工的人權,使其在台安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