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想想】暴力的遺傳密碼——女性目睹兒成年後的親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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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每個人成長中必定會接觸的地方,不論是好與壞都是一輩子的影響。當隨著年齡成長後,新的家庭可能會是一個轉變的契機,也可能會是另一個牢籠的開始。在很多家庭中,不合宜的管教方式可能是家族裡流傳下來的傳統及束縛,傷人的父母往往過去也曾經是受傷的孩子,如果我們可以看清楚家庭系統中的來龍去脈,會讓我們更能諒解這些曾經歷過傷痛的大人,也更能貼近的去感受其中的無奈和辛苦,進而找到方法協助他們。

每年6月是台灣的家庭暴力防治月,根據衛生福利部保護資料庫統計,105年1月至106年5月成人家暴通報案件超過14萬件,其中約有1.5萬件家庭裡有目睹家暴的兒童或少年,約占10.5%。這些目睹家暴兒少直接或間接目擊、聽聞或感受暴家暴事件發生,可能出現做惡夢、尿床、焦慮、退縮甚至攻擊、傷人等行為,影響人格發展相當深遠。

雖然統計資料尚未指出這些施暴者或被施暴者過往童年是否有經歷過家暴事件,但實務工作中的確有許多例子是施暴者與受暴者過往都有被施暴的家庭經驗,導致其日後組成新家庭時也深受影響,使得這種暴力魔咒不斷出現與無法斷絕。

媽媽小青與10歲的女兒小鈴遭到先生家暴來到勵馨基金會求助,當初因為先生的暴力控制太過窒息而逃離案家。來到安置家園後,沒有了先生的牽絆,小青反而不太習慣,會將自己的不安情緒發洩在女兒身上,小青表示如果先生願意道歉就馬上回家。初期先生會打電話威脅要小青回家,但過了幾個月後,先生不再與小青聯繫,反而使她感到心慌。

小青擔心的是,這個曾經相愛過的人難道不再重視我了嗎?即使回家後極可能有再受暴的風險,小青仍想著帶著小鈴回到先生身邊一起生活,畢竟這樣還是有個依靠…。

小青發現小時候,自己的父母親也是這樣的相處模式。父親在家話很少,總是努力工作;但回家後因喝酒情緒不穩定會對母親施暴,自己只能在暗處哭泣。母親長期的壓抑,會在父親外出時對小青發脾氣、毒打,認為小青是害自己與先生關係失和的原因。社工帶著小青探索與回想過往生命故事,小青才驚覺原來自己正複製兒時與父母親的相處模式在孩子身上。

類似的故事在我們實務工作中不斷的上演。阿秀曾經與男友分手三次,每次都是因為受不了對方外遇及動手施暴而離開對方,但又因對方的懇求和自己的不捨而回到男友身邊。她常常自嘲自己命運不好才會遇人不淑,在戀愛關係中,阿秀很努力的投入感情與付出,卻都遇到錯的人,但阿秀仍告訴自己不要放棄,一定會遇到合適的對象,不會再受到暴力對待。

上個月阿秀打電話告訴社工,最近又與新男友分手,原因是新男友酒後會動手毆打阿秀…。阿秀告訴社工小時候爸媽關係不好,爸爸經常有不固定的外遇對象,回家後只要媽媽詢問爸爸的行蹤便會被毆打,事後爸爸會買很多禮物送給媽媽。媽媽告訴家裡的孩子,爸爸還是很愛這個家的,只是一時不小心才動手打人。阿秀在述說過程中發現,自己跟媽媽的想法極為相似,都是不斷原諒對方的過錯,為施暴者尋找合理對自己施暴的原因,卻未能真正意識到自己的權益,才會在關係中失去自我,辛苦的面對每一段感情。

社工主要在幫助受暴婦女及其子女脫離受暴的環境,因社工的支持與陪伴,協助受暴婦女離開這段受害關係。但更重要的是,社工如何帶著婦女回溯從目睹兒成為受暴者的經歷,去看清楚這段關係始末,釐清暴力的原因以及因應暴力時的求生存的姿態,才不會重蹈覆轍而受到傷害。

根據薩提爾求生存姿態模式中可見,它源自一個低我價值和不平衡的狀態,當我們感受到可能有威脅時,為了保護自我價值,我們選擇採用生存姿態來對抗威脅。這些求生姿態,是想得到他人的接納,同時隱藏我們內心的恐懼,以感覺到與他人連結。 (Virginia Satir, John Banmen, Jane Gerber, Maria Gomori,1998;John Banmen,2008).

薩提爾模式以外顯行為的方式展現人們自我價值的內在感受。分別有:「討好」、「指責」、「超理智」、「打岔」,及「一致」。

A. 求生存的應對姿態——討好
當使用討好姿態時,我們不顧自我價值的感受,而將權力交給他人,或者來者不拒;當我們表現的討好成功取悅某人時,我們會感到心滿意足,直到另一個人的不悅打破這一切為止。

B. 求生存的應對姿態——指責
指責和討好相反,為了保護自己而選擇蹂躪別人或環境,由於指責的爆炸性特點,常使用指責的人也常常切斷和他人親密的聯結。

C. 求生存的應對姿態——超理智
這姿態最明顯的特微是過分客觀。當使用超理智時,我們不允許自己或別人注意感受,處理衝突的方法是引用研究或數據來證明我們永遠是對的。當我們超理智時,我們會從人群裡退縮,且承受孤單之苦。

D. 求生存的應對姿態——打岔
打岔是企圖在討論問題時分散他人的注意力,一直改變想法,想同時做無數的活動,無法把注意力專注地放在同一件事上。打岔的人相信,只要可以把帶有任何程度壓力的話題轉移注意的方向,就可以生存下去,但原本的問題得不到幫助。

受暴婦女與施暴者的互動過程中,可回溯至兒時經驗,女性目睹家暴者在幼時家庭中學習到自我貶抑與低自尊的信念;因家暴經驗的影響,藉由別人的行為來界定自己有沒有價值。當我們愛與被愛的基本渴望受到威脅時,為了維持關係或保護自己,我們可能選擇討好、指責、超理智或打岔的求生應對姿態。

就親密關係互動裡,若兩人的互動模式僅停留在某一種姿態中,可能會使親密關係失去平衡且越來越糾結。若在互動中當感到痛苦時,有人會選擇轉換姿態;但也有人會選擇繼續維持姿態。畢竟這些應對姿態皆非平衡健康的模式,我們仍需要釐清自己內心最深處的想望,以及正視自己害怕失去和無法面對的事實,才有辦法讓自我內在與外在有一致性的表現。

我們在防治家暴及目睹家暴工作中的發現,需要以整個家庭系統來看脈絡。婦保工作主要是引導受暴婦女探索自己過往童年經驗,並且與現在的困境連結,不再將家暴視為單一事件或個人問題。而當我們在提供目睹家暴兒少服務時,除了心理輔導外,也協助她們釐清暴力的原貌,不再有過多自我責難,或內化大人的因應模式,引導她們學習正確理性的因應能力,使其在成長過程中有力量保護自我的身心,並建立健康的自我價值,減少代間傳遞的情形。因此目睹家暴服務不僅為了防止他們成為未來的施暴或受暴者,也為了讓他們在暴力環境中形成的非理性與不健康信念,有機會得到調整與找到出口。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