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三誤射事件不需庸人自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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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海軍發生雄三飛彈誤射事件,並造成人員不幸傷亡。到了晚間,已經有海軍司令以下7名軍士官接受懲處。這件事也成為蔡總統上任以來最大的一次軍紀事件。事件真相在筆者撰寫此文時雖然尚未公布,但有些揣測似乎可以先行排除。

首先是刻意挑釁中國甚至想引起中國武力犯台。事實上中方早已知道台灣有超音速反艦飛彈,他們也有類似的武器,這類攻船飛彈對陸地有生目標的破壞力也有限,所以發射一枚沒有甚麼挑釁或改變台海戰略形勢的作用。中方也不會認為目前的台灣有軍事挑釁中方的意圖和理由,因為這樣對台灣當局能有甚麼好處?選舉已經高票當選了,下次選舉還在接近四年以後。

其次,即使誤中中國大陸,一枚應該是啞彈的反艦飛彈也不會被解釋為台灣想全面開戰的前奏,不談政治因素,台灣軍方並無任何特殊異常調動,當局也沒有任何開戰的徵兆和理由,蔡英文本人還在國外,民間更是毫無準備。

第三,解放軍若是要武力犯台,事先必有周密的準備,那這就不會是被一顆飛彈誤射所激起的。以中國目前的政軍架構,絕無可能台灣發射一顆飛彈就立刻由前線單位發射飛彈還擊。在黨指揮槍的傳統下,沒有層層上報待最高領導人做出決策,不可能做出發射飛彈的決定。目前解放軍對台灣的攻勢準備雖然未曾有一天放鬆,但是目前還沒有到實施戰役前準備,進入臨戰狀態的階段。且從台灣之後的各種反應,也可以輕易判別是否誤擊還是有意挑釁。

當然,誤射事件仍然造成台灣在國際形象上一定的負面影響。因為它顯示了國軍內部管理、人員訓練和戰備整備上有相當大的問題。這和美國海軍誤射伊朗民航機和土耳其驅逐艦不太相同,因為當時誤射飛彈的軍艦是在一是在臨戰狀態,一是在實彈的對抗演習情況下,出錯的機率大於這次還在港內準備出海,也無明確的敵人或假想敵需要接戰的艦艇。同時台灣也可能給予國際間一個無法管控長射程,具有戰略意義的武器(如長程攻船飛彈)的形象,這將可能重新讓台灣被定位為「麻煩製造者」。

因此,除了整個內部管理、發射程序、人員訓練和戰備整備外,國軍應該做哪些檢討和改變?

首先是要考慮是否要把這麼重型的武器安置在如錦江級那麼小的艦艇上。錦江級基本上僅是大型飛彈快艇,本身缺乏防空及承受敵火打擊的能力,因此在戰時,它的生存性有限,所以將雄三這類長程武器安裝在這種難以接近敵人高價值目標的艦艇上是否浪費,是值得討論的。此外,在這麼小的艦艇上,負責指揮管制射擊,操作這類武器的人員編階不會太高,也可能使訓練不易落實。平常要保養維護飛彈也有一定難度。

其次是國軍將兵役制度逐步轉為志願役,認為這樣可以讓士官兵有更充分的訓練,不至於訓練完畢就要退伍。但是從這幾年來的諸多事件,志願役士官兵儘管人事成本遠高於義務役士官兵,訓練水準並無等比例提升,至於軍紀和訓練更有提升空間,洪仲丘事件和本次誤射都是顯例。全盤檢討兵役制度,不再誤信「役期長就是戰力保證」這種型態,忽略了訓練和軍紀的要求,要比誰受懲處或下台來的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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