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軌勞工與《夢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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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間前東菱電子、聯福製衣、福昌紡織等工人,因雇主倒閉積欠大筆資遣費及退休金而引發激烈抗議,當時勞委會決定從就業安定基金撥款貸款給勞工。16個年頭就這麼過去了,由於借貸戶共1105戶裡仍有625戶未清償,積欠金額約2餘億元,勞委會遂決定興訟催討,進而釀成日前台北車站上演勞工臥軌擋火車的激烈抗議事件。

就常理而論,前述就業安定基金撥款既以「貸款」名之,「有借有還」本是生活理財常識,然而此爭議橫跨數十年,其關鍵在於勞工堅信當年從政府領到的     「貸款」本質上應是「代位求償」。簡單來說,就是由政府積極任事地先幫雇主墊付積欠工人的債務,再由政府積極任事地向雇主索討墊款。勞工的主張是否無理取鬧,我們不妨參考以下兩則新聞:

〈東菱案 擬動用就業安定基金〉(1997年5月19日/聯合晚報)

面對爭議不休的東菱電子等關廠失業問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委許介圭說,勞委會正研究動用「就業安定基金」,給予關廠失業勞工低利貸款,代為墊付關廠雇主給付積欠的資遣費和退休金,建立一套解決關廠爭議的新模式。⋯⋯ 勞委會幕僚研議中的解決關廠失業問題的方案是,設定一定的資格和要件,讓關廠失業勞工得以向就業安定基金免息或低利貸款,貸款金額以關廠雇主積欠的資遣費、退休金為限;勞委會再根據移轉來的債權,要求關廠雇主加計約3%的年息,分期清償。這與東菱員工要求由勞委會來承接債權的「代位求償」,提議相似。

〈輔導東菱聯福失業勞工 勞委會今會商失業創業貸款辦法〉(1997-5-20/經濟日報)

勞委會今天將召開第19次重大勞資爭議協處小組會議,研擬協助解決東菱電子公司、聯福製衣公司的勞資爭議案,勞委會初步提出十大解決方案,將逐一檢討各方案的可行性。⋯⋯十大方案包括輔導兩家公司失業勞工參加「以訓代賑」或「以工代賑」等失業輔助措施、可否動用就業安定基金、勞工退休基金、勞工保險等基金辦理這些失業勞工創業貸款。⋯⋯對於這些兩家失業勞工給予辦理社會救助或救濟、動用行政院第二預備金;以民法「代位清償」方式先支付員工退休金或資遣費。

16年前勞委會信誓旦旦說好的墊付資遣費與退休金、移轉債權等方案,如今卻莫名其妙地被馬政府解釋成一般的消費借貸,導致勞工被國家告上法院。經從上開節錄報導片段,我們當可感受關廠勞工這般震怒,所為何來!

今年1月初馬總統曾呼籲行政部門要採取「多做多對、少做少對、不做不對」的積極態度,為人民服務。假使勞委會有把總統的話聽進去,應積極對惡性倒閉的雇主追討墊付欠款,而不是積極欺負弱勢,對弱勢且年邁的勞工興訟討債。退一步講,縱令雇主早已遠走高飛而無從追討,政府不僅有義務、也有能力勇於承擔最終責任。

猶記馬政府為慶祝建國百年,光是台中兩場《夢想家》歌舞劇就可斥資2億餘元而毫不手軟。不是說過「苦民所苦」嗎?既能斥資2億公帑搞樣版劇,馬政府應不會吝於對當年信賴政府的關廠勞工高抬貴手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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