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想想】 實務觀點看長照十年2.0:行政效率、總合治理、與融合能力

友善列印版本

蔡英文主席的長期照顧政策,選擇了與目前國民黨政府長期照顧保險不同的路線,以指定稅收的方式為財源,走向公共服務模式的長期照顧,從追求公平正義的精神來看,稅金制的長期照顧能夠讓高所得者付較多的責任,也避免長期照顧保險可能收不到保費的風險,對於民眾來說,相對於保險費的每月付出,指定稅金的財務來源比較無剝奪感,也減少了誘發使用的問題。

沒有總合治理,公共服務的烏托邦不容易實現

反對者認為稅金制的財源與規模有不足的疑慮,但如果人口結構的發展趨勢不變,保險制恐怕才有用罄的危機,因為當老人人口比例越來越高,代表的就是繳保險費的人越來越少,而用保險的人越來越多,保險財務的收支恐怕難以避免會產生虧損,相形之下,稅金制度另一個意涵就是國家承擔、用整體的力量來面對,用總合治理的策略,降低失能率、延長健康壽命,藉此減少稅金的支出!可是在政策中沒有看到這樣整體觀念的導入,雖然提到了要強化公共醫療體系,發展社區健康照護團隊及預防性健康照護,但仍然是架構在醫療之下的單一概念,距離國家總合治理的層次還有落差。

必須要脫離零基預算的束縛,建立一個新制度

政策檢討了過去預算不足造成的情況,但是未來依然採用與過去相同模式的稅金制,是否有新的策略來避免過去問題的發生?並沒有進一步的論述,反而是「依據長期照顧需求、衡量財政狀況決定服務範圍與補助額度…」、「漸進式推動長照財源的成長…」,看起來是審慎規劃、老成謀國,但是不是代表了服務必須跟著預算走、受預算限制?當長照經費編列於公務預算中,就面臨了與現在一樣要估算需求、編列預算,以及要執行剛剛好、不能多也不能少的荒謬情況,看起來績效100分,但真實的情況是要社福單位吸收不足的經費,或是年底砍失能民眾的服務時數、甚至暫停服務申請,照管中心變成預算管理中心,服務被預算綁住,需求與創新被審計、主計制度箝制,要建立「以服務使用者為中心的服務體系」的願景恐怕不容易實現!

地方縣市政府的效率影響服務成長

另外一個影響服務的成長的大問題,就是各地方行政分歧與財務效率不彰的問題,當服務費用的支付與服務申請依然要進入政府的行政體制中時,撥款的速度一定受繁冗的核銷程序限制,根據台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2015年8月的調查,各縣市政府撥款居家服務費用時間大不相同,最快的也要約1個半月,平均要等待3到4個月,還有的縣市今年的款項到9月仍未撥款,財政越困難的縣市,等待期愈久,18個縣市政府,有18套行政管理模式,對規模化產生障礙,這其實正是社區式、居家式服務成長速度慢的主因,行政流程的效率問題已經嚴重影響服務的發展,民進黨的長照政見與願景要落實,牽涉到的是國家機器的改造,中央政府要整合就已經不容易,18個地方縣市政府也要整合,工程難度之鉅大難以想像。

用融合的精神發展新制度

長期照顧是一個嫌惡性、痛苦的需求,我們不希望用產業興利的觀點來看待,但保險制度中的「獨立機構、財務效率、行政簡化、特約服務」的模式,是目前長期照顧實務界所期盼的,也恰彌補目前稅金制模式的缺點,如何融合這些優點來發展新策略,是未來的新政府迫切的工作;而對民眾來說,他們在乎的是服務的量與質是否足夠?稅金制的預算式、計畫性的服務成長,恐怕無法滿足民眾需要,尤其是那近21萬個目前被摒除於長照十年計劃的聘雇外籍監護工家庭,他們都是重症者,未來是不是會納入2.0裡面?外籍監護工是台灣現在主要的照顧人力,未來的10年、20年恐怕也仍是,要如何融入在照顧體系中?這些結構性的大問題於政策中雖不一定要論述,可是政策分析中載道的「外籍監護工人數將使建構在地長期照顧與就業雙贏的策略難上加難」的看法,是否代表著未來仍然採取現有外勞、本勞二元分立觀點?在實務上,外籍監護工並不會結構性的搶走本國照顧服務員的工作,反而是幫助台灣穩定了目前的照顧需求,因此應該要思考的是要建立一個融合了「納入照顧管理」與「私人雇用」皆能運作的「以服務使用者為核心」的管理體系,才是符合現況的需要。

立基於台灣實務現況,摒棄個人主義,融合政治、學術、長照單位,更重要的是失能民眾的需求,才能建立一個好的長照制度與體系。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