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想想】哪來那麼多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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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新聞工作者當打手的問題,在去年夏天旺中集團修理黃國昌教授而大犯眾怒時,曾有相當的爭論。我想再談一談,是因為這個問題,我們還會隨時遇到,在這個不幸的媒體環境裡。

記者不配合上面指令,難道要丟掉飯碗?有人主張,為捍衛原則,不得不然;有人則認為,不該苛求作為勞方的記者,追究的重點在於整個結構、體制。這是之前爭論的主要命題,不僅在「走路工」事件,在置入行銷問題熱議時亦然。

首先我覺得,兩方往往都太快接受「為新聞倫理而抗命就會丟掉飯碗」這個假設。它有時成立,但常常不會。不服從不一定只有走人,更不是所有抵制行動都會讓人失業,新聞工作者依然太少嘗試團結抗爭的途徑。

這一行裡面,也不是人人每當接到違反新聞倫理的指令或暗示,就會陷入天人交戰,思及失業陷入貧窮的恐怖下場後,才悲憤地做出抉擇。有些人頂多唸兩聲,再被長官唸兩聲,就配合了。有些人擔心的,不過就是升官慢一些,被競爭對手先卡位。還有些人上述困擾皆無,服從天經地義,最好再多揣摩一些,表現得更積極亮眼一些。

這種種情況,實在不能以「人人必須工作餬口,要怪就怪整個結構」的體諒說詞概括。

按照這種說詞,將沒有人需要為媒體之惡負責,因為沒有人覺得自己是結構。我曾因自己和同事所寫的不利當局稿件被社內變相封殺,向總編輯抗議,他在自稱多麼開明之餘,無奈地加了一句:「但是遇到○○○議題,我就沒辦法了。」顯然,總編輯也自認被結構所限,他沒責任。

大老闆呢?據報導,去年11月,當時聯手洽購壹傳媒的三大股東會見壹傳媒高層主管的場合,蔡衍明還對王文淵跟辜仲諒說,關於以後中國新聞的處理,「你們二位大股東要考慮一下,因為你們在大陸還要發展,以後會遇到什麼事還不知道,到時不要怪我沒有提醒你們。」可見他們也不是結構,他們很身不由己。

這麼說來,我們體諒的對象,是不是要從記者、中層主管、總編輯,一直拉高到大老闆的層級?

張娟芬在《罵幹的方式》文中說得好,如果一名記者為保住工作,而違背良心作抹黑報導,那麼他應當不能拒絕被這樣描述:「只要以飯碗相脅,你就會在良心上讓步。」而「打手」的定義大致如此。

我換個方式講,如果這名記者為了收入而作假作惡,那麼這收入,他得到了,職位也安穩了,還要什麼?難道他得到的評價,還應該跟那些為維護原則而抵抗或離開的人一樣?他不是做了選擇了嗎?

針對個人的譴責,到什麼程度才算公允,也許很難衡量,但我們不能輕易地以結構之名,根本否認了譴責的正當與必要。對惡的譴責,是對善的鼓舞,媒體內部尚存的良心需要這樣的力量注入。善惡不分、什麼都好,只會瓦解一切行動的可能。

週日深夜爬稿至此,恰好傳來中國《南方周末》編輯部罷工了。新聞自由的台灣,看看人家是怎樣面對「結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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