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想想】我們要紀念什麼歷史?回應成大校務會議對南榕廣場議案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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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底校方委託給學務處辦理的成大新廣場命名投票,本意是希望藉學生提名再由教職員工生投票,以第一高票作為新廣場名字。結果由學生提名出的南榕廣場在3500多張的有效票中,獲得900多張以最高票當選,事後校方以「事前沒有規範」的理由,如代表性不足、投票率過低等藉口拒絕使用「南榕」這名稱。

隨後在學生爭取下,校方才在12月25號校務會議重新委託學務處,照校方既有程序提交主管會議討論,並交由校務會議議決。今天此日終於到來,校方於是討論成大到底要不要用「南榕廣場」作為新廣場名稱。

作為校務會議代理學生代表,裡面各系教師代表們的許多言論,可說是給我這成大學生「開了大大眼界」,最離譜的莫過歷史系教授王文霞,我想針對其幾段論述幾段發言提出反駁。

▶王:民主轉型並不是靠鄭南榕一人完成的

我想沒人認為民主轉型的桂冠會因此廣場命名就頒給鄭南榕,既然提到台灣民主轉型,在這裡我想引用中研院吳乃德老師的文章,《人的理念在精神變革中的作用─美麗島事件和台灣民主化》,當中提出一個常被人忽略的視角,也就是「群眾及反對運動參與者,其價值理念和行動對台灣民主化的貢獻。」該文認為,縱然是在美麗島大審後鎮壓力道增加,但民間反對力量依然洶湧,這讓當時國民黨政權排除使用武力鎮壓的選項,選擇用體制吸納反對力量進行民主轉型。

回到開頭那句話,是的,這並非靠鄭南榕,而是靠許多民主運動參與者,包括當時成大學生,前僕後繼完成的壯舉。如今以南榕廣場紀念,絕非要收割所有功勞,而是希望讓校園內有一個讓其精神不至消亡的角落。

▶王:鄭南榕以自焚這種不珍惜生命的手段,正是最違反民主與生命,這與伊斯蘭恐怖分子差別在哪?

我想,一個歷史學者能夠說出這種話,真是給予我們智力及良知最大的挑戰,

首先,我們須要回到1989年刑法100條廢除前,國家可以用你的言論作為入獄標準,鄭南榕公然主張台獨並用雜誌宣傳新台灣共和國草案,在當時想必是確切知道這些行為的後果(如入獄或被判刑),他卻依然宣揚這些主張,除知道這是國民黨所亟欲剷除的立場外,也清楚這樣的主張才可能撐開現有極度不平衡的權力關係,我想作為一個歷史學者無法適當理解當時環境,再針對行為者的行動下判斷,這不免令人對歷史專業感到惋惜。

至於以自焚作為手段,在人類近代史上層出不窮,1960年代反對越南政府迫害佛教徒的政策,便有僧侶自焚。在韓國,上世紀末也有全泰壹這名走投無人的年輕工人自焚,乃至於1989年鄭南榕自焚。自焚不同於恐怖攻擊乃在於,恐怖攻擊設定的目標在於以自我生命為代價傷害非戰鬥人員,而背後動機有可能是宗教,也可能是政治訴求。

但自焚不單單只是非暴力抗爭中的一種手段,更是選擇犧牲自我的生命,以焚燒帶來極大痛苦的方式,

試圖對特定對象(如國民黨政府)施加壓力,讓自己政治訴求獲得落實,如同前面所提之環境因素,當時由侯友宜帶隊之下的鎮暴警察前去包圍自囚於雜誌社辦公室月餘的鄭南榕,用「國民黨只能抓到我的屍體,卻抓不到我的人」的高張力宣言,不僅是在言論場域上削弱國民黨抓人的正當性,也凸顯其控管言論自由的霸道及蠻橫,隨鎮暴警察突破,他點燃了自己準備好的汽油。

本來期望成大能藉由尊重程序結果,使校園民主有突破性進步,這更有可能會是成大以頂尖大學高度,對台灣追求民主價值一路上犧牲的前輩們一個給予肯定的機會。可惜,該議案最終結果是取消命名,廣場只徒留一個無名空白,價值也好人、在歷史結構限制下作出的犧牲也好,也一併看不見了。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