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想想】我看台語片:台灣次文化「台客」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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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提到兩篇「台灣文化宣言」,以及一篇評論。

《抓狂歌》的「新台語歌」宣言,和過去的「閨秀之氣和江湖酒色」台語歌劃清界線,誓言負起「反映時代、記錄人心」的任務。

然後伍佰的「台客」宣言,也來告別過去,宣示不再向新台語歌「致敬」,台客是「現在進行式」,是「當下一種自信的表現」,也是「未來的」。

最後是馬世芳的蓋棺論定,如今新台語歌只是學生論文裡的名詞,殘存於新生代作品裡的「遙遠的召喚」,已是「歷史陳跡」。

馬評曰,「台語搖滾」或新台語歌融入市場後,成了消費選項,而不再是音樂人「自我標榜的徽章」。

這其實是講錯了,因為伍佰的台客宣言正是不折不扣的「自我標榜」,那一年伍佰還發行了風神赤燄的全台語《雙面人》專輯,只是「徽章」名稱從台語搖滾,微調成了「台客搖滾」,而且直言「從一開始就是市場考量」,不過伍佰加註,「我的市場不是大家想像的那個大眾市場,是我用我自己的品牌打開的市場。」

從「大眾市場」到「品牌市場」,在建立一種品味的同時,也代表從一個較大範圍的的消去和限縮。此一消去法,貫穿了所謂的台客精神,就像伍佰宣言一開始就講的,「我不知道什麼『是台客』,但是我知道什麼『不是台客』」,不是穿拖鞋,不是吐檳榔汁,不是蹲在地上抽菸。

甚至,所謂台客本身就是一個游移過渡的存在,核心意義是指向某個未知的狀態,如伍佰描述《雙面人》專輯裡的一首歌《海底飛凌機》,「不是台語的tone,也不是台客的tone」,而是要尋找「一種『未來式』的台語文化」。

而早先《抓狂歌》的「新台語歌」宣言,同樣是消去法,消去台語歌的「閨秀之氣和江湖酒色」,也就是消去馬所說對比於現代「雅詞」台語歌,傳統的「演歌派」路線。

我常想,台語演歌到底礙到誰?即使曲風改變了、多元了,會不會只是用另一種方式,演繹「閨秀之氣和江湖酒色」?新台語歌最可貴的,其實不在於其內容題材的變化,而是台語文化唸歌傳統的復興,字詞音韻和悠揚樂音彼此增益的語言風華,如林強的《向前走》和《黑輪伯仔》(1990),有比較不「江湖」?《查某人》(1992)和《愛情研究院》(1994),有比較不「閨秀」?其中一以貫之的沉鬱悲思和細膩情感,何嘗不是深沉的文化力量?!

台客文化或台語歌運動的消去傾向,固然和伍佰自己標舉的「承認自己」、「相信自己」的積極內涵有所扞格,然而終究是「認識自己」的根本探索;伍佰感嘆「如今『愛台灣』的觀念在政治上已經完全被搞砸了,窄化成一種政治意識形態」,但念茲在茲的還是發揮「台灣意識」和「創造我心中的理想國」。

相反的,馬世芳感嘆母語文化被政客與媒體庸俗化,貼上了「政治正確」的標籤,「底氣仍是空虛的」,台灣意識是無可如何的。

所謂「底氣空虛」是對的,但絕非馬所暗示的緣自本土台派的操弄,而是由於中國文化派的挪用,拿香跟拜,以台制台,尤以台客形象,是挪用最高點。

2005年底縣市長選舉,中國國民黨組成「閃亮台客助選團」,2006年馬英九前往台中市「台客搖滾嘉年華」活動會場,2007年又和王金平跑到會場扭動一番,說自己很「台」,胡自強市長還說被稱為「台客市長」也無所謂。

2008年總統大選前夕,中國國民黨發動「返聯」遊行,號召穿上藍白拖,褲管捲起來一高一低,這場反制民主進步黨「入聯」公投的毫無意義假鬼假怪的遊行活動,正是台客文化浮淺表面經典之作,台客外貌尋奇獵異心態的極致發揚。

於是我們終於看到,台客文化的一個終極表現:台客盟主已端坐總統府,套句伍佰台客宣言的說法,是完全沒有把招牌搞砸的。中國文化派定型化、庸俗化的台客形象,大致就是那個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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