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一個民族,要說一個部落也行。旗幟就是宣示力量。」
——同志彩虹旗設計人吉伯特 貝克(Gilbert Baker )
雖然旗幟仍被當做民族國家的專用品,但這是旗幟當道的時代。現在似乎有各式各樣的旗幟,從地方運動隊伍到全球性的運動與組織——如同志彩虹旗和藍色的聯合國會旗——無不飛舞著旗幟。
沒錯,你不會在伊斯蘭國負隅頑抗、仍據守的少數地點看到這兩面旗幟,它們在北韓也不多見;但後者代表世界團結的理念,前者則是已開發世界普遍承認的標記,代表自由的概念適用於所有人。從科學上來說,彩虹僅是天空中出現的弧形光譜,因光線在水滴中的反射、折射和散射而產生—但它是何其漂亮啊!自有人類以來,能欣賞大自然的美麗,便抓住了我們的想像力。
在猶太教和基督教文明裡,彩虹是上帝不再以大洪水淹沒世界的象徵。在基督之前的北蠻人心中,彩虹是連結地球與神祇之家的橋梁,但只有德行俱佳的人才能使用它。根據《鳩格米西史詩》(Epic of Gilgamesh)的記載,蘇美人(Sumerian)認為它是核准戰爭的表徵。加彭的芳族人(Fangpeople)不准小孩看彩虹,因彩虹在他們的超自然經驗中用於宗教啟蒙,緬甸的克倫族(Karen)則認為它是邪惡的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