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農說書】傳奇醫師與家族的傳奇──劉傳來略記

1975年夏全家北遷後,我必須在方位猶未識的情況下學會轉搭公車,因為上學是段迢遙辛苦路。當時搭公路局班車由桂林路穿越鐵道轉進中華路一段,有家診所的招牌立即晃入我眼簾──「振山眼科」。咦!這不是嘉義有名的眼科醫院嗎,怎會出現在台北?莫非它也北遷?直覺告訴我,這絕非偶然巧遇,但⋯⋯

回家問了父母,他們也不知所以,疑問盤繞腦海數十年,我才知中華路的「振山眼科」就是嘉義「振山眼科」劉傳來的長子劉榮顯所開,醫院同名顯有薪火相傳用意。大概80年代後期,它由中華路遷移到桂林路愛國西路陸橋下,再十多年後就消失於台北地圖,劉榮顯也離開了人世。這當然是則故事,但非本文重點。重點在於這醫院確實聲名響亮,否則一個慒懂的青少年怎會印象如此深刻哩!

房屋稅:關鍵不在稅率提高,在「以腳投票」關心稅款運用

最近房屋稅議題引起一股軒然大波,許多民眾都說,我的房屋一直在折舊,為什麼每年的房屋稅基一直上升、甚至連稅率都要調漲?

事實上,這就要回歸到財產稅的課稅意旨了,地方課稅目的是要因應公共支出,也就是說,政府提供地方公共建設、人身保護及產權保障,讓我們的生活品質提升,因此我們必須支付代價,像是合法保護費的概念,合情合理。

現行房屋稅的計算方式如下:

房屋稅=房屋現值 × 稅率

房屋現值=核定單價 × 面積 ×(1-折舊年數 × 折舊率)× 路段調整率

核定單價=標準單價 ×(1±各加減項之加減率)±樓層高度之超高或偏低之加減額

其中,台北市於2014年7月1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房屋,如果被認定為高級住宅,則房屋現值要以(1+地段率)加成計算,這部分可能是比較容易引發爭議的地方?

其中,路段率的調整,這部分可屬合情合理,部分路段因發展較為繁榮,可以說是所有權人對於財產安全保障、人身保護的需求較高,以及公共設施水平較佳,因此徵收較高的稅金來因應公共建設與服務支出,是一種使用者付費的概念,係屬合理。

疊床架屋的醫療糾紛處理與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

近期來,爭議頻生的「醫療糾紛處理與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下稱本草案),在陳宜民委員等人的提案之下,又將在本週排入立法院院會進行審查,而從第8屆立法委員起至今,本草案已經出現了12個版本之多,其中也包括了行政院自行提出的版本。現今醫療工作環境惡劣,也幾乎是人盡皆知,但儘管如此,本草案還是出現了十餘個版本,且在上個會期內仍無法拍板定案,可見得本草案內容具有高度的爭議性,否則相關利益團體與臨床醫師們,斷無理由放棄這塊在醫療糾紛大海當中的浮木。而時至今日,本草案又再度排入院會審查,可以想見的是,往後對於本草案的各類討論仍舊會繼續佔據相當程度的新聞版面,筆者閱讀完最新一版的草案內容後,嘗試進行以下討論:

醫療糾紛處理應與醫療事故補償脫鉤處理

在先前的討論當中,論者除了聚焦於醫療事故補償的財源籌措問題之外,更重要的是:為什麼要將醫療糾紛處理與醫療事故補償放在同一部法律當中?這當然是立法者有意的安排,欲使難以認定因果關係的醫療事故與補償措施同步處理,但此架構一但成形,難免令有心人士權作他想,認為是會吵的孩子有糖吃,是否反而又形成另一種情況的紛爭?

疊床架屋的調解設計

劉邦揚

龐波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陽明大學公衛所法律與政策組碩士,長期關注醫療糾紛的實相與虛相,期盼以棉薄之力,為堅守臨床的醫護人員,找到解決醫療困境的真正答案。

微笑國度中不笑的國王

泰國一向被稱為是微笑國度,只是在這個微笑國度中,卻住著一個「不笑的國王」蒲美蓬,聽起來就是一件非常反諷的事。

在蒲美蓬在位的70年間,泰國其實稱不上是微笑國度,10次政變,多次對民眾與學生鎮壓,一直從未斷過。過去蒲美蓬還在世時,還能維持表面上的平和,但近年來已經連表面功夫都做不到,局勢愈形動盪。如今蒲美蓬辭世,泰國的未來將更形詭譎。

泰國人對蒲美蓬的尊敬,如果沒有在泰國待上一段時間,很難理解;尤其對「法朗(Farang,外國人)」來說,就算待個十幾二十年,恐怕也還是很難了解,也因此蒲美蓬雖然在泰國備受尊崇,但對於西方社會來說,他仍是一個毀譽參半的君王。

在君主立憲制國家中,君王一向被視為一種象徵,不具政治權力,也因此常被說成是在政治之上,但泰國特殊的規定,與其說泰王是政治之上的象徵,更不如說是超越法律之上。泰國擁有世界僅有的「褻瀆王室法(Lese Majeste)」,這項法規可以回溯至19世紀,但真正被擴大使用則是在1956年,不僅僅是泰王,王室成員,甚至王室養的狗,都不能遭受批評,否則最高可以判刑15年。也因為「褻瀆王室法」,不少有關泰國王室的書籍以及電影如「國王與我」等,都被禁止在泰國發行或上映,「褻瀆王室法」成為箝制言論的工具,也間接讓泰王室成為法律之上,不可侵犯的象徵。

楚材

作者為媒體工作者,曾派駐國外多年

加害者的面貌

恐懼改革

10月17日政論節目「正經看民視」討論轉型正義,引用本人觀點,談到德國在兩德統一後對前東德司法改革的轉型正義。德國全面解聘再重新招聘檢驗徵用, 為的就是不讓獨裁時期的司法人員殘害人權。中國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張斯綱被問及看法時說,東西德法制不同,像德國這樣的全面革除再徵用,台灣社會一定亂。如果持續的改革就是亂的定義,那人民何須要新的政權?台灣沒有對過去追究加害者的罪行,而加害者似是而非的言論混淆視聽,也讓我們認不清加害者的面貌。

你侵害綜藝天王或大記者的言論自由了嗎?

言論自由的核心意義

綜藝天王在頒獎典禮上引起重大爭議的言論,以及報社大記者的爭議言論是否屬於「言論自由」?該不該予以尊重?要回答這些問題,必須先釐清言論自由的意義。

言論自由的第一層意義,在於「我們不應該摀著誰的嘴巴」。人人都必須能夠說想講的話,才能避免有誰有理無處說、有冤無處伸。

言論自由的第二層意義,在於「人人都可以反駁」。你有說話的自由,我當然也有反駁的自由。少了這層意義,道理就沒有辦法越辯越明。

但這些都不是言論自由的核心意義。言論自由之所以重要,是因為「言論自由是人類爭取幸福的重要工具」。換言之,言論自由是「工具」,不是「目的」;自然不該為了「尊重工具」而「傷害目的」。

所以,言論自由必須有「禁區界線」。比如說,我們不可能為了尊重言論自由而放任哪個傢伙鼓吹種族屠殺的「好處」或是宣揚性虐兒童的「快感」。開玩笑!萬一這種極端言論在最一開始散播的時候就造成了悲劇,怎麼辦?這種「極端言論」連提都不可以提,哪裡有什麼自由值得尊重?沒有誰會愚蠢到這種地步!

【書摘】中國邊境的戰爭真相:釣魚台列嶼的日、中、台主權糾紛

書名:中國邊境的戰爭真相(中国国境 熱戦の跡を歩く)
作者: 石井明譯者:顏雪雪
出版社:八旗文化
出版日期:2016/10/05

第七章 洶湧的台日之海/釣魚台列嶼的日、中、台主權糾紛

石井明

作者:石井明

一九四五年生於千葉縣,東京大學大學院社會學研究科博士課程中退。二○○七年三月,東京大學大學院總合文化研究科教授退休,現為東京大學名譽教授。二○○七年十月至二○○九年三月,北海道大學斯拉夫研究中心客座教授。二○一○年四月,日本大學客座教授,專攻東亞國際關係史。

著有《中蘇關係史的研究:1945-1950》(獲得第七回大平正芳紀念獎)、《中國二十世紀史》(合著)、《記錄與考證:中日建交正常化.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締結談判》(合編)、《中亞的未來――美、俄、中的拔河》(合編)等。

 

譯者:顏雪雪

社會學、文學專業,台灣大學台灣文學碩士,留學慶應。熱愛翻譯,立志專職翻譯一百年,現為內容力有限公司特約譯者。文章評論散見各文學平台,興趣為電玩與花道,專長是日語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