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大法學士、台灣大學法學碩士、 北京大學哲學博士。曾任天津南開大學傳播系副教授、台灣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兼任助理教授,現為文化評論者、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兼任助理教授。
二000年,帶著觀察者的好奇進入中國現場,在北京生活十二年,中國觀察作品包括《拆哪,我在這樣的中國》(二0一一,獲第三十六屆金鼎獎)、《中國課》(二0一二,獲選《亞洲週刊》該年度十大好書)、《拆哪,中國的大片時代》(入選二0一八年德國法蘭克福書展台灣館選書)。
曾經,台灣歷史是禁忌,我們無法碰觸。也因此,儘管解禁之後大量的前行研究者試圖補破網,但不容諱言,還是有些東西像是霧一般的存在,需要我們以歷史偵探的視角重新再挖掘。
「美台團」或許就是一個例子。大凡對台灣歷史稍有認識的讀者應該都知道1921年台灣文化協會成立、而後1925年文協還成立電影巡映隊美台團,透過電影與辯士的解說宣傳理念,主其事的蔡培火一向重視透過歌曲宣傳,為此他也做了美台團團歌,電影放映前先唱團歌活絡氣氛,也透過朗朗上口的歌曲宣傳理念。
這是長期以來我們對美台團的基本認識。不過,隨著2000年《蔡培火全集》的出版以及2016年復刻版《台灣新民報》、2018年《台灣民報》的出版,我們所熟知的美台團的輪廓有重新探尋的必要。這個探詢不只是史實的釐清,也是對文協分裂前後蔡培火所主導的電影巡映隊在實踐上的差異的比較。
美台團的基本輪廓
就我們對美台團的基本印象來說,1971年蔡培火、陳逢源、林柏壽、吳三連與葉榮鐘合著(事實上是葉榮鐘主筆)的《台灣民族運動史》是主要來源。這本書的317頁提到,1925年蔡培火母親七十一歲誕辰,文化協全台同志祝壽,收禮金四千數百元。
318頁則提到:「蔡氏接受禮金後,隨發謝函聲明,從該筆禮金提出二百元購製毛氈及銀花瓶各一贈送蔡母留念,其餘悉數帶往東京,購買教育影片十數卷,及美國製之放映機一部。影片有『丹麥之農耕情況』、『丹麥之合作事業』、『犬馬救主』、『紅的十字架』、『北極動物之生態』等,皆附有啟發性。另設美台團之機構,訓練具有經驗之青年三人,一人專管機器、二人分任辯士,說明影片,觀眾易於理解」,描述完組織構成與活動後,也介紹美台團團歌:
美台團,愛台灣,愛伊風好日也好,愛伊百姓品格高。
長青島,美麗村,海闊山又昂(音權),大家請認真,生活著美滿!
美台團,愛台灣,愛伊水稻雙冬割,愛伊百姓攏快活!
長青島,美麗村,海闊山又昂(音權),大家請認真,生活著美滿!
美台團,愛台灣,愛伊花木透年開(音虧),愛伊百姓過日粹(音水)!
書中提到:「美台灣開映之前,團員閉合唱此歌一次,後來觀眾都聽熟了,也就自然與團員一起高唱起來,聲浪雷動,具現了一番同胞相愛之景象,深印人心!文化協會的啟蒙運動,至此可說盡了一個新的境界」(318-319頁)。這段話一轉,馬上就是下一段,「迨民國16年(即1927年)1月,文化協會分裂,為左派會員所佔據,幸而美台團是另外的組織,現款器物另有簿冊,蔡氏拒不移交,左派分子終無可奈何。雖然,事後美台團之活動,處處受到左派的阻撓,日本警察無法壓服美台團活動,竟以內部分裂手足相殘,遂告終無疾而終了」。
問題所在
在《台灣民族運動史》的敘述裡,我們對美台團的印象大致如下:蔡培火用母親壽金促成美台團,他也做了美台團歌,電影放映前的團歌反應熱烈,不過,1927年文協分裂之際,左派分子想奪美台團放映工具,幸好美台團是文協另外組織無法得逞,但美台團是無疾而終了。
這個印象裡:首先,美台團是1927年文協分裂之前成立的、二是美台團團歌也是1927年之前做成的、三是美台團因文協分裂告終。不過,卻有幾點可以對這個基本印象提出質疑:一是如果美台團是1927年之前成立的,奇怪的是標榜台灣人唯一言論機關的《台灣民報》對文化協會動向多所報導,然而,對文協電影巡映隊的相關報導當中卻未出現過美台團一詞。直到文協分裂之後,1928年1月29日的《台灣民報》才開始出現蔡培火「創設美台團」的標題,之後也才接續出現美台團一詞。(1月29日刊登蔡培火與王開運擬籌組美台團,資金三萬圓,每口二十圓)。
同年7月8日《台灣民報》則報導美台團募集成績頗見良好的訊息。接下來再看到美台團的訊息,則已是1933年《台灣新民報》5月到10月美台團各地電影放映的活動訊息。
二是2000年《蔡培火全集》當中也包括日記,在日記裡,可以看到做為社會與文化運動者的蔡培火讓人動容的奔波與忙碌,此外,從日記看來,他是個做事有計劃性的人,年初的日記裡經常都有年度工作要點的記載,1933年1月1日的日記裡也不例外,這一年他列了六個年度注意要項,前三項都與抵殖民運動有關,「一、新民報社的經營似乎非常困難,再不積極協力恐怕不成,二、白話字普及的準備,應繼續、應擴張,三、美台團的事業當需復興,電影部也是」。
這一年,蔡培火決心讓美台團蓄勢待發,他的目標是3月16日讓美台團第一隊在台中樂舞台開始放映,因為這一天是霧峰一新會(林獻堂之子林攀龍所組成的文化啟蒙團體)成立週年紀念日。
然而,身兼數職的蔡培火3月7日接到通知要為第十四回的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緊急前去東京,他搭快車從台南到台中,準備搭快車到台北趕搭八日的船到東京,緊急時刻,他仍擔心如此忙碌十六日的美台團台中首映恐怕落空。
3月7日晚間,他得到議會請願運動未被採納的消息,東京也不需要去了,3月9日的日記裡,記述如下:「昨日自台中返回台南,在車中作成美台團的團歌,歌譜有些不合適的地方,今天有修正得更十全。」也就是《台灣民族運動史》列出歌詞的美台團團歌應該是1933年才完成可能是初稿的作品。
第三,則是美台灣團也並未像是《台灣民族運動史》所說,因為文協分裂無疾而終,2016年復刻版的《台灣新民報》當中,對於美台團的電影巡映相關行程都做了預告。
為何蔡培火在《台灣民族運動史》裡的敘述把美台團視為文協分裂前就成立的組織?筆者推測,名之為「美台團」的電影巡映隊應是如《台灣民報》所報導的1928年才成立。不過,可能在蔡培火看來,他運用母親祝壽金所買的影片與機器所組成的巡映隊可說是美台團的前世,因此在他眼中是廣義的美台團所致。
文協分裂前後的電影巡映隊有差別嗎?
文協分列前的電影巡映隊所進行的電影放映與辯士講解,較像是對觀眾的啟蒙與政治演說。近二十年來,台灣有幾部日治時期人物的日記相繼出版,這些日記可以幫助我們理解地方社會的實態,《水竹居主人日記》就是一例。撰主張麗俊台中豐原(葫蘆墩)人,1869年出生,十三歲入漢學,二十六歲中秀才,然而,也在此時台灣成為殖民地。1899年張麗俊成為保正,他共任保正二十年,他日記裡的點滴都是珍貴的紀錄。
張麗俊在1926年4月20日的日記裡,記下在台中豐原聽文化協會電影巡映隊的心得:
「入夜,往聖王廟玩文化協會活動寫真,對北極探險隊演遇野獸熊狐獅象、冰山苦海、倫敦市街之繁華,滿州碳鑛、鐵礦之豐富,丁抹(丹麥)工業、人心組合之發展及山田、塚本教育之方法,說明者盧丙丁氏對各件詳細說明,至十一時演畢,散歸」。在這段描述裡,可以看到電影巡映隊的辯士基本上是以一種啟蒙的姿態解說世界狀況。
不過,張麗俊當晚所聽、所看的,基本上是「和平版本」,不少辯士會將影片內容延伸為對時局的不滿,因而遭到現場日本警察注意甚至中止。例如《台灣民報》1926年11月21日所報導,文協在嘉義放映《北極探險》時,辯士順帶一提「西藏明明是中國的屬土,卻被英國…」而受到警察的注意。
至於文協分裂後所成立的美台團,其具體電影放映地點與片目如下表所示:
《台灣新民報》報導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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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933.5.8 |
巡迴電影,大博好評。5月2、3日鹿港樂觀園,4、5日彰化座、6日和美座 |
放映影片為《猛獸テンビ》與人情悲劇《真紅文字》 |
1933.6.9 |
6月9日六甲劇場、10日麻豆公會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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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6.11 |
6月13日新營、6月14鹽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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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6.12 |
6月12日北門郡學甲劇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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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6.18 |
6月19日朴子街劇場、6月20日大林庄東新座、6月21日斗南庄大舞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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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6.20 |
6月22日斗六郡斗六街斗六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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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6.22 |
6月23日新港新港座、24日北港公會堂、25日民雄民雄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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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6.24 |
原定民雄座當局為許可,改為白河白河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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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9.6 |
本年3月16日起從台中州、台南州到高雄州,8月初結束,9月初將赴新竹州。 |
放映影片包括介紹非洲動物的《頂美》、根據米國文豪霍桑作品緋文字改編的《真紅文字》。其中,部分觀眾反應《真紅文字》有獎勵姦淫之嫌,有傷社會教化。但美台團強調《真紅文字》將意續放,還會加上《海的野獸》。 |
1933.9.10 |
9月11、12日新竹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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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9.13 |
9月14、15日頭份頭份座,16、17日銅鑼公會堂,19、20日竹工場,21、22日苗栗公會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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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9.19 |
改期通知,9月20、21日公館竹工場、21、22苗栗公會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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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與22日竹東竹東座、23日北埔樂海院、25與26日大溪劇場、27與28日桃園公會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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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10.17 |
10月17日竹東竹東座、18日北埔樂海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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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10.20 |
10月21日新埔劇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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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10.21 |
10月22日湖口劇場、23日中壢中壢座、24日桃園公會堂、25日大溪劇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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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10.26 |
讀者慰安盛況,10月24日桃園公會堂午場下午一時至五時、晚場七時至十時,觀眾千名。 |
放映影片為《海上的野獸》與《テンビ》 |
1933.10.28 |
讀者慰安,電影好評。25日大溪座觀眾500多名,《台灣新民報》新竹支局長劉春木到場言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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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培火在1933年9月20日的日記裡提到:
「美台團電影部第一隊自十號就到新竹州下巡映,但依然損失,成績不佳。其原因實在有種種,第一是景氣不好,特別券不能銷售;第二是隊員聯絡不周到;第三是新民報社不夠誠意,不使各地代銷人積極應援,相反地有發函通知代銷人可以逃避責任。現已得其證據,決議中止放映,向羅專務陳情,彼亦同意,故即命第一隊歸本部」。
在蔡培火的抱怨當中,可以看到美台團確實相當程度依賴《台灣新民報社》的宣傳以及地方分社的動員。不過,必須指出的是,文協的電影巡映隊之所以引起熱潮在於知識啟蒙以及偶而穿插的擦槍走火的政治言說元素,甚至可以說文協活動隊當時台灣人說就是招牌。
美台團之所以未能如蔡培火所願,最主要原因在於美台團的活動已跟文協的理念宣傳脫鉤,變成僅是單純的電影巡映隊,1930年代台灣的主要城市裡多已有電影常設館,看電影已非特別之事,尤其是前述美台團所放的電影當中,依1926年11月20日的《台灣日日新報》,《海的野獸》(海の野獸)已在新世界館放映。此外,《真紅文字》依電影介紹的「米國文豪霍桑緋文字改編」等文意推敲,The Scarlet Letter所翻拍電影有多個版本,美台團所放映的可能是1926年版,這與《海的野獸》相同都已是七年的老片子。在這樣的情形下,美台團確實很難引起熱潮。
總而言之,透過對美台團的考察,可以發現蔡培火的電影巡映隊歷經兩個階段,一是蔡培火所主持的文協電影巡映隊,二是文協分裂後蔡培火所組成的美台團,兩個階段的實踐各有不同,前者與文協的理念與活動搭配,後者則是一定程度上依賴《台灣新民報社》的宣傳以及地方分社的動員。前者引發熱潮,後者未能如願,電影巡映隊相當程度照映出1920年代到1930年代的社會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