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工作者
今年農曆初二恰巧適逢藏曆的新年,而藏曆新年的第三天則是〈西藏獨立宣言〉 100週年的日子 ,同一天,國際上卻再次傳來藏人抗議中國統治的自焚事件。在英國,相對於首相大衛卡麥隆在農曆新年前就經濟利益向中國討好的「拜年」發言,英國國會議員則是選在〈西藏獨立宣言〉100週年這個日子,跨黨派地對中國政府提出不同呼籲:一方面譴責中國政府持續的鎮壓西藏內部人民的做法,另一方面要求中國政府重新檢視對西藏的內部政策。
面對自2009年起已發生超過百起的藏人自焚事件,這不單單只能以社會學上的利他型的焚身殉道進行學術解釋,自焚事件背後的藏人社會文化與政治經濟結構問題,確實更是該被國際社會重視與討論的人權實務問題。
西元1913年2月14日第十三世達賴喇嘛發`表〈西藏獨立宣言〉,至今剛好滿一百週年。對照現今西藏境內藏人所受的壓迫景況,我認為這份獨立宣言不僅是在突顯西藏在歷史上的政治獨立意涵,更重要的是,透過這份獨立宣言,傳達出古老的西藏文明與智慧,其實與現今普遍被認為是源自「西方」的人權理念與價值是相互輝映的。
〈西藏獨立宣言〉開宗明義指出,唯有「去殖民」之下的西藏,活得有尊嚴的西藏人民才得以享有真正的快樂與幸福,接著第十三世達賴喇嘛即是在這個「去殖民」的脈絡,擘畫西藏成為幸福國度的未來藍圖。我們必須考量到百年前的歷史背景,當時第十三世達賴喇嘛同時兼具宗教與政治領袖身份,這份獨立宣言乃是立基於藏傳佛教信仰與藏人文化的道德原則中所發展出來的正式政治文告,細讀這份宣言,我們會發現人權價值在西藏不是「舶來品」,而是真實存在其本土的文化與宗教的生活中。
〈西藏獨立宣言〉這份文告中的五點聲明大致可歸納為四項原則:保護境內寺院文化與信仰傳承、禁止貪腐與酷刑、維護主權獨立,以及社會經濟上的分配正義。如果將〈西藏獨立宣言〉 的這四項原則進一步與國際人權憲章,如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對照,處處都可發現〈西藏獨立宣言〉在自由表達(信仰)的權利、免於酷刑壓迫的權利、文化權利、教育權利、勞動權利、經濟權利以及民族自決權利方面所展現的進步性。
只是,西藏追求「去殖民」的過程直到現在仍在持續,1959年西藏人民雖在首府拉薩發起大規模抗暴運動,隨之而來的中國血腥鎮壓,卻迫使達賴喇嘛離開西藏流亡印度至今,而中國政府持續的高壓統治,2008年除了對西藏的抗暴運動又一次血腥鎮壓,2009年藏人開啟一連串的自焚事件,爭取屬於西藏人的權利。許多人都在問,藏人為什麼自焚?又為什麼自焚現象從2009年持續至今沒有絲毫停歇的跡象?
如果只是與中共官方說法一樣,片面以「藏獨」的政治動機解釋,那麼不但是失真的說法,更是狹隘了焚身殉道者的訴求。所謂西藏「獨立」,不應只是從傳統的「國族主義的方法論」來看待「獨立」這個字眼,而應該思考西藏獨立的真正精神,其實是納入藏傳佛教的哲學觀與傳統西藏文明的價值,以去殖民化為方法的人權觀,而百年前的〈西藏獨立宣言〉正好提供了一個很好的人權詮釋,也對照解釋了2009年以來藏人為何自焚的理由:
〈西藏獨立宣言〉中強調的「保護佛教信仰、保護境內各個寺院」,在中國治理下的西藏社會,只見充滿武裝部署的寺院,以及只能接受愛國教育的一黨信仰;「西藏各式的佛教教派應保持其獨特純淨的模式」也消失殆盡,在西藏傳統中,寺院本作為學習、智識的中心,如今卻只成為營利性質、娛樂他者的觀光窺視景點;傳統西藏語言面臨邊緣化,藏人被迫接受漢文教育,藉由強勢漢文化之姿,瓦解西藏的認同、宗教與文化根基。
宣言第三點提出「 西藏政府的民政和軍事官員在收稅或是與西藏人民互動時,需秉持著誠信和公平原則」,以及「從今以後,殘忍的刑罰都是禁止的」,而今中國政府統治下的西藏,卻是貪污腐敗,製造漢藏社會對立,中國政府宣稱的「嚴打」犯罪防制政策,倒不如說是另一種形式的組織性國家犯罪,軍警動輒對藏人施以酷刑,不公平的司法審判施加在各階層的藏人社會中。
而宣言中其他關於西藏社會的分配正義問題,也不見容現今西藏的經濟生活,由於在整體文化受壓迫、剝奪的情況下,藏人無法在主流漢文化中真正公平就學、就業,同時,許多藏人逐水草而居的游牧傳統,也在中國政府「強迫定居」的政策下,使得藏人社會的整體經濟與就業更趨於惡化。
在中國政府的殖民統治下,這份超過百年的獨立宣言至今仍無法實現,西藏人民仍在等待屬於他們的幸福,期待脫離沒有尊嚴的殖民,能真實度過一個具西藏傳統的藏曆新年。然而,面對中國政府無情的殖民掠奪,焚身供養的殉道選擇,便不得不成為現代藏人對中國的控訴、對自由的吶喊,對世人的呼求。
【延伸閱讀】
1、西藏自古以來就是獨立的國家,〈西藏獨立宣言〉100週年並不代表「西藏獨立」只有100年。 請參考陳破空「西藏自古不屬於中國」一文。
2、今(2013)年3月10日的西藏(圖博)抗暴日,「雪域在燃燒 圖博要自由」大遊行相關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