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悲歌:是誰讓我們成為奴隸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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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東茂屠宰場虐工事件,經媒體報導引起部分原權團體的關注,但同時也重重打擊原住民族勞動權利推展的進程。原住民族在台灣社會的勞動結構裡普遍處在底層勞力,職場上常發生不友善對待與歧視情形仍舊極為艱辛,處於社會的邊緣,未見改善。

該苦主在屠宰場夜間長時間超時勞動,均時數更長達日/15小時以上,但在艱苦環境下的勞動與薪資所得完全不成比例。苦主平日住在改建豬舍,雇主不但以收租為由苛扣薪資,還需承擔賠償宰殺瑕疵費用,故薪資幾低於一般最低薪資的一半以下。如此長達三年的超時勞動下,身體狀況早已出現問題,亦遭雇主經常性的毆打更甚是限制其自由,苦主從原85公斤驟降成55公斤,在這種長期虐待下最後因身體狀況無能再支撐大量勞動,才經在地族人協助逃出就醫。

我們或以為這是單一的個案,但在該苦主的就業生涯裡,幾成為常態。我們將虐待原素之一的暴力使用抽離,在苦主的前幾項工作經驗中,不但待過私宰場、遠洋漁工,超時與苛扣薪資彷彿僅是成為苦主口中平淡的敘述。誰能想像著那若是自己,屈身於遠洋船艙底那個幽閉狹窄的空間、或者豬舍改建的黯黑泥淖,無人無我,一整個跌入當事人的生命裡?

原住民族就業所面臨的困境遠超過社會的想像。台灣原住民族就業結構將近九成為底層勞工,外界把此事簡化為勞資糾紛,但事實上這不僅是一個單一事件,它描繪了原住民族社會近七成就業人口處在的底層環境,階級不平等的關係結構,突顯資本既得利益者的粗暴對待,這是「奴隸」,「使人為奴隸」啊!

從70、80年代,野雛菊運動反雛妓,以身體勞動作為買賣契約的家傭等,都是族群階級化的產物;如果我們還記得「台灣最年輕的死刑犯─湯英伸事件」;超時勞動、遭苛扣薪資、限制自由(扣押證件)、暴力毆打,這些都幾曾發生在此次苦主的生命經歷裡,彷若苦難的循環重現。原住民吶?歷經30年原權運動,苦難遭遇又改變了什麼?原住民就業人口裡,不足平均所得者佔4成,低於法定最低薪資者超過2成;那些工時未達35小時,卻勤於工作,無能透過勞力、時間換取金錢者,有6成主因就是「傷病」。不用看得懂數字,意思是原住民族拼了命的為資本階層的人工作,卻迫為「奴隸」。

荒謬的是,即便虐工屢屢發生,從國民黨來到島嶼,「使人為奴隸罪」從未成案。而今面對勞雇剝削的數案,不但排除刑法第304條強制罪、第296條使人為奴隸罪、甚至認為業主沒有違反勞動基準法作結,當然「使人為奴隸罪」就不再成案,成為那「永遠の零」,那美麗的業績。

看看劉姍姍案的不起訴、看看外勞虐工、看看湯英伸,看看野雛菊、看看瀕臨消亡的原住民族,在部落與都市之間來回,處於破碎生活的夾縫之中的我們。台灣的社會不曾真正認識原住民族,不曾遇見高樓的影子、峭壁、鋼骨、大廈清潔工,那髒亂環境裡的一罐茄汁鯖魚罐頭。不曾注視過幽暗處迫為奴者;那不是不存在;只是不被注視,階級的不平等是生活在台灣上多數原住民勞動者的生活方式。

註:除少數原權團體注意到外,它在媒體幾乎是消聲匿跡。甚在原民社會也不被談論,遑論主流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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