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間公投三大方案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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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臺灣也有新聞報導,香港的民間公投,從三個普選方案選擇一個,或者棄權。大家大概都會知道這基本上就是民主運動,可是看到三個方案,作為局外人,能知道名字已經很了不起了,自然是很難知道這三個方案的分別何在。

三個方案都有共通處,就是「公民提名」,經由 1% 的選民(約35000 人)表態支持,即可成為候選人。基本上,都是反對出現「雖然有普選,但是北京或親北京政府,不信任或不喜歡的人都無法成為候選人」的情況。另外,人民力量以及學民思潮的方案,認為選舉需要「絕對多數」,第一輪投票如果有候選人得到 50% 以上選票才勝出,如果沒有任何候選人超過 50%,即最高的兩位再選一次,也是得到 50% 以上選票才勝出。

首先,對於無條件支持政府用任何方式統治香港,或者認同北京統治的人來說,這三個方案可說是沒有分別的。總之能夠弄到一至幾個熱愛北京的候選人,白切雞醬油雞肯德基三味選一味,香港人怎投要選誰都可以,反正非雞不要。

再進一步說,你可以批評這三個方案都包括公民提名本身就是沒選擇,沒有類似「香港的事情由十三億人民定奪即可」,「打一仗,誰比較暴力凶暴殺盡反對者誰就掌權」或「香港應像古羅馬一樣建立一個帝國,需要一個像拿破崙一樣可以北定中原的皇帝」之類。

如果你完全認同上述類型的思考,對「任何人類對任何人類都沒有統治權」否定或沒興趣的話,下面的東西其實毫無重要性。否則,這文章就是比較這三個方案的分別。

在比較這三個方案之前,我們要先理解「提名委員會」這個概念。所謂的提名委員會,就是有權提名特首(基本上你可視為香港的總統)候選人的委員會。而這三個方案,都有涉及提名委員會的組成,以及強調並不是只有提名委員會才有權提名候選人。那麼,關於提名候選人的方案,三個方案有何不同?

第一個方案是「真普選聯」。真普選聯代表的是香港傳統的老泛民的方案,真普選聯的方案,對於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是沒有意見的,而認為除了提名委員會之外,在立法會裡得到 5% 以上選票的政黨可提名。

簡言而之,也就是在提名委員會與公民提名外,保障了政黨或者黨派聯盟的提名權。

第二個方案是「人民力量」,人民力量代表的是新興的本土派,人民力量的方案認為提名委員會,應該由所有民選區議員和立法會議員組成。並在提名委員會立法會或區議會 5% 的聯署支持就可以令候選人入閘。

相較於真普選聯,人民力量的方案規定了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方式,以及產生候選人的方式。

第三個方案是「學民思潮」,學民思潮代表目前二十歲世代的少壯派別。學民思潮認為提名委員會應直接由直選立法會議員組成,有 8% 的提名委員會支持入閘。

關於非提名委員會產生的候選人。真普選聯認為,提名委員會「不可因為政治理由排拒候選人」(雖然,在華人世界,政治打壓用的多是法律理由或經濟理由,甚至不需要理由),而人民力量認為「提名委員會必須確定公民提名的候選人」,而學民思潮最直接,「公民提名成功的候選人根據民主就有權參選,提名委員會根本無權干涉」。

學民思潮直接否定了提名委員會對不是自己產生的候選人,有任何干涉權。

總括來說,真普選聯的方案,是接受了提名委員會由官方擺佈,並希望對方不要妨礙非親共政黨的參選及公民提名;人民力量則是用明文程序限制提名委員會,使其不致於變成用來過濾親疏的機器;學民思潮則認為提名委員會的提名,是一種特權階級的提名,本身認受性就低於公民提名,還需要提名委員會「恩准」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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