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的統治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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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台灣社會自太陽花學運起,各項公共議題在的能見度逐漸提升。諸如核四存廢、公投盟事件、死刑犯權益等,民眾無論參與議題其中與否,大多能感受到一股持續膨脹的隱憂正透過公民的言論躁動著。這是社會轉變的開始,一個理想的民主社會以言論制衡公權力的公民意識正逐漸被喚醒、釋放。
 
然而,觀察自總統到政府各院首長對於群眾運動的訴求主張,卻皆盡維持一貫不變的立場與回應:「尊重民主,遵守法律」;假若有誰違反這個原則,隨即被貼上「暴民」此般帶有強烈道德批判的字眼。政府與人民持續的對立衝突,迫使我們不得不開始思索「民主社會」與「遵守法律」的本質到底是什麼?為什麼官員們的認知總是與人民大相逕庭?
 
民主政治的起源可以追溯至古代雅典城邦諸國,原是由於各國試圖在逐漸增加的公共事務中尋求解決之道,在決策中達到尊重多數與權衡少數的辦法。然而,民主制度下容易流於多數暴力與數人頭的弊端卻是古希臘人不得不面對的現實。即便知道這並非最理想的政治制度,但相較於當時其他國家盛行的獨裁制與貴族制,古希臘人依然將民主制作為唯一符合公民社會的抉擇。援引邱吉爾所言:「民主是最壞的政府形式,但也是唯一可行的方式。」享有現今台灣民主奮鬥成果的政治人物們,應當無時無刻自我警惕:沒有完美的民主制度,更不可將它視作至高無上的真理。
 
(拉斐爾畫作:雅典學院。圖片來源:維基共享資源
 
然而,當今政府官員在回應人民對體制的質疑時,始終將「尊重民主」掛在嘴邊當作搪塞一切問題的藉口。以民主之名違背人民之所見所感,顯見自恃於受到當今政府與政黨庇護所衍生出的霸道心態。由此,筆者必須強烈懷疑,將「尊重民主」當作口頭禪的公眾人物們是否真正深思過民主一詞的含意與背後的責任?抑或他們只是戴著民主的假面中飽私囊,卻深懼面具被揭穿後的醜陋不堪?
 
論及「遵守法律」這四個字,更是對當今政府的道德標準最好的諷刺。由馬英九總統任內所推行的「清廉政策」、「台灣有品運動」,足以看出他致力將儒者的政治道德理念放送給社會大眾的施政策略。然而強烈的矛盾卻在於,當面對社會不同理念的聲音時,掌權之人卻始終以「遵守法律」當作一貫的回應姿態。任何受過國民義務教育的人都應該於公民課堂上聽過,「法律為最低限度的道德標準。」為何一國的總統始終用最低的道德標準來要求自己去回應人民的訴求?何來更高的自我道德要求?
 
這是否意味掌權者早已將道德觀念完全地當作統治的手段,而非個體對生命的價值判準?這是否代表我們的國家依然是覆著21世紀民主社會的外皮,但骨子裡卻與中國歷代「陽儒陰法」的統治策略大同小異?兩套標準、極端對立,更將參與社會運動的人民在道德上以「暴民」之名撻伐。此舉只會造成人民更加不平,憤怒的情緒持續在社會無盡蔓延。
 
(連勝文:上街頭、衝撞體制不能解決問題。圖: 新頭殼)
 
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近日接受訪問時將社會不滿的聲音與街頭社會運動視為「過去所沒有遇到的重大『挑戰』」。為何一個市長的參選人會將人民意見的表達視作對他執政的「挑戰」,而不去傾聽人民的聲音以及社會問題背後的原因?「走上街頭也好,衝撞體制也好,」連勝文受訪時指出「絕對不是解決問題最好的方法。」由此,我們不難推斷執政黨和其參選人對於社會問題解決的思維,仍固執地侷限在:「民主社會要安定,唯有支持公權力才能達成;一國要進步,只有遵照現有的法律來執行。」如果一個執政者把社會的進步視為是只要遵守法律、服從公權力就能夠達成的美好憧憬,我們的社會與戒嚴時期有何不同? 
 
社會越加平等,意見的表達自然趨向多元;我們可以從歷史中反思是否存在過只有單一意識形態的社會,並且還是個公平自由的社會?答案是完全沒有。在此不禁要奉勸執政黨與在野黨,無論未來掌權之人為何,人民的意見是不容任何人所控制、侵犯、甚至漠視。欲以過去封建的統治心態來維持社會穩定,不斷嚷嚷著社會充滿不守規矩、衝撞體制的暴民的你們;請想想自己站的地方,想想人民吃飯的角落;深思你們的權力從何而來,思索你們應當為誰服務。你們應該戒慎恐懼,因為時代已經轉變了。如果繼續維持著趾高氣昂的統治心態,你們隨時會被膨脹地無以復加的自滿自恃給淹沒溺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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