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中航空識別區?馬總統曲解國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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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航空識別區(ADIZ)納入東海,引發國際爭議。美國、日本及南韓都以實際行動派軍進入,證明中國自以為的航空識別區沒有國際法效力,但一向堅持釣魚台屬於我國的馬總統,卻一反常態,未對此提出抗議,而馬總統說要提出航機資訊給中國的理由,更嚴重曲解國際法,令人擔憂。

馬總統對於中國設置防空識別區表示:「我國民航當局為維護民航安全,願意依據國際民航組織所訂規範,將飛經東海相關區域的本國及外國民航機信息,向該區域民航當局代轉。」,這種論述嚴重違反國際法。

事實上,飛航情報區(FIR)不等於防空識別區(ADIZ),前者是國際民航組織依據「芝加哥民航公約」,劃定作為民用航空用途使用的區域劃分,這才具有國際法上的依據;後者在國際法上則沒有任何法源依據,也就是說,對於一個沒有國際法法源依據的ADIZ,不予遵守並不違反國際法。

可議的是,馬總統似乎故意混淆「飛航情報區」與「防空識別區」的國際法效力,讓全民誤以為不提供航機信息給中國,台灣會違反國際法。更簡單的說,馬總統「一廂情願」地說要將航機訊息轉給中國,這根本沒有馬總統所稱「國際民航組織所訂規範」的任何依據。

再者,馬總統說交航機資訊給中國,有「維護民航安全」問題,但「芝加哥民航公約」已明文禁止對任何民航機的擊墜行為,即便該民航機飛入該國領空當中亦同,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芝加哥民航公約」的締約國,自然有遵守該國際公約的義務,且目前民航機上皆有裝設雷達與衛星定位裝置,誤判為軍用機的可能性是零,所以馬政府以不遵守ADIZ有民航安全問題,作為台灣要提供航機資訊給中國的理由,恐成為國際法上的「笑話」。 

此外,有媒體報導美國向中國「屈服」或「讓步」,還說美國建議民航機向中國通報。這個報導並非事實,美國國務院網站上關於中國設置ADIZ的回應意旨是:明白表示不接受中國關於ADIZ的要求,僅是要求其民航機遵守相關國際公約,且ADIZ既非國際法規範,自然不在美國建議遵守之範圍。可怕的是,國內部分媒體除了配合馬總統扭曲國際法外,更進一步扭曲美國國務院新聞稿,不惜犧牲台灣略利益和主權地位,以達掩護中國奪取東海資源及戰略之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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