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成家方案,同性婚姻的絆腳石? - 論伴侶盟的策略失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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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立法院開始處理日前通過一讀的民法第九百七十二條修正草案,也就是所謂的「同性婚姻」修正案。為了瞭解民意趨向,立法院於日前舉辦了民法修正案討論會,廣邀支持及反對該修正案的支持者到場表示意見。

不令人意外的,反對者炮聲隆隆,宣稱通過同性婚姻制度將毀家滅婚,並提出諸如亂倫、通姦、親屬關係破毀、無血緣收養會不夠愛小孩等等顧慮,等而支持者則一一駁斥。

持平而論,由於同性婚姻的反對者提出的許多論點十分荒謬 (其中又以可謂將收養制度的價值全盤推翻的「無血緣收養不會有真愛」最為經典),相較之下,同性婚姻支持者則言之成理。因此,乍看之下,我們似乎可以樂觀看待同性婚姻法案的未來。但筆者對此並不十分樂觀。而悲觀的原因並非反對方的勢力太過強大,而是在於伴侶盟此次所採行的立法策略具有根本上的重大失誤,導致支持方的力量不斷產生不必要的消耗,並給與反對方取之不盡的謬論製造源。而這樣的錯誤極有可能使立法機關在遭誤導輿論的壓力下做出令人遺憾的決定。

伴侶盟最大的策略錯誤是什麼呢?不是別的,就是伴侶盟此次在「多元成家」的名義下,同時提出三個互不隸屬的獨立法案。

對於伴侶盟成員而言,「多元成家」這個標語代表著他們對家的想像。因此,他們的內心多少有著一股強烈的驅策力與使命感,讓他們迫切地想將這整個想像一股腦地全盤托出,最好還能夠畢其功於一役。從而,僅管「多元成家方案」實際上包含了「同性婚姻」、「伴侶制度」、「非血親家屬制」等三個獨立的法案,但伴侶盟不論是在送交法案,亦或是在說明時都將三者並陳,導致許多人有這三個法案難分難捨,必須同進同出的錯覺。

乍看之下,伴侶盟以這種方式處理是事所必然,畢竟那代表他們對家的想像,一次提出來才能讓大家看到全貌。但如果仔細去思考,就會發現這樣的做法雖然方便,但卻會製造不必要的混亂。不但支持者本身容易自亂陣腳,同時也給反對者和稀泥、打混仗的空間。

直言之,僅管「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和「非血親家屬制」這三者構成伴侶盟對家的完整想像,但這三者不但各有各的目的、想解決的問題及需要面臨的挑戰,其立法難度也各不相同,而且根本不具有同進退的關係 (意即可分別存在或不存在)。因此,實在沒有以「多元成家」這個名義將三者捆在一起的必要性。

退萬步言,即令筆者承認伴侶盟使用「多元成家」來囊括這三個方案具有彙整議題、方便討論的價值,但在送法案進立法院的時間點上並沒有一起送的絕對必要性。而既然這三個議題除了都跟「家」有關係外,本質上天差地遠,分別需要耗費極大的工夫探討,那麼用上「多元成家」這個詞所能發揮的效益又有多少呢?而為了這個詞所具有的行銷價值,讓支持者及反對者通通身陷五裡霧,導致必須耗費龐大的心力在釐清混亂、認清方向上,是否值得呢?

事實上,從目前只有同性婚姻案獨自通過一讀進入審議階段的狀況,就可以知道三者並無同時送件的必要。然而,僅管三案各自獨立,且除同性婚姻外的兩案尚未闖過一讀,但三案同送的惡果已然顯現。此從送件後反對陣營各項張冠李戴、販賣恐懼的說詞,到在同性婚姻立法公聽會上各種與同性婚姻毫無關係的反對言論 (如多 P、亂倫)就可看到。

然而,相較於給反對方胡說八道的空間,三案併陳更可怕的後果恐怕是讓尚無定見的民眾難以清楚瞭解實際狀況,並讓支持者光是為了釐清討論基礎就耗去大半心力。事實上,許多支持者恐怕至今還是對多元成家的三個法案一知半解,且很有可能誤以為整個方案的內容都和同性婚姻有關。

於是,圍繞著此議題的言論,除了少部份人之外,不論是支持者或是反對者,往往都是在重述自身的價值觀。而「給與同性成家權利」的主張也因為難以徹底擺脫「伴侶制」所誘發的「通姦、亂倫合法」焦慮及「非血親家屬制」誘發的「通姦、亂倫、多 P」焦慮的糾纏,而與「維持家庭固有價值」落入二擇一的單選關係。

其實,正如筆者之前在本論壇發表的〈別讓恐同蒙蔽你的心靈〉一文所言,同性婚姻本身就是一個火藥庫。而伴侶盟將它跟伴侶制及非血親家屬制一同放在「多元成家」之下,就如同在火藥庫旁堆汽油桶。而我們在立法院同性婚姻討論會場聽到的,就是炸藥和汽油同時被引爆所譜出的交響樂。

作者